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3-31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本市涉企行政检查中全面推行“检查码”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制定2025年行政检查(非触发式检查)计划如下:

1.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依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0号)第八条、第十四条对本机关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是进行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比例根据实际确定,检查频次每年1检查方式为实地现场检查,聚焦是否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信息、较大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着重检查违规建设问题。

2. 对外商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依据《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0)第八条、第十四条,对本机关核准或备案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是进行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比例根据实际确定,检查频次每年1次。检查方式为实地现场检查聚焦是否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信息、较大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着重检查违规建设问题

3. 对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13号)第五条第四款,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投产后能效水平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是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单位,比例根据实际确定,检查频次每年1-2次。检查方式为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附件: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一览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331

      

 

         附件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一览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范围

比例

检查

频次

检查方式

检查项目

1

对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0号)第八条、第十四条

进行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聚焦是否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信息、较大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着重检查违规建设问题。

2

对外商企业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关于印发修订后的<上海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的通知》(沪发改规范〔2023〕20号)第八条、第十四条

进行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1次

现场检查

聚焦是否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建设实施信息、较大变更时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情况,着重检查违规建设问题。

3

对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的监督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府规〔2022〕13号)第五条第四款

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每年1-2次

在线监测、现场检查

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投产后能效水平等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