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索引号 | XD3900000-2019-029 | 发布机构 | 东明路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06-03 |
浦东明办〔201
9
〕
20
号
2019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
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成果,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根据《2019年浦东新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2019年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以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遵循“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理念,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市场运作、系统推进、循序渐进的生活垃圾全程管理体系,全面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二)工作目标。2019年东明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明确三大目标:
一是成功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 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示范街道(镇、乡)考评办法》中“五有”标准(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有物流去向、有统计台账、有分类实效),推进全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70个居住小区创达标小区。
二是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定时定点/垃圾厢房累计改建62个,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48个、中转站1个。全辖区干垃圾控制量、湿垃圾分类量、可回收物回收量达到上级相关要求。
三是基本形成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2019年,举办垃圾分类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成立一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分队,37支居民区志愿者小队,定期举办宣传培训活动,发放宣传海报及资料,人人知晓、普遍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建设组织体系
一是建立组织架构。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成立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由街道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街道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目标责任制度,以居住小区为单位量化拆解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与居民区和物业企业分别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工作考核标准,根据考核标准开展月度考评,将考核结果和居民区年终考核挂钩; 建立考核奖补制度, 制定奖补细则,提高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性。
三是健全监管体系。 加强源头分类监管。加大监督检查频率,并建立情况通报机制, 规范落实源头分类工作要求; 实行“不分类不收运”工作模式,推进收运车辆与桶内分类质量相匹配的精准分类收运模式,对桶内湿垃圾纯净度未达到90%(即肉眼识别无明显其他类别的垃圾)环卫清运车辆可执行“不分类不收运”; 强化 分类运输监管, 加大对收集、驳运、运输等环节的监管, 杜绝混装混运现象; 开展执法行动,根据《条例》 细化违法行为处罚程序,加强城管执法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执法实效; 鼓励社会监督, 公示混装混运的监督电话,开通微信举报渠道,鼓励居民发现并举报物业分类驳运、环卫分类收运违规行为。
(二)
全面宣传动员
一是
坚持党建引领。 依托基层各级党组织, 用好在职党员双报到制度,提高在职党员对社区垃圾分类的示范、引领作用 。
二是广泛发动群众 。发动党员、退休人员、妇女、青年、学生、劳模等骨干群体,吸收至垃圾分类宣传队伍,通过培训、考核、评价等方式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品牌队伍。通过在垃圾厢房驻点宣传、入户宣传、口口相传等,大力营造全民参与的“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是
开展集中宣传。 在 6月5日(世界环境日)、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发放宣传用品,张贴宣传海报,编辑微信推送等开展宣传引导。
四是组织普法培训。 组织 机关、各企事业单位、 各居民区条线干部、各小区物业及其保洁人员以及行业单位垃圾分类推进工作者及从业者集中 开展专题 培训,充分利用各自的宣传阵地和宣传平台,全面普及垃圾分类及立法知识,大力营造知法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
是树立先进典型。 鼓励各 居民区 在 “定时定点投放”、“垃圾不落地、不混装”等难点问题上结合实际探索好的机制、好的做法,及时梳理总结,树立一批垃圾分类先进典型,推出一套垃圾分类宣传片,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创建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
六是推动垃圾分类“七进”宣传。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医院、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园”等系列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精神文明创建、卫生创建、街道大调研、志愿者服务等,实现垃圾分类进家庭培训,利用有效阵地,做好垃圾分类公益性宣传。
(三)强化分类体系
一是
加强设施配置 。按照分类覆盖的“两有”标准(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要求以及《上海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宣传指导手册》中容器配置要求和投放规范, 结合各居民区、社区单位实际情况, 推进辖区内各类场所生活垃圾投放容器、垃圾厢房及分类投放点、分类驳运机具等设施设备和公示牌、告知书、分类标识、宣传海报等的规范化配置。
二是杜绝混装混运。 收运单位配备标识规范的分类清运车辆和收运队伍,严格开展分类运输,确保分类收运整洁规范和防止二次污染。严禁驳运环节、上门收集环节、中转环节四分类垃圾尤其是干、湿垃圾混装混运,严禁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三是规范收运台帐。 环卫作业单位按照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运物流,根据分类车辆日常收运垃圾组份、收运单位、收运时间等建立工作台帐,随车存放,在分类收运过程中每天交分类责任单位管理人员或门卫室工作人员等进行登记。
四是
定时定点投放 。 积极推进辖区70个居民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根据各居住小区实际,制定“一小区一方案”,在征询居民意见、观察居民集中投放时间和习惯基础上,确定“投放时间段”与“撤桶定点”方法,逐步推行楼道、门洞“无桶化”,通过撤桶及“绿色账户”扫描积分两项主要手段,引导居民前往垃圾厢房或集中投放点分类投放和积分扫描。
(四)推进单位强制分类
根据区分减联办的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健全完善部门协同和双向告知制度,发挥媒体参与监督作用,提高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动性。根据各单位性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加强业务培训,教育引导单位员工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正确分类投放,落实源头分类责任;并督促各单位规范配置垃圾分类容器,正确张贴分类标识。同时建立诚信承诺机制,明确分类减量、分类投放管理等相关要求;着力提高辖区内单位生活垃圾收运服务的申报签约率,全面完成分类责任书送达、诚信承诺书签订工作。
三、工作推进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3月)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调研摸底、制定方案,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媒体(如微信、报刊、电子屏幕等)、发放宣传资料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
(二)试点推进阶段(2019年4-6月)
召开动员大会,细化工作方案、制定经费预算和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细化标准和要求。制定“一小区一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宣传发动、居民区垃圾厢房改造、两网融合点位建设、中转站建设、试点小区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7-9月)
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汇报和布置阶段性工作。集中精力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示范小区,梳理成功典型案例,坚持“典型引路”,加快复制推广。
(四)整改考核阶段(2019年10-12月)
对各居民区、各部门开展督查和年终考核,各单位建立健全长效常态管理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纳入日常检查范围,对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要求及诚信承诺的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垃圾分类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附 件 :1. 关于成立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 东明社区居民区2019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 责任书
3. 东明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书
4. 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分工表
5.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民区标准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9 年6 月3 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9 年6 月3 日印发
附件1
关于成立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居民区、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成果,提升源头分类实效,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东明路街道2019年度需创建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并初步建立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同时,为确保东明路街道2019年度成功创建成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成立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 长:陈春艳 东明路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
费维照 东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沈 燕 东明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
陈 华 东明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杨 盈 东明路街道社区党建办公室主任
唐谢芬 东明路街道社区综合事务办公室主任
曹娟娟 东明路街道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澍 东明路街道党政办公室主任
马维伊 东明路街道社区自治办公室主任
陈 维 东明路街道社区队伍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李 超 东明路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团工委书记
徐 民 东明路街道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副主任
曹冬云 东明路街道绿化市容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潘黎明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支队东明路街道中队中队长
龚佩亲 东明路街道房管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程 慧 东明路街道社区党建服务中心主任
陈思遐 东明路街道妇女联合会主席
李 虹 上海程胜环保有限公司项目经理
邓豪杰 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三林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曹 澜 上海浦发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分类收运分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绿化市容中心,由陈华担任主任,曹娟娟、曹冬云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委派工作人员组成,并抽调社区管理办1人、绿化市容中心2人、党建中心1人、综合事务办1人、房办1人、城管中队1人集中办公。领导小组每周召开工作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自2019年4月起定期编写垃圾分类工作简报或情况通报。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秘书综合组 ,组长:曹冬云、曹娟娟。主要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负责信息报送和简报工作、各类统计报表制作;负责各居民区和相关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计划制定;负责居住区、企事业单位、收运企业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制定;负责与上级部门的对口联系工作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统筹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建设组 ,组长:曹娟娟、龚佩亲。主要负责居民区垃圾厢房改造、两网融合点位建设、中转站建设、试点小区建设;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经费预算编制;负责协调推进物业公司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制度。
执法监督组 ,组长:曹冬云、潘黎明。主要负责对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区党组织、物业公司以及清运单位开展各类检查考核工作,严格落实执法。
指导宣传组 ,组长:杨盈、马维伊、唐谢芬。主要负责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指导居民区党组织落实党建引领作用,组织群众参与垃圾分类工作,总结推广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模式,树立工作典型。
以上单位如有人员变动,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此页无正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东明路街道办事处 2019年3月26日
附件2
东明路街道
居民区
2019年度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的通知》(沪府办规【2018】8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18】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工作,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主要目标责任如下:
一、
责任范围与责任时间
责任范围为东明路街道
居民区,责任时间至2019年末。
2019年6月为自查阶段,具体完成达标小区的创建指标与自查;
7月至9月为巩固提高阶段,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创建达标居住区达标;
10月至12月为总结阶段,进行年终总结。
二、
责任主体
各居民区党组织全面负责本居民区垃圾分类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是辖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
责任内容
(一) 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加强党建引领,充分利用各种会议、主题活动强化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年内至少开展1次全覆盖入户宣传;确保居民区有专门的垃圾分类宣传阵地,宣传点位固定、有序,宣传内容详实丰富、定期更换,努力营造垃圾分类良好宣传氛围。
(二) 督促完善设施设备。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规范配置居民区垃圾分类容器,优化配置分类驳运工具,各分类设施设备上分类标识醒目清晰并符合相关标准,引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
(三) 全面提高分类实效
建立居民区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机制,完成“定时定点”投放点位布局和升级改造,组建垃圾分类志愿者团队, 组织楼组长、志愿者进行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入户宣传, 加强分类投放指导,分类实效明显提高,确保分类垃圾符合收运要求。
(四) 健全绿账激励机制
配合街道推进两网融合建设,完善可回收物预约上门服务机制;提高居民区绿色账户开卡率,年内完成至少90%,提升绿账使用活跃率、积分兑换利用率。
(五) 完整记录统计台账
配合建立源头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计划和组织实施; 加强资料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台账,监督物业做好垃圾分类各项数据统计,确保数据完整可信,完成新区有关部门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六)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回复各类信访投诉,对各级部门检查的问题迅速回应,及时整改并答复。
四、绩效评估
根据责任目标履行情况,结合每月实效检查,对各居民区工作分别进行考核评分。通过每月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生活小区/单位)考核指标评分报告结果,对排名较前的居民区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较后的居民区给予整改意见,对相关工作责任未落实的居民区,按有关规定实行责任督导和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东明路街道党工委 东明路街道
居民区党组织
签字: 签字:
日期: 日期:
附件3
东明路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物业服务企业责任书
为进一步规范东明路街道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加快住宅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工作要求,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书。
一、物业服务企业为住宅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投放人的分类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发现投放人不按分类标准投放的,应当要求投放人改正,拒不改正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城管中队报告。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的颜色和标识须匹配。住宅小区设置垃圾厢房的要做好管理维护工作,每天清洗保持垃圾厢房环境卫生整洁;住宅小区设置分类收集容器的要保持桶身清洁、加盖、标识清晰,周围无散落垃圾。
三、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需要驳运的生活垃圾,分类驳运至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交付点,同时督促小区保洁员及时清理已满的垃圾收集容器。
四、住宅小区内设置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到标识清晰无破损、点位外干净整洁。物业服务企业对可回收物积极采用“互联网+回收”、智能回收等方式,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严禁外来拾荒人员擅自进入住宅小区捡拾。
五、物业服务企业主动开展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对保洁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鼓励将保洁员纳入垃圾分类志愿者行列。
六、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提出开展垃圾分类设施的新建、改造工作方案(原则上按每300-500户设置一个定时定点投放点)。对由街道实施的垃圾分类设施改建工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提供接水、接电、接网络等便利设施,并负责日常维保工作。
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垃圾分类相应台帐填写工作,并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八、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做好撤桶工作并协助居委会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如小区情况特殊(如别墅区或户数较少等情况)认为不需要撤桶或完全撤桶的,经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达成一致意见且确保垃圾分类实效的前提下,可因地制宜开展不撤桶或不完全撤桶的分类投放及收运工作,确保日产日清。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2019年5月20日
附件4
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细化分工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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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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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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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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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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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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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准备阶段(1-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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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机构: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东明路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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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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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绿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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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研摸底:对辖区各单位全面梳理、摸清底数,收集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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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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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房办、城管中队、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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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制定东明路街道2019年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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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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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办、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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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平台载体全覆盖宣传垃圾分类,提高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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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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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党建办、自治办、党建中心、工青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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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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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推进阶段(4-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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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动员:召开街道层面动员大会,组织签署承诺书、责任书、告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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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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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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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建设:居民区垃圾厢房改造、两网融合点位建设、中转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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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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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容中心、房办、各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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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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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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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容中心、房办、各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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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实居住区、企事业单位、收运企业垃圾分类标准设施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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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容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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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办、城管中队、党政办、各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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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升级:开展各类形式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开展典型宣传,开展各类志愿团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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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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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办、党建中心、工青妇、各居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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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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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阶段(7-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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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管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开展各类检查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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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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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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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漏补缺:对仍未开展垃圾分类或成效较差的居住区、社区企事业单位重点推进,严格落实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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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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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绿容中心、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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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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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考核阶段(10-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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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考核:对各居民区、各部门开展督查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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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办、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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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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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表彰:对垃圾分类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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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
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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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管理: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开展各类常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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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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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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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居住区标准
项目名称
|
具体要求
|
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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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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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设施设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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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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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装修垃圾、大件垃圾临时堆放点,扣5分;设置不规范的,酌情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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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设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或有预约服务机制。
|
5
|
无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或预约服务机制扣5分;交投点不符合相关导则要求酌情扣分。
|
|
设置绿色账户定时定点投放点,并有明确告知投放点位置、时间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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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绿色账户定时定点投放点扣5分;投放点告知不清晰、管理不规范酌情扣分。
|
|
逐步推进集中投放点设置,按需设置“干湿”分类收集容器,至少有一个投放点设置有害垃圾投放容器,各类容器配置颜色、标识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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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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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一处收集点未配置干湿两类收集容器,不能实现干湿垃圾分类投放扣2分;无有害垃圾投放容器扣5分;发现一处容器、标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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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配备干、湿垃圾分类驳运车辆或有分类驳运方式,并有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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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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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分类驳运车辆或分类驳运方式扣5分;没有粘贴标识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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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宣传告知(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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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宣传氛围良好,有明显垃圾分类类别、投放要求、分类容器设置、分类收运去向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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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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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厢房、定时定点投放点、公共区域无分类宣传及告知内容扣10分;宣传内容少,不清晰,酌情扣5—10分;居民知晓率低于95%,每低5的百分点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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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年内至少开展两次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或针对垃圾分类的培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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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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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未开展入户上门宣传,未按要求开展活动、会议和培训等的,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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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物流去向(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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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垃圾物流去向清晰,分类收运对接方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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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发现一类垃圾缺少明确物流去向,扣2.5分;保洁员、物业管理人员不清楚分类物流对接方式及流程,酌情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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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效管理(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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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各类垃圾有统计数据台账,数据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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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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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台账扣10分,台账数据不真实、不完整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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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等有效收集模式。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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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但成效不好或未开展任何形式定时定点收集的酌情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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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类实效(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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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点湿垃圾、干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容器中纯净度超过85%,即肉眼观察无明显其他类别垃圾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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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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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每个投放点综合评估,发现一个低于85%,按照低于85%的投放点比例、垃圾混合情况,酌情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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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普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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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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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居民参与率,对不参与垃圾分类投放的,按比例酌情扣1-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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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基础项目:有设施设备、有宣传告知,共50分,基础分数线40分;
2、本标准应用于街道所有居民小区,基础项目40分以上,且总分超过80分,则为“达标居住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