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世博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世博管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03

2023年上海自贸区管委会世博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世博管理局(以下简称世博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联系世博管理局办公室:68588907。

一、总体情况

世博管理局按照《条例》、《规定》有关要求,在新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3条,主要包括综合环境配套建设,自贸区专项资金分配情况、财政预决算等方面政务信息,及时更新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本单位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机制,详细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工作程序,明确了工作要求与操作规范。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其中1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本单位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工作流程和信息发布制度,推进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增进公众对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的理解和认同。

(四)平台建设

本单位主要公开网站为:浦东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世博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pudong.gov.cn/shibo/,微信公众号官方平台“世博金岸”。

(五)监督保障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目前,已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2023年度参加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次,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2023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无行政诉讼、复议,无投诉、被纠错件。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但与市、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较为单一,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尚待优化。下一步将探索政务公开新的方式和形式,更好地服务企业、市民,以开放促监督、促透明,不断完善政策,改进工作。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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