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调查通知书》[2025]第243991号

索引号 发布机构 东明路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4-07

三林路1300弄63号202室权利人

我东明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查处的“你涉嫌在三林路1300弄63号202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沪()东办止调查通[2025]243991号《中止调查通知书》”。通知书内容如下:你(单位)因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建筑物东西长 2.1 米,南北长1.77 米,高2 米,材质为金属和玻璃,面积为 3.72 平方米),本机关于2025 0210日予以立案调查。鉴于当事人下落不明致使案件暂时无法调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决定自 2025 03 31 日起,对你(单位)中止案件调查。中止调查情形消失,恢复案件调查程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路街道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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