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发布机构 高桥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22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高桥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高桥镇人民政府编制。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浦东”网站 http://www.pudong.gov.cn 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桥司法所,电话686609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高桥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对照《2023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阳光政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汇报,坚持亲自部署和推动,镇司法所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本月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实时掌握、及时研判。专门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报栏、政务公开平台定期更新、查阅便捷,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度,我镇累计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48条,其中公文类信息100份,非公文类信息48份(含公告类信息2份,高桥镇2022年单位决算9份,2022年度政府决算1份,2023年镇级预算1份,单位预算9份,国有资产管理情况9份,其他信息17份),公文主动公开率 97.09%。行政许可项目数0,行政处罚289件,行政强制19件,未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本镇2023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5件,办结79件。其中办结2022年度结余6件,办结2023年度新增73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2件。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无法提供56件,不予处理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未补正3件,主动撤销4件。发生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16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高桥镇对公文进行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对1件依申请公开公文进行了公开属性转化,由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同时对政府信息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在浦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和更新关于领导分工、机构设置、政策法规、业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

高桥镇在利用好新区政务网站平台的同时,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潮涌高桥、《高桥报》、微博、宣传版面等及时更新政府工作动态,2023潮涌高桥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共595条,《高桥报》编撰发布共12期。我镇司法窗口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五)监督保障

镇党政办、司法所作为高桥镇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落实月报制度,每月向分管领导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对职能部门信息公开情况、居委会居务公开情况、村委会村务公开情况及时督促落实,对不主动、不及时、不配合公开应公开信息的部门落实责任追究,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

行政强制

1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9

16

0 

0 

0 

 0

7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6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1

8 

 0

 0

0 

0 

4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1 

 0

 0

 0

 0

3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63

16

0 

 0

0 

0 

7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4

0 

 0

12 

1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中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需要进一步提高便民性的问题,2023年高桥镇加强信息化手段的运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政务新媒体、传统纸媒的政务公开作用,多渠道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要建设项目、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上,对于申请人描述模糊的内容,通过书面、电话等多种渠道主动联系申请人确认,让申请人与办理部门便捷沟通、直接对接。对于当事人申请的材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就公开”,最大程度为申请人便民提供其所需的政府信息,2023年共提供申请人政府信息文件20件,解答申请人咨询7条。

2023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良好成绩,但是还存在短板弱项,主要是主动公开工作可以进一步加强,公文公开率可以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高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区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通过政务公开窗口,畅通群众参与政府工作的路径,拓展群众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加快迈向服务型政府的步伐,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助推高桥镇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潮涌高桥”微信公众号、居村公告栏,发布政务信息及服务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