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川沙新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3985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4〕164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7-08 |
浦川新府〔2024〕164号
关于印发《川沙新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
预案》的通知
新镇各办,各社区,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
现将《川沙新镇2024年防汛防台应急预案》下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5日
川沙新镇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
(2024年版)
为了有效应对发生在川沙新镇辖区内的台风、暴雨、洪水和风暴潮灾害以及损害防汛设施等突发事件,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川沙新镇防汛防台和整体抗风险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和城市安全运行。
坚持实行以下工作原则: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统筹兼顾、局部服从全局;以人为本、抢险救灾先人后物;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决策、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团结协作、协同应对原则。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浦东新区防汛防台专项应急预案》《川沙新镇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
一、基本情况
(一)镇域概况:
川沙新镇下辖6个社区,共有42个村、53个居委、6个筹建居委,实有人口33.2万,其中户籍人口约16.9万。
(二)河道情况:
川沙新镇辖区内主要排水河道有:市级河道2条、区级河道 11 条、镇级河道92条,村宅大小河道1515条,其他河道221条,河道总长度为约700公里,水面积约11.6平方公里。
(三)气候特点:
本区域处于北亚热带南缘,四季分明,冷暖空气交替明显,雨量充沛,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汛期尤其明显。每年汛期不同程度地遭受热带气旋(台风)、暴雨、高潮以及洪涝等自然灾害的袭击。有时还会受到龙卷风、冰雹和飑线的威胁,其中雷暴雨和台风,频率较高,影响较大。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指挥机构:
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作为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镇级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本镇防汛防台工作。
总 指 挥:黄伟 镇党委书记
沈敏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总指挥:徐李杰 副镇长
副 总 指 挥 :齐宝华 镇党委副书记
杨晔 镇党委副书记
黄振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徐蓓 镇党委委员
李建江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 玲 镇党委委员
张 琴 副镇长
邹巾文 副镇长
成员由川沙新镇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组成。另设防汛防台办公室(设在城运办,办公室主任由城运办主任兼任)和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城运中心)。
在防汛防台工作中,川沙新镇各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部、办公室和联动中心的统一调度指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防汛防台各项工作。
(二)防汛组织机构
1.新镇防汛防台工作按照1+5+6+X指挥体系模式开展组织指挥。即1个指挥部,川沙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城运中心);5个分指挥部,即建设体系防汛防台分指挥部、农业体系防汛防台分指挥部、市容环卫体系防汛防台分指挥部、企业市场体系防汛防台分指挥部、抢险救灾体系防汛防台分指挥部;6个社区防汛单位,即六灶、城南、六团、城厢、黄楼、华夏社区;X个其他防汛单位。各防汛防台单位应分设相应的对应指挥协调机构。
2.防汛防台指挥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兼职防汛防台工作人员。防汛工作按照一级指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防汛职责并及时收集上报防汛防台相关信息。
(三)新镇相关部门防汛职责
1.党政办职责。承担指挥部协调工作,负责防汛任务车辆、会议室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4小时值班安排。负责安排防汛防台期间的生活供给。为确保灾情发生后人民正常的生活需要,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各防汛单位组织主副食品货源,特别是在发生断水、断电、断燃气等情况下,保证居民生活供应。
2.党群办职责。负责防汛防台的动员宣传发动,对有关大型室外公益广告牌的开展加固管理。同时按照新镇-社区-居村一级抓一级的模式指挥,确保指挥体系的高效有序。
3.社建办职责
(1)负责防汛期间的医疗保障工作,以三个社区卫生中心为主,组成医疗救护队伍,随时就近或视伤势情况转送市相关医院等医疗单位,承担组织救治任务。
(2)负责协调有关学校落实避险场所,在遇到灾害需要对撤离人员安置时,利用校舍做好临时安置工作。
(3)负责牵头落实流浪乞讨人员的安置。
4.规建办职责(承担建设体系指挥部日常工作)
(1)负责辖区内各建设工地防汛防台工作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汛期认真落实防汛防台预案和措施。
(2)负责动拆迁基地拆房施工现场监督,对暂停实施动迁基地,落实建设单位安排值班人员,防止发生塌房伤人事故。在台风与雷暴雨来临之前,负责落实停止施工通知,尤其是停止一切高空作业。动员和组织居住在危房临建设施中的施工人员及时撤离至避难场所。
(3)加强对旧房综合整治基地的监督,确保汛期安全。
(4)负责督促有关建筑工地的防汛防台、防汛设施的建设管理,确保防汛防台预案落实。协调做好乡村公路下立交等市政设施的防汛防台工作。
5.平安办职责。汛期前要指导社区、居村、企事业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防汛防台和发生重大灾情时的自救、互救知识教育,配合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转移撤离及安置工作,协助公安部门做好社会治安和稳定工作。
6.经发办职责(承担企业市场体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
承担组织企业、市场等防汛防台工作,开展辖区内各企业防汛防台准备工作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企业在汛期认真落实措施。了解掌握有关企业废水处理情况,防止汛期污水外溢,做好企业内部建设工地的防汛防台工作。
7.农发办职责(承担农业体系分指挥部日常工作)
(1)负责辖区内农田、农桥,尤其对外来务农人员的工具棚、看护房等检查与管理。
(2)负责农口抗灾抢险应急。进入汛期后,安排防汛值班。紧急情况下做好人员撤离等相关工作。认真地做好灾后重建、保险理赔、安抚赈济工作,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3)负责做好农作物受灾台账统计及上报工作。
8.城运办职责(承担指挥部和市容环卫体系日常工作)
(1)按照新镇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在新镇城运分中心设立防汛防台总值班室,履行防汛指挥部的相关职责。
(2)负责开展区域内防汛安全大检查,督促防汛防台单位做到“思想、组织、措施”三落实。督促各防汛单位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
(3)负责新镇防汛防台通信保障、负责工作的上传下达。接到上级防汛机构的指令或区域防汛防台情况报告后,按预案要求立即通知相关防汛防台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
(4)负责组织和协调面上开展应急排水和抢险工作。
(5)负责辖区内户外店招店牌的检查与管理。
(6)负责辖区内河道的检查与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进行疏通淤浅河道,确保排水畅通。
(7)负责落实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
9.武装部职责
负责抽调组织民兵抢险队伍,随时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10.各社区职责
(1)组建防汛(防台)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并根据本预案精神,制定好本区域的防汛(防台)预案。
(2)组织各居村在汛期之前,对本区域内房屋阳台易落物、街头店面广告霓虹灯、屋顶通信发射塔、危房棚舍临建、窨井管道排水防涝等进行安全大检查,排除隐患,督促整改。
(3)负责组建抗灾抢险应急队伍和准备应急抽水泵,编织袋等抢险物资。
(4)负责协调水、电、气、通讯、公交等部门,及时排除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尽快恢复正常秩序。
(5)组织各村对农副业设施、畜牧棚舍进行突击检查,尤其是对农业园区和各蔬菜园艺场及农产品种植大户要做好汛期的有关应对和防范工作,以便安全度汛,减少损失。
(6)组织各村对辖区内企业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在汛期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11.公安、交警职责
负责区域内治安保卫、交通管理等工作。一旦灾情发生,接受川沙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指令,迅速出动警力、加强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以建立良好的治安环境,保证人员撤退疏散,物资运送转移以及抗灾救助等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川沙消防救援大队职责
负责消防、营救以及紧急排水等工作,在灾情发生时,接受川沙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指令,迅速出动专业人员,做好区域消防、紧急抢险和营救等工作。
13.武警执勤第二支队执勤九中队职责
担负本镇抗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14.供电营业站职责
(1)汛前全面检查电线安全工作,及时协调修剪行道树树枝,确保电路安全。
(2)在台风和雷暴雨期间,既要保证人民的生活用电需求,又要灵活采取拉闸避险措施,确保人民的生命安全。
(3)对因自然灾害受损的电力设施,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及时抢修,尽快恢复正常。
15.川沙综合执法队职责
(1)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和建筑工地的防汛安全工作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防汛防台工作。
(2)加强防汛、水务执法,配合泵站、排水管道主管部门确保防汛设施安全,确保河道防汛通道无违建,畅通无阻。
(3)组建40人为城管抗灾抢险应急队伍。在应急抢险中,直接受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办公室的指挥调度。
16.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职责
(1)协调处置12345热线等各渠道反映的灾情工单。
(2)做好防汛防台信息化建设和运维技术保障工作。
(3)负责与区城运中心相关条线业务工作对接。
(4)督促各应急处置队伍加强汛前设备、物资检查,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预防预警
(一)事前预防
1.隐患排查整改
按照“聚焦重点、分类梳理、动态跟踪”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防汛工作实际,重点围绕川沙新镇域内安全隐患和关键场所展开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对于防积水重点部位、防台风重点部位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检查,形成隐患点位清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全镇顺利度汛。
2.防汛防台检查
非汛期内做好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汛期前除现场实地检查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外,加强对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工程设施、实施预案、物资齐备、通讯畅通、后勤保障等预警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做到统一登记、明确责任、限期整改以及措施反馈。
(二)预警准备
充分运用好市、区、镇三级通讯网络,随时关注、收听、记录各类由权威部门发布的气象数据(热带风暴、降雨、水情信息及预测数据等),及时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损失等)并及时向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根据市、区防汛指挥部的指示,通过各种通讯方式(电话、互联网等)及各种宣传方式(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等),发布各级预警信号,并将汛情、灾情以及抗灾情况及时进行上通下达。
1.宣传准备
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涝、台风等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立足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
健全防汛抗灾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灾责任人和汛期内日常值班制度、防汛抗灾队伍、防汛抗灾专业抢险队伍以及容易出现积水的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
(三)行动方案
出现洪涝、台风等灾害后,防汛防台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分析事件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规定处置程序及各种专项抢险方案,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如有需要,还应立即请示防汛防台指挥部予以组织处置。
1.川沙新镇排水(排涝)方案:
各泵站管理单位全面负责辖区的排涝,并根据气象预报提前做好“预排、预降”工作。
各村(居)委会参照积水处置“五组工作法”经验(隐患排查、人员转移、应急处置、排水清淤、宣传引导),进一步完善预案、调整补充“五个工作组”人员力量,确保一旦出现积水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排,如遇险情应立即负责组织实施人员紧急转移。
2.川沙新镇绿化抢险方案:
镇区内城市道路行道树、街道绿地等遇狂风暴雨一旦发生倾倒、倒伏时,按照“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由绿化、市政(公路)部门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抢险。
3.川沙新镇危房人员疏散方案:
台风Ⅱ级橙色预警信号发布后,规建办、农发办、各社区等单位应对危房简屋、工地临时房、蔬菜大棚等临时居住点内的群众进行及时转移疏散,按照“就近、就地安置”原则,争取邻里互助,及时安全地撤离至指定的临时转移安置点。
各单位和部门在汛期内都必须要建立起正常值班和紧急值班制度,服从防汛防台指挥部指令通知,各级领导亲自参加,保证随时可以进入紧急临战状态,直至灾情解除。
四、应急响应
(一)总体要求
按洪涝、台风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Ⅳ级响应(蓝色预警)、Ⅲ级响应(黄色预警)Ⅱ级响应(橙色预警)、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防汛防台期间,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风情、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洪涝、台风等灾害发生后,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向区防汛防台指挥部报告洪涝和台风暴潮灾情。
(二)处置流程
1.Ⅳ级响应(蓝色预警)
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达35毫米以上);造成一般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100户以上、3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00亩以上、1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间以上、50间以下;因汛死亡1—2人等),防汛防台工作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
根据规定,新镇防汛办主任到岗到位,分指挥部防汛责任人到岗,社区、居村委防汛责任人到岗。防汛设备管理人员加强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开展泵站预抽空。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2.Ⅲ级响应(黄色预警)
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即24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降雨量将达8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造成较大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300户以上、1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万亩以上、5万亩以下;房屋倒塌50间以上、150间以下;因汛死亡3—9人等),防汛防台工作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根据规定,新镇分管防汛工作副镇长到岗,分指挥部负责人到岗,社区行政专委、各居村委防汛干部到岗,加强值班,落实临时排涝措施,加固高空高架物体、广告牌、树木及危房,检查安全用电,消防部门加强备勤力量,掌握汛情变化。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视情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
3.Ⅱ级响应(橙色预警)
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即12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即未来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1000户以上、5000户以下;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5万亩以上、10万亩以下;房屋倒塌150间以上、500间以下;因汛死亡10—29人、轨道交通区间严重积水部分停运等)。进入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根据规定,新镇镇长、防汛指挥部全体成员到岗(组织会商)发出相关指令,分指挥部指挥长及相关人员到岗,社区、各居村委主要负责人到岗,部署本区域、本系统防御工作。加强汛情全时监测,严密掌握汛情变化,组织开展防汛抢险、人员撤离和受灾救助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相关施工作业停止,拆除条幅、横幅,转移危房等人员,各类抢险队伍待命,落实医疗救护力量和抢险设备。
4.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即6小时内可能或已受热带气旋影响或已经受到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阵风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浦东新区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即未来6小时降雨量将达150毫米以上,或1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造成重大等级灾害的其他汛情(民居进水5000户以上;农田受淹或农作物及设施受损10万亩以上;房屋倒塌500间以上;因汛死亡30人、轨道交通1条线路以上因严重积水全线停运)。防汛防台工作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根据规定,新镇党政主要领导、防汛指挥部全体人员到岗,部署抗灾抢险、避险工作。分指挥部全体人员到岗,社区、各村(委)全体人员到岗,部署抗灾抢险、避险工作。
全面启动各级种类预,落实各项抗灾措施、避险措施。抢险队伍、物资准备到位,民兵、抢险队员集合待命,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险情,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时报告汛情、工情、灾情,部署灾后恢复工作。
(三)人员转移安置
各部门、单位要在汛前排摸梳理辖区内需要避险转移的人员信息和安置场所情况。
汛期根据区防汛防台指挥部转移指令和本镇实际情况,按照应转尽转、相对集中、就近安置、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和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要求,落实好应急避险转移各项任务。
加强安置场所规范化管理,为老弱病残幼等特殊群体配置基本的生活用品、卫生保障物资,提前做好场所通风,按需提供保温设备,配备相应消防器材。
各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力度,确保启动响应快速、组织动员有效、保障协同有力,切实提高转移安置场所内救灾保障水平。
(四)应急抢险处置
1.充分运用区、镇、村三级通讯网络体系,镇防汛防台指挥部随时收集、传递区防汛防台指挥部发布的汛期气象信息和指示指令,各单位、部门防汛责任人在岗在位,值班电话、移动电话、值班传真等通讯工具24小时保持畅通,做好各自汛情、灾情、抗灾情况的上传下达;
2.受灾单位、居村和镇属企业汛期及时上报严重积水、高空坠物等突发事件受灾情况,做好先期处置,抓紧排除安全隐患,尽力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3.镇防汛防台指挥部人员分组赶赴受灾的单位、居村和镇属企业一线,检查受灾情况;
4.镇防汛办负责统一指挥决策,对受灾严重的单位、居村和镇属企业及时组织专业应急队伍全力开展排险,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水清淤、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迅速恢复道路交通和社会稳定;
5.应急抢险救灾过程中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切实做好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尽最大努力避免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6.镇防汛办总结好经验,补充好物资,及时调整防汛防台应急措施,为应对后续台风和汛情做好充分准备。
(五)灾情信息报送
防汛防台期间、川沙新镇灾害信息员按照报险报灾的流程,在政府的灾害信息报送平台上及时完整的报送相关灾情信息。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新镇防汛防台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台风、暴雨灾害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
善后处置工作以受灾社区、村、居委、企业为主,川沙新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进行,必要时报镇政府协调,镇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受灾人员的转移安置、生活供给、疾病预防控制、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社会救助、保险理赔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消除灾害影响,恢复正常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二)调查与评估
台风、暴雨灾害发生后,全镇各村、居委、各企事业单位配合镇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评估工作。台风、暴雨灾害由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结合条线职责组织核查灾情,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经镇防汛防台指挥部审核汇总后向新区有关部门报告。
(三)宣传教育
充分发挥各类媒介作用,进一步做实防汛防台信息上网络、上报纸、上手机、进小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工地、进企业、进家庭,丰富拓展科普宣教形式,结合“5.12”防灾减灾日开展防汛救灾宣传活动,推进台风、内涝防灾避险知识普及,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做好自身安全防范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避险意识和自救互助能力。
六、预案管理
本预案为川沙新镇专项应急预案,以川沙新镇人民政府名义发布,由川沙新镇政府负责编制、演练、修订、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