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唐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3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相关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本镇政府网站下载(http://www.pudong.gov.cn/tz/)。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司法所(地址:唐兴路495号,电话:58967191,邮编:20121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唐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区委、区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防风险作用,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提升政府透明度、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

唐镇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主动公开的内容。2024年共制发政府公文58件,主动公开43件,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74.14%。开展主题为“走进家在唐镇社区邻里中心,感受社区美好生活”的政府开放日活动,同时进行《唐镇农村自建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线下解读。依法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开展多元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唐镇按照《条例》和《规定》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各项环节,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2024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6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0件,均在处理截止日期前办结,8件结转至2025年办理。其中,予以公开16件,部分公开3件,无法提供34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5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9件),不予处理4件(重复申请4件),其他处理3件(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2024年因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继续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统筹全镇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密文件管理,与公文形成同步进行保密审查,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日常管理,形成办公室具体执行,专职档案人员登记入册,司法所信息公开人员及时上报门户网站的链条式工作流程。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和《转办单》,与全镇各部门加强联动,明确工作职责,更好发挥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实效。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答复,强化便民解答、指引服务,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除“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外,通过线上平台“i唐镇”政务微信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以微信设置留言、投票功能为抓手,线上线下多渠道倾听民意。优化政务公开线下场所和平台建设,面向群众定点、定向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指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第一责任人和工作机构法定责任主体职责,专人专项负责,健全追责制度,参与新区统一组织的考核和社会评议。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1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6

0

0

0

0

0

6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

0

0

0

0

0

2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0

0

0

0

0

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60

0

0

0

0

0

6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0

0

0

0

0

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6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唐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与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一是对于将政策解读精准按需推广到企业、群众方面仍有不足,虽有图文解读、视频讲解等多样化解读形式,但真正与企业、群众接触说明的场合不够多;二是对于政务公开工作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力度还需强化,各部门工作人员对于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类型、公开形式等方面需进一步加强学习。

针对上述问题,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改进:一是持续研究政策解读形式和推广手段,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选材于居民关切的堵点和重点深入解读,线上线下双渠道并行,争取能有效帮助企业群众知晓政策、理解政策、配合执行好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流转,及时总结交流经验,规范主动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工作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同时继续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唐镇2024年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多方位提升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1、结合政府实事项目,8月开展以“走进家在唐镇社区邻里中心,感受社区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社区居民代表和人民监督员代表零距离感受“15分钟社区生活圈”的服务温度,同时进行《唐镇农村自建房出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线下解读,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发挥政府与群众之间直接沟通的“连心桥”作用。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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