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75094号书面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294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村委〔2025〕80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3-27 |
应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注沿海地区农作物遭受野生动物侵害的建议》(第075094号)已收悉,结合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的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浦东新区始终将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重要位置,经过长期的生态规划与建设,尤其是沿海地区的努力,南汇东滩湿地已发展成为上海市极为重要的生态湿地。该湿地不仅是生物多样性的宝库,更为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提供了不可多得的资源,同时在调节区域气候、净化水质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候鸟的迁徙活动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一定挑战,其食用稻米、水果、蔬菜等农作物,确实存在“人鸟”之间的矛盾。针对这一问题,根据书面意见的建议及相关部门的会办意见,我委将与区生态环境局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对沿海地区农作物受野生动物侵害现象的关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在确保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以维护农户利益,保护生态环境。
一、强化野生动物危害防治工作
根据《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区生态环境局将按照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开展的野生动物危害调查评估结果,积极推行野生动物危害防治工作。指导相关组织和个人采取科学的防护措施,有效降低对人民生命财产、生产活动及生态安全的潜在威胁。同时,也对各相关组织和个人设置防护网提出要求,在农田、养殖塘、经济果林等区域设置防护网,须在设置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区生态环境局报告设置地点、数量、材质、规格等相关信息,以便区生态环境局更好地进行管理和指导。
二、构建沟通联络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将主动公开投诉电话,通过市民热线、举报投诉等多种渠道,为遭受鸟类致害的农户提供答疑解惑服务,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指导其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同时,建立区、镇沟通联络机制,及时搜集农业生产中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定期进行农业生产防鸟技术指导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三、稳步推动农业保险的积极作用
我委已于去年,指导太平洋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南汇新城镇开展商业性水稻种植野生动物侵害保险试点工作,旨在为野生鸟类造成的水稻损失提供保险保障。试点首年,承保面积达到11751.6亩,累计赔款金额超过380万元,赔付率达到106.8%,投保户反馈积极,取得了显著成效。
与此同时,2024年底发布的《上海市市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5-2029年)》中,明确将野生动物毁损的保险责任纳入所有政策性条款。第十六条明确规定:“补贴险种的保险责任应当涵盖本市主要的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动物疾病疫病、意外事故、野生动物毁损等风险。”
针对野生动物毁损责任的保险,虽然在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办法中已将相关责任纳入,但保障程度不足,未能全面覆盖实际损失。因此,我委将继续深化野生动物侵害保险的研究与探索,积极与区财政局沟通协作,结合浦东新区农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特别是针对相关水果(桃、梨、葡萄等)生产以及南美白对虾养殖所面临的野生动物侵害风险,加强调研工作,并引导保险公司开发相应的保险产品,力争将相关保险纳入区级农业保险补贴政策,争取必要的财政支持,激励农户积极投保,以扩大保障范围,更好地满足农户实际生产的风险需求。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