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川沙新镇大洪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191400356487)验收确认的请示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2104 |
文件编号 | 浦川新府〔2025〕103号 |
发布机构 | 川沙新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5-20 |
关于川沙新镇大洪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
(编号:S20191400356487)验收确认的请示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为有效实施本镇集建区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保持浦东新区耕地总量的平衡,我镇实施了大洪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191400356487)。项目实施面积为0.1835公顷(合2.7518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为0.1835公顷(含“198”工业用地0.1835公顷)。经测绘,建设用地减量面积0.1735公顷,净增耕地面积0.1710公顷(其中净增水浇地面积0.1710公顷) 。项目总投资为162.9218万元,均为我镇自筹。
该项目自2019年6月起实施,至2019年9月实施完毕。
现向贵局提出川沙新镇大洪村土地整理复垦项目(减)(编号:S20191400356487)验收确认申请,请予以验收确认。
妥否,请示。
浦东新区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