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5-02-28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15年2月28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及会议、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pudong.gov.cn/website/html/WZAindexNew/portal/index/index.htm)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8282239、28282236。
  一 、概述
  2014年,本区各级行政机关依据《条例》、《规定》,认真贯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33号)的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抓住重点领域,确保公开到位。
  根据沪府办发【2014】33号文,结合浦东实际,制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浦府办〔2014〕34号),确定重点公开的领域和内容,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到各部门,逐项落实。2014年,包括行政审批、财政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房屋征收、土地资源等各项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都切实得到了落实。
   (二)加强创新探索,深化公开内容。
  借鉴上海自贸区建设的经验,为增强政府的透明度,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公开机制上继续加强制度创新探索。
  一是为规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制定公布了《关于浦东新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浦府综改〔2014〕2号)。区市监局、区文广局等10家行政机关主动公开了本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内容包括被处罚的当事人、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和依据等。
  二是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集体土地及征地房屋补偿等征收类信息的公开工作,落实和完善信息查询机制,制定公布了《浦东新区关于建立征收类信息查询机制的实施意见》(浦府综改〔2014〕2号),在征收项目完成后,依托街镇政府信息查阅点,向公众提供常态的征收类信息查询服务,查询范围涵盖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征收过程中应当公开的各项信息。
   (三)注重工作指导,保障公开质量。
  加强疑难问题的发现、收集、会商、研究,对信息公开工作遇到的难点、重点加大研究和指导力度,强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信息公开任务和形式的发展,积极与法律专家、高校学者等进行业务探讨,多方面听取各种渠道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和意见,更有效地向社会公众提供规范服务,保证公开质量。
   (四)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公开水平。
  继续落实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行政的工作建议机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建议,促进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每季度通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并将年度考核评估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提高各行政机关的公开意识和水平;加强工作平台和信息化系统的升级完善,规范信息发布、纸质文本送交、查阅点建设等日常工作;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业务人员、网络管理员等进行对口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本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06条,其中政府公报118条,政府网站32424条,政务微博8395条,政务微信785条,其他方式3284条。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31件。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深化浦东大区域、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公布了第一批在管委会审批平台办理的审批事权目录。
  2、财政信息。公开范围上,部门预算公开单位增加为67个。公开内容上,区级层面的财政信息公开共涵盖8个方面,即:政府财政总预决算、政府“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编的国资经营预算、政府采购信息。镇级层面的财政信息公开共涵盖4个方面,即:镇政府预算、镇政府“三公经费”预算、镇级部门预算、镇级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014年区级总预算和部门预算对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六大类公开至“项”级科目。2013年区级总决算对支出功能分类的所有科目公开至“项”级科目,部门决算对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支出六大类公开至“项”级科目。
  3、审计信息。公开审计信息45项,包括2014年审计项目计划、2014年的同级审计工作报告及其整改报告、单项审计结果、专项调查的审前公告等。对每个审计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依法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并将其整改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在结果公告中予以公开。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全程公开食品药品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批情况,实现网上受理、进度查询、审批结果全程网上公开。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行政监督和抽检结果。每月25日前将监督抽检确认不合格产品相关信息报送市食药监局,由市食药监局统一发布。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结果张贴于餐饮服务单位公示牌上。配合市食药监局实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动态等级和年度等级的评定和网上公布,配合市食药监局公开药品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安全重点监管名单、药品化妆品抽验不合格产品、医疗器械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与相关责任人员安全重点监管名单等信息。
  5、环境保护信息。“浦东环境”网开设了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大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栏目。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信息及重点流域断面水质监测信息、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信息等每年以环境公报形式对外发布。推进环评文件审批信息公开,在“浦东环境”网站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表)全文、政府在环评中作出的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环保措施的承诺文件全文,公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生产(试运行)审批事项的受理、拟审批、验收等环节信息以及公开批准和不予批准环评文件全文。
  6、安全生产信息。根据季节性高发事故特点,发布风险预警提示、预防应急措施等信息。每季度将新区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特点、原因分析、预防措施、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主动公开。建立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将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报告在安全监管局网站全文公开。
  7、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等信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方面,重点公开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收补偿方案、征收决定以及补偿结果等。保障性住房方面,对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房审核人员进行公示,将保障房源信息、工作规则、注意事项汇编成册,发放到每户受益家庭,邀请公证处、社会公信力代表对保障房摇号选房全过程进行监督公正,对摇号选房结果进行及时公示,并发放摇号选房结果告知单。
  8、土地征收信息。按照集体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从拟征地到方案实施全程公开,拟征地告知书、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告知书、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实施告知书等政府信息,公众均可查询。9、其他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信息。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及时发布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保持动态更新。做好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各项规划的主动公开工作,相关批复及图纸均上网公开。做好党政混合信息的制作和公开工作,对党政混合信息的公开,经征询意见程序后,积极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根据形势发展和便民宗旨,优化“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和目录归类。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关注热点和社会需求,设置重点栏目,方便社会公众对热点、焦点信息的查询。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和群众需求,细化目录设置,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
  2、政务微博。加强以“浦东发布”为龙头的政务微博群建设。开设政务微博1500多个,完善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网络信息收集和发布体系。“浦东发布”在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东方网等四个网站开设微博账号,粉丝35万。“浦东发布”政务微信在“上海政务微信观察榜”每周排名中,总阅读数、单篇文章阅读数一直居于前列,吸引5万粉丝关注。
  3、新闻发布。坚持内外宣联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互动的宣传手段,壮大主流舆论。组织新闻策划会、发布会、通气会、集中采访、专题采访290次。
  4、公共查阅点。本区共有设161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包括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市民中心3个区级查阅点,各街镇、社区158个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查询服务。
  5、政府公报。编辑印发政府公报5期约30000册,发放到各基层单位和查阅点,供社会免费取阅。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度,本区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32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如下: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9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07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24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80次。
  2014年度,以浦东二次创业、“十二五”政策实施为契机,回应企业、社会诉求,组织委办局、行业协会开展“自贸区、临港优势叠加投资环境分析会”、临港三十条“双特政策”推介会、浦东CEO沙龙―探路自由贸易区、浦东税法讲坛、科技政策讲坛、浦东土地政策解读等活动。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企业注册登记制度改后,关于企业年报公示制度的改革措施;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务、科技、金融、人保等相关政策;三是会展、医疗器械等行业落实个人所得税、营改增等税法的具体措施;四是自贸区制度创新和临港新政的优势分析。 同时,针对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暂行办法等个别涉及多部门、多条线的政策,以联合解读方式进行全面解答。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4年度,本区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33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46件(具体数据见附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120元。
  五、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4年度,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198件,被纠错26件;发生行政诉讼案154件,被纠错1件;无举报投诉。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及会议、培训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2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7人,兼职人员105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161个;专项经费159万元;2014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74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86次,接受培训人员数6321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有待进一步改进。比如:需更加注重依申请公开的实效,加强对公民申请的引导、解释、答疑等帮助工作;需加强社会评议机制,不断总结、寻找实际工作的改进措施;需加强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水平,夯实工作的基础保障。2015年,本区将继续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加强督察问责,着力提高实效,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500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1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32424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39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7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284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3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9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3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07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124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8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933
     1.当面申请数 578
     2.传真申请数 4
     3.网络申请数 2823
     4.信函申请数 528
  (二)申请办结数 3946
     1.按时办结数 3029
     2.延期办结数 917
  (三)申请答复数 394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9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95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29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7
          涉及个人隐私 7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4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48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2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1046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89
四、行政复议数量 19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66
  (二)被依法纠错数 26
  (三)其他情形数 6
五、行政诉讼数量 15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41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12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12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6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2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7
     2.兼职人员数 10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59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17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8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