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索引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16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上海浦东教育网站开设了公示公告和新闻栏目,及时发布浦东教育体育的重要信息和教育新闻,2023年,共发布公示公告42条(包括公示期已过信息),浦东要闻161条,政务公开栏目共发布信息1405条,官方微信共发布信息859条,全方位展示了浦东教育教学的活动风采及取得的成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办事指南、程序、时限、归档要求及文书样式,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处理流程图。在回复办理过程中,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现行主动沟通,了解申请人的真实想法,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7件,其中14件申请经过前期主动沟通,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主动撤销率达到了37.8%。其余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事项答复率及事项办结率均达到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公文管理,依托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非密公文备案工作,做到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2023年,教育局共发文311件,其中公开属性为主动公开300依申请公开3件,不予公开8件,主动公开率为96.4%对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转为主动公开,2023年,教育局依申请转主动公开1个,并通过政府网站专栏发布。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3年,教育局大力调整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新调整的上海浦东教育政务公开栏目下设机构信息、人事信息、政策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规划计划、财政信息、建议提案、法治政府建设、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政府开放日、教育概况、民办学校办学信息、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德育教育、教育督导、代办收费、行政执法、校园安全、招生考试、学生管理、教师管理、重要政策执行情况、行政权力、节能管理、申请须知共27个栏目,又细分成了共31个子栏目。

为了让公众及时了解浦东教育信息,方便公众随时获取最新、最丰富的教育内容,上海浦东教育网站开通了政务微信。并设置学前教育招生、义务教育招生应用,发布招生政策、常见问题、咨询电话,便于群众一键式了解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做好内部工作分工协调。根据相关工作要求,修订《浦东新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并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重新设置和调整,同时明确各处室职责和工作要求,协同推进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建立巡查机制。组织各处室政务公开负责人业务培训,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和考核要求,对照考核指标细分工作安排。牵头处室定期巡查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情况,对于未及时更新的栏目提醒、督促处室及时规范公开相关信息,协同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7

0

0

0

0

0

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7

0

0

0

0

0

17

(七)总计

37

0

0

0

0

0

3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上海市浦东新区教育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发展有序,成效明显,但仍有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务公开的栏目设置需进一步融合。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在公文管理、依申请办理等领域进一步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更为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体系。二是加强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建设。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设置要求,结合浦东教育的实际,加强栏目融合和类目细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栏目标准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稳步开展招生入学工作

招生入学是公众最关心的热点信息,学校招生入学阶段,及时向公众发布最新信息,2023年,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44条,其中义务教育23条,高考学考1条,中招中考10条,学前教育10条。并同时做好招生政策的集成式发布,同步到市集成式发布政策库招生入学专栏,使人民群众一站式查询所有招生政策。

(二)积极开设普惠性托育点

2023全年新增7个普惠性托育点(彭镇幼儿园,上钢新村幼儿园,观海幼儿园,临沂一村幼儿园,东方江韵幼儿园,华师大附属临港幼儿园,明珠幼儿园),共提供14个托班280个托额。对新增7个普惠性托育点进行指导,包括托班班级玩具材料提供、餐厅走廊环境创设、户外活动场地设备改建等,让幼儿园环境材料能更顺应2-3岁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符合个体差异需求。

(三)学校信息公开

浦东新区教育局门户网站设置“浦东学校”专栏公布学校信息,界面按照学校性质和学段分类,同时设有搜索框,以便公众快速查阅。各学校有独立账户,负责学校信息的更新维护,教育局统一审核发布内容,保证信息更新准确、及时。

(四)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公开

结合日常检查、专项行动、信访核查等工作开展培训机构监管,2023年实地核查培训机构576家次,经核实、约谈后向市场监管局移交线索64件,协助市场监管局调查15件。

(五)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3年度未出现需要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