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新建工程整体纳入“城中村”建设机制的请示

索引号 SY-310115-2023-05704
文件编号 浦张府〔2023〕65号
发布机构 张江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9-28

浦东新区城市更新领导小组:

为加快推进“城中村”项目开发建设,能今早出形象、出功能、出效益,切实提高老百姓的感受度和满意率。上海中建张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张江田园、江欣、劳动村(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主体,全力推进“城中村”配套项目建设。现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江春路(马家浜—吕家浜)新建工程用地超“城中村”改造项目红线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新建工程西起马家浜河道,东至广兰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约0.29千米,宽12米。目前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选址意见书。

“城中村”田园、江欣区块四至范围为:东至创新河,南至吕家浜(广兰路以东)江春路(广兰路以西),西至马家浜,北至祖冲之路。2016年12月项目公司取得张江镇田园(广兰路以东)、江欣“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批复(沪府土〔2016〕759号),征收范围至原张江江东路北侧边界(即江春路道路中心线附近)。根据江春路定界报告,江春路南侧半幅存在集体土地1253.5平方米(权属为张江镇农民集体)、国有土地447.4平方米(权属为浦东新区教育局)位于“城中村”红线外,需办理征地手续。

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新建工程征地手续办理过程中新区规划资源局要求明确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建设机制。为加快城中村项目开发建设,现申请将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新建工程整体纳入城中村建设机制。道路涉及征收补偿费用、征收施工临时配套交通设施工程费、学校围墙拆改重建和绿化搬迁等费用均纳入城中村开发一级成本,在一级成本核定后进行返还;道路的二级建安费用纳入到城中村建设成本,作为城中村公建配套项目由项目公司作为实施主体代为实施。

城中村B05-15住宅项目于2023年2月7日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桩基),计划2024年底竣工并于2025年初交付。规划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为B05-15住宅项目出入唯一道路,江春路建设刻不容缓。同时,江春路为浦东新区“两旧一村”2023年度开工考核项目。现申请将江春路(马家浜—广兰路)新建工程整体纳入城中村建设机制。

特此请示。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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