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 SY0024695150202100001 | 发布机构 | 惠南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1-22 |
2021年1月20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编制并公布。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浦东新区政府网站(www.pu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惠南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38022810;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西路200号;邮政编码:201399)。
一 、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是规范政府权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公众有序参与的重要保障,2020年,惠南镇人民政府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沪府令32号),坚持优化长效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细化分工;坚持创新公开载体,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坚持回应政策动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解读。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的辅助作用,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和发展。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精神,围绕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20年,累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615条,政务微博公开5条,政务微信平台公开509条,政府采购网公开125条。主要涉及到:一是公文类文件31件,涵盖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法治政府、就业促进等方面,其中含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非公文类相关信息1223件,主要包括政府日常工作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信息等内容。通过上述信息的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力保障公民知情权,有效提升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确保按规定及时作出有效答复。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件,其中当面申请2件,网上申请60件,信函申请3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数量9件,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件,5件结转至2021年办理。(69件办理情况具体数据见附表)。其中统计表格中属“其他处理”的有25件,具体办理情况为:2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补正;9件非本机关负责公开;9件申请人主动撤销,2件已主动公开,3件咨询函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惠南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年度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压实责任义务,全力有效推进。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制度建设。同步下设办公室,由司法所负责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头协调、推进落实。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加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
内容维护、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信息采集、信息发布等工作事项,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维护监督的管理力度,定期对公开工作进行自检自评、追踪整改。三是切实开展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和“一事一审”原则,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保密审查责任,从源头上做好保密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坚持“线上、线下”双平台,全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一是通过《惠南报》开设多个专题专栏,包括“家门口”服务、支部书记谈党建、五大社区摄影专栏、反邪教警示专栏等,2020年,共出版《惠南报》23期,共计发行量为138万份。二是发挥政务微信平台作用,推行“互联网+政务”模式,精确对接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发布及舆情引导工作,利用媒体专访、在线访谈等方式发送包括惠南镇信息、生活贴士等1498条讯息,阅读量达190万次,其内容涵盖政府实事项目、乡村振兴、垃圾分类、老年日照中心、美丽庭院建设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工作,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三是组织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居民实地参观城运中心、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等单位,让居民近距离了解政府办事程序、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内容,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检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成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纳入考核。镇党委在年初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党政办和司法所的考核指标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二是纳入督查督办。镇党委会、镇党政联席会议每年度2次专题听取关于法治建设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镇督办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区对镇重点考核指标每季度开展督查督办,促进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除了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网络平台对外公开政府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以外,设立2处公共查阅点,供周边居民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度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1 |
137497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度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度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
89740941.9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9 |
6 |
0 |
0 |
0 |
0 |
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0 |
0 |
0 |
0 |
0 |
9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9 |
0 |
0 |
0 |
0 |
0 |
9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5 |
0 |
0 |
0 |
0 |
0 |
15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24 |
1 |
0 |
0 |
0 |
0 |
25 |
||
(七)总计 |
67 |
2 |
0 |
0 |
0 |
0 |
6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4 |
0 |
0 |
0 |
0 |
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全市、新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问题有: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水平与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亟需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转变思路,注重规范及时。切实转变到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上,深化落实规范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监督保障机制,更加注重规范性、及时性,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政府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公开范围,并按规定及时发布在各类平台上。
二是统筹协调,注重合力推进。加强牵头部门和各业务科室、部门之间的横向信息连接,强化责任、协同推进。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年报公开等常规工作外,重点关注好“一网通办”服务指南、新媒体应用及舆情回应等工作,主动与区政务公开办、区审改办、区大数据中心、区网信办、区档案局对接,寻求区级层面的帮助,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三是提炼总结,注重长效管理。按照《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不断完善我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坚持与现有公开目录相结合、坚持与基层实际相结合、坚持与重点工作项目相结合,真正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惠南镇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一是紧扣班子成员变化及《条例》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调整后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步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二是动态拓展主动公开范围,加快推进历史政府信息的转化公开,对本镇2014年以来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公文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3份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公文类信息予以转化公开;三是坚持回应政策动向,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度解读,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将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公开,用“关联阅读”提供背景知识方便群众查询、用“图解动画”丰富解读形式加强群众理解、用“解读大会”传递政策信息解释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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