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大团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3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浦东”网站(www.pud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团镇司法所联系(电话:58081138,邮政编码:201311,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大团镇永春东路5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大团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紧盯政务公开工作形势和政务公开相关指标要求,全面推进大团镇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加强政务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我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大团镇目前有现行规范性文件3件,2024年作出行政处罚161次,行政强制2次,无行政许可、行政事业性收费,2024年累计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1条,微信公众号“浦东大团”发布信息975条。公文备案145条,均为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4年新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办理1件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信息公开类直接行政诉讼1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1件,尚未审结1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件,结果维持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镇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并由专人负责。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工作,由司法所确定公开属性、镇党政办把关、分管领导确认、主要领导签发,确保每件公开信息件落实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流程。从公文属性认定这个源头有效管理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公开决策事项及其决策信息,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职责,规范运维管理,严格审核发布信息,履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专人负责网站的内容审核、发布、更新,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为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网上政府服务平台。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及时更新各项政府信息,以“上海浦东”政府网站为信息公开主渠道,坚持健全线上、线下平台功能,并不断规范公开信息的发布格式,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持续维护提升官方微信公众号“浦东大团”的影响力,2024年全年共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975条,不断拉进与群众的距离,做好透明政府的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积极参加浦东新区司法局举办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大团镇分管领导、司法所所长、法制干部等人员均参加学习。同时加强政务公开考核监管,将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以监督促公开。此外,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月”活动,邀请群众代表开展政府公开日活动,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1

0

0

0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本镇在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队伍还需补充,形成以党政办、司法所为主,其他单位人员为辅的工作强化制度,增强培训制度。二是信息公开的思想认识需提高。多数干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重视程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还需进一步规范。对政府网站平台的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的主动性、及时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4年本镇将继续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保证公开时效性。明确各个方面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操作简便、内容明了,确保信息公开的迅速、及时、规范。二是加强学习培训与指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交流,积极开展及参加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和工作力度,实施AB岗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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