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 XC8924412-2017-008 | 发布机构 | 保税区管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02-28 |
2017年2月2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及会议、培训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相关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单位政府网站www.shftz.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697827。
一 、概 述
2016年度,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认真执行《条例》和《规定》,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有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止2016年底,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等都取得到了积极的成效。
(一)深化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做到文件产生和属性的确定均由相关领导牵头,办公室登记入册,信息公开人员上网发布等一整套工作流程。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切实做好公开前的保密审查,杜绝和防范发生失泄密事件,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同时完善了单位内部的公开信息报送机制和量化考核工作。
(二)着力强化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完成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英文门户网站和“智慧自贸区”政务微信公众号微网站建设。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安排专人主动收集并及时发布自贸试验区各类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及规则等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发布渠道和力度得到提升。
(三)切实落实网上政务大厅建设。2016年7月,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网上政务大厅正式上线运行。通过网上政务大厅一口受理、综合审批和高效运作的服务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工作流程,推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和数据开放利用,切实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利。
二、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0条,其全部内容可以上www.shftz.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找,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100%电子化。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通知公告类信息4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81条,行政处罚类信息73条,业务类信息5条,财政类信息8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为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制定并主动公开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保税区域综合用地规划和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
2、加大财政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在局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内主动公开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本部门、本级以及4家直属单位的决算信息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并按照要求细化了公开内容。
3、落实相关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由本单位集中行使的相关行政许可信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企业和社会公众,主要通过完善政府网站建设,在行政服务大厅内开设公共查阅点,同时借助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形式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重点工作进展和公共服务信息,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的宣传范围。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共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如下: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0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0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0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具体数据见附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五、复议、诉讼、举报投诉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0件,被纠错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0件,被纠错0件;发生举报投诉0件,被纠错0件。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及会议、培训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2016年度,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1次,举办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23人次。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清楚地认识到目前工作中还存在问题和不足,比如公开观念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2017年,拟就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透明度和公信力。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整合应用,形成统一的政府公共服务智慧门户,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3、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八、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10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1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