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E7900000-2010-002
信息名称 200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高东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0-01-28

2009年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 2010年1月5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浦东新区政府门户网站www.pudo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58481888-507 联系人:周曦。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9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高东镇人民政府大厅触摸屏、高东镇图书馆、高东镇有线广播站、高东镇政务网站等查阅点。截至2009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了责任、检查、评议和追究等保障制度: (一) 责任制度。主要领导对政务公开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指定办公室为处理政务公开事务的责任部门,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事宜; 2.受理和处理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 3.保管、维护和更新本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 4.组织编制政务公开目录和政务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二) 权利与义务制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权利。拥有或保存政府信息的政府机关是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 政府部门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不予提供的政府信息,不得以有偿服务或者变相有偿服务的形式提供,不得通过与政府部门有隶属关系或者业务指导等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中介组织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形式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政府部门应当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三)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政务公开实施中的违规行为。政务公开工作应主动接受区监察委、区府办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四) 追究制度。违反《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领导小组成员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不履行主动公开义务、不及时主动更新公开内容的; 2.不提供或者不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目录的; 3.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4.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5.信息发生变更,不依法及时予以变更的; 6.对投诉不依法实行政务公开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打击报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五)政务公开目录,项目建立情况 为便于公众对政务信息的查寻,高东镇人民政府在政务公开办法中明确规定:政府部门应当编制本机关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目录应当记录文件名称、基本内容的简单描述及其产生日期。 目前,高东镇编制了本机关政务公开目录,公开项目24项,并在本单位政务公开栏内或对外窗口进行了公示。 (六)采取有效公开形式情况 高东镇政府工作部门积极加大软、硬件建设,对原有政务公开栏进行更新,在镇政府网站开辟公开专栏,镇机关安装了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采用多种有效形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到2009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 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0 条;规划计划类的信息 2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 4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条,2009年对本镇告知单进行梳理修改和新增告知单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42条,2004年以来镇财政预决算及执行情况、镇机关内部财政收支情况、上级下拨的专项经费及使用情况等每个季度都在镇办公中心大厅触摸屏公开。 主动公开途径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在高东镇政府网站及浦东新区门户网站上公开;在政府部门主要办公地点等地设立政务公开公告栏、电子屏幕、触摸屏等设施;在镇政府编印的《今日高东》或高东有线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在综合性的服务大厅(高东镇图书馆)、区档案室,集中统一公开;申请公开。随时对触摸屏上面的陈旧信息进行梳理更新(每年对高东镇及村居委概况梳理更新一次,其他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镇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当面申请1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7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8件。 在已经答复的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同意部分公开”0件,占总数的0%,。 其他情况×件。其中,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0件,占总数的0%;“信息不存在”4件,占总数的5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3件,占总数的38%;“申请内容不明确” 1件,占总数的12%;“重复申请” 0件,占总数的0%;“不予公开”0件,占总数的0%;“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工作人员情况: 高东镇人民政府共设立5个查阅点: 1、高东镇人民政府大厅: 服务台 可以查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人员:2人 设施配备:复印机、电话 触摸屏 可以查询公开的政府信息 人员:1人 设施配备:复印机、电话 电子显示屏 公开的政府信息 人员:1人 设施配备:复印机、电话 2、高东镇图书馆公开政府信息 人员:2人 设施配备:电话 3、在高东镇政府信息网公开政府信息 人员:2人 设施配备:电话 4、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高东镇人民政府设立受理机构为:高东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人员:2人 设施配备:复印机、电话 不收费原则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单位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此外,本单位还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单位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本镇政府信息公开)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1次,网上咨询7次。我单位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97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高东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基本上都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但也存在不足,必须加以完善和落实。 1、加强工作责任性,力求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放,发放面广,群众查阅复制面多,让群众更了解政府,更理解政府营造一个依法行政的良好坏境。 2、加强处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政府办公室、法制办的相互联系和沟通,保证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相一致,政府信息与群众更密切,使政府的工作更透明,更贴近群众,所使用的规范性文件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通过自查,我们发现了工作中的不足及薄弱环节,高东镇政府进一步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我们相信在新区政府的领导下,高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定会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高东镇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认真贯彻《浦东新区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暂行规定》,以强化制度建设入手,从根本上为政府信息公开作提供稳定、长期的保障环节。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根据自身特点,体现了以人为本、服务居民、重心下移、立足社区的工作原则,使群众体验到政务公开带来的作用。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条49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条4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条7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条7 受理申请总数条8 其中:1.当面申请数条1 2.传真申请数条0 3.电子邮件申请数条0 4.网上申请数条7 5.信函申请数条0 6.其它形式申请数条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条0 其中:1.同意公开数条0 2.同意部分公开数条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条0 4.“信息不存在”数条4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条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条1 7.“重复申请”数条0 8.不予公开总数条0 其中(1)“国家秘密”数条0 (2)“商业秘密”数条0 (3)“个人隐私”数条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条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条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条0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条0 网上咨询数人次7 现场接待人数人次1 咨询电话接听数人次0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人次4970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单位数量 行政复议数件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件0 行政诉讼数件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件0 申诉举报数件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件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单位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元0 其中:1.检索费元0 2.邮寄费元0 3.复制费元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人10 其中:1.全职人员数人1 2.兼职人员数人9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万元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万元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万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