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管理人担任公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2-17 |
兹有自然人方伟,男,1976年10月10日生,2021年1月2日去世,去世前主要居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身份证号为310102********3617。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22)沪0115民特525号民事判决书初步查明,方伟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先于方伟去世,方伟未婚、无子女、亦无兄弟姐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指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担任方伟的遗产管理人。
现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特此公告:
1.若有方伟的法定继承人、与方伟存在遗赠扶养关系的人、依靠方伟扶养的人、对方伟扶养较多的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说明人的身份证明;(2)说明人异议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2.若有方伟的债权、债务人,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债权、债务人的身份证明;(2)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3.若有其他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担任方伟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人士,请在公告期限届满前与本局联系,并准备好书面说明材料,包括(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2)异议人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本公告的期限为三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请上述相关人士在公告期限内发送书面材料至邮箱pengjh@pudong.gov.cn,或邮寄至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402室。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民政局
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