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浦东新区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5-01574 |
文件编号 | 浦农业农村委〔2025〕99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5-04-14 |
民建浦东区委:
贵委提出的第071号提案《关于发挥浦东区位优势,推进种源保护建设的建议》,我委己收悉,结合相关委办局的会办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浦东新区作为上海乃至全国的农业科技创新高地,一直致力于现代种业的发展,特别是在种源保护方面,近年来已取得了一系列成果。
一、市区联动,打造浦东现代种业示范区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家种业振兴战略,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种源自主可控,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论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2023年8月11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签订了现代种业示范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在充分利用浦东新区在金融、人才、科技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携手打造“浦东现代种业示范区”,开启了浦东现代种业发展的新篇章。通过制定“种业十条”和“十大举措”,为现代种业示范区的建设指明了方向并提供了坚实保障。种业战略合作内容涵盖“十条”,涵盖四大领域:集中于浦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打造现代种业产业链;聚焦于完善科创和产业平台的建设,构建现代种业创新链;支持龙头企业,促进优势种业企业的发展;重视地方特色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推出的“十大举措”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围绕浦东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为现代种业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发展提供空间支持;二是整合浦东的综合优势,为现代种业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扶持优势种业企业的发展,加强地方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农业科创中心、三灶园区和老港园区的产业规划细化工作。
二、科技引领,构建以分子育种技术为核心的种源农业体系
种源是农业发展的“芯片”。浦东新区种业发展有很好的基础,区内集聚了先正达、拜耳、天谷、祥欣等国际国内一流种业企业。农业农村部已经将“张江种谷”等上海三个农业科技创新空间列为全国重点空间建设,全市将出台政策支持“三大空间”建设。对标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科研三角园”,依托市区共建“现代种业示范区”优势,浦东新区加快打造孙桥农业科创中心,推动“种业十条”落实落地。
三、品种聚焦,丰富浦东新区特色种源产品
在水稻领域,我们成功集聚了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的“旱优73”、获得国家农技中心“超级稻”认证的“申优28”等一系列优势品种。同时,积极与上海农科院开展深度合作,在南汇东滩建设万亩水稻高标准制种基地,为优质水稻品种的推广和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特色产品方面,桃研所成功培育了加纳岩、红清水、早红露、春晓等多个水蜜桃早、晚熟新品种,进一步丰富了浦东特色农产品的种类,提升了市场竞争力。种质保护工作同样成绩突出,浦东白猪与浦东鸡入选“上海市十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其中浦东白猪配套系“香雪白猪”更是被农业农村部认定为全新的畜禽品种,为保护地方特色种质资源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种源保护是推动现代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针对贵委提案中提出的三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积极采取措施予以落实。
(一)关于“聚焦潜力作物种类,强化创新人才培养”
为了强化现代农业创新人才的培养,我委于去年出台了《浦东新区关于促进现代农业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浦农业农村委规﹝2024﹞3号),推出“浦东现代农业人才发展8条”,重点聚焦种源农业等领域,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育、激励机制,做好人才配套服务,打造与引领区相适应的现代农业人才队伍,助力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着力在农业强国建设中彰显浦东作为和浦东地位。实施意见主要包括高层次人才引进服务、鼓励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从事现代农业、培育现代农业产业带头人、对典型人才进行奖励等内容,并纳入新区“1+1+N”人才政策体系。
(二)关于“健全种质保护体系,强化法律打击侵权”
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区知识产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协助相关种业企业、协会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对相关产品进行商标注册;二是对核心产品的制成方法等进行专利申请或布局;三是对相关产品的包装、广告宣传等进行著作权登记;四是对优质种业生产出来的优质农产品开展地理标志产品培育;五是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涉嫌被侵权的线索,开展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此同时,为更有效地为我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已制定《浦东新区小微企业法律帮扶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专门针对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帮扶工作。此外,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积极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法律服务,能够为我区种业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在立法领域,目前《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规范为种质资源保护提供了基本依据,但相关规定仍有待进一步完善,可以运用中央立法和法治保障授权建立具有浦东特色的种质资源保护制度。根据中央授权,浦东新区法规可以在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作变通规定;管理措施可以对暂无法律法规或者明确规定的领域先行先试。关于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更倾向于通过变通相关上位法处罚条款等提升执法震慑力,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我委将会同区发改委等其它相关部门,对立法需求点作进一步研究梳理,适时推动制定浦东新区法规。鉴于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浦东新区建立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已于2021年12月施行,可视情推动在该法规后续修正中增设相关条款。
在执法领域,区综合执法局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品种权人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为浦东新区种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通过精准普法,进一步提高种子从业人员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责任意识,增强农民对假冒种子的识别能力。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对种业执法监管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对种子市场开展分类分级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套牌侵权、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形成有力震慑。注重管执联动,区综合执法局将加强与市、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协作,形成打击侵权行为的合力。同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确保侵权案件得到高效处理。
(三)关于“依托浦东区位优势,推动交易平台建设”
我委将加强与区商务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指导浦东农发集团,与中科院、上海交大、市农科院等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在“张江种谷”建设方案中融入种源交易平台等相关内容。
二是加强与区商务委的沟通协作,用好用足国家和市级外经贸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大宗农产品(含种源)进口。
会同浦东贸促会和浦东国际商会,用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支持资金,支持种源企业积极参加境外种源交易展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种源企业在浦东定期举办国际种源交易会。
三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加强国际合作和资源流通,鼓励种源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协助国内外种源企业开展国际交流,既扩大国际市场,又积极吸引来浦东投资,进一步促进新区种源的国内外交易,提高浦东在全球种源贸易中的影响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