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区惠南镇东城区南单元(PDS3-0206)B8-7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惠南镇红光村地块)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索引号 SY-310115-2025-01332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审能审〔2025〕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28

上海建工惠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新区惠南镇东城区南单元(PDS3-0206)B8-7地块(“城中村”改造项目-惠南镇红光村地块)节能审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修改稿)。

二、项目年用能规模为:年用电量949.31万千瓦时,年用天然气量为17.43万标准立方米,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1393.29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取当量值算)。

三、你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修改稿)各项措施基础上,应改进和加强以下节能工作:

1. 围护结构: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应满足《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上海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08-107-2015)的相关要求。

2. 电气系统:

照明选用LED节能光源,满足《室内照明用LED产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255-2019)中2级能效的要求,选用的室外LED灯具应满足《道路和隧道照明用LED灯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7478-2019)中2级能效的要求;照明因地制宜采用节能自熄开关就地控制、感应控制、集中或区域集中控制、手动控制等不同控制方式。充电桩安装数量满足《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沪交行规〔2023〕1 号)中二类地区设置充电桩比例12%的要求。选用节能型电梯,变频调速,多台电梯采用群控方式控制。

3. 暖通系统:

项目选用的多联机组应满足《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4-2021)中的2级能效要求,选用的分体空调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的2级能效要求。风机应满足《通风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9761-2020)的2级能效要求,通风量大于10000立方米/小时的普通机械通风系统单位风量耗功率应不超过0.27瓦/(立方米/小时)。

4. 给排水系统:

该项目设置雨水回用系统,采用的水泵能效不低于《清水离心泵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19762-2007)规定的节能评价值。

5. 绿色建筑:

建筑满足上海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G/TJ 08-2090-2020)的绿色建筑基本级设计要求。

6. 燃气系统:

精装住宅选用的燃气热水器热效率应满足《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665-2015)规定的2级能效要求,燃气炉灶热效率应满足《家用燃气灶具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30720-2014)中规定的2级能效要求。

7. 可再生能源:

该项目屋顶设置太阳能光伏板面积为4296平方米,光伏敷设面积占屋顶面积约37%,满足《关于推进本市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联〔2022〕679号)中“住宅、公建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30%”的要求,光伏建设内容将与该项目同步验收。

8. 能源计量

计量器具配备应满足《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的要求,可再生能源应单独计量。

四、为进一步降低该项目能源消费量,提高能效水平,该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加强与供电公司的沟通,选用符合《电力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0052-2024)中2级能效要求的变压器设备。

2. 室外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可适当利用太阳能灯具。

3. 自持租赁房、保障公租房应督促住户安装高能效等级的空调设备和燃气设备。

五、如项目建设内容、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增加1000吨标准煤以上且增加比例超过10%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

六、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你单位应报请我委对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节能审查验收未获通过,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责令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七、我委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组织跟踪检查。

八、如对本意见有异议,可以自收到本意见之日起60日内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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