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张江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4272 |
文件编号 | 浦张府〔2023〕52号 |
发布机构 | 张江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28 |
镇机关各办公室、镇属企事业单位、各村(居)委、相关单位:
根据《2023年浦东新区农村人居环境优提升行动任务清单》(浦乡村振兴办〔2023〕4号)和《浦东新区张江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工程实施方案》(浦张委〔2021〕243号)精神,研究制定了《2023年张江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1日
附附件
2023年张江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任务清单
类别 |
任务名称 |
任务要求 |
责任部门 |
实施区域 |
完成时间节点 |
提升 村容 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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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房建设 提升行动 |
1.推进高品质农民平移集中居住区建设,按标准配置公共基础设施,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色、水乡韵味(环东15+1集中居住)。 |
规建办 |
各村 |
12月底 |
2.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全面摸底排查和整治。完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制。依申请完成年度低收入农户危旧房改造。 |
规建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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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空间 美化行动 |
3.建设优美公共空间,结合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本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打造公共空间样板。 |
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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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成997户美丽庭院(小三园)。 |
妇联、经发办 |
环东村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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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乡村标识引导,村主要道路、公服站点、景观节点配置标示标识,第五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年度美丽乡村示范村按要求设置到位。 |
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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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架空杆线 序化行动 |
6.完成8个村杆线序化公里,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和规范新增通信杆线架设管理。 |
经发办 |
各村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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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 生态 治理 |
(五)农村厕所 革命行动 |
7.持续巩固农村卫生户厕全覆盖工作成果,严禁出现小粪缸、旱厕反弹现象。 |
经发办、社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8.按照行政村三类及以上标准公厕数量不少于1个的要求,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提档升级。 |
城运办、环园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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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加强农村公共厕所管理,建立“一厕一档”,加强标识指引设置,落实专人保洁、巡回保洁等保洁机制,提升作业水平。 |
城运办、环园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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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生活污水 治理行动 |
10.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90%。 |
规建办 |
各村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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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持续推进老旧低标设施的提标改造工作,强化设施运行和出水水质监督检查,全区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
规建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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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生活垃圾 治理行动 |
12.保持100%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收集、无害化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达标率稳定在95%以上。 |
城运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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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进一步加强湿垃圾资源化利用,农村区域湿垃圾55%纳入资源化处置体系。 |
城运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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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构建农村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处置体系,推进建筑垃圾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
城运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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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 公共 服务 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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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基础设施升级行动
(八)基础设施 升级行动 |
15.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 |
路政 |
各村 |
11月底 |
16.完成C级局部较差村内道路整治。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因地制宜布设停车场点、路灯。 |
规建办、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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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共服务 设施完善行动 |
17.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
社建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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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全面推广老年人睦邻点建设。 |
社建办 |
各村 |
11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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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卫生健康村镇建设行动 |
19.统筹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与农村社会健康管理,创建健康村。 |
社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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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绿色田园建设行动 |
20.规范农业废弃物管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农膜回收率达到97%,试点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因地制宜配置秸秆、蔬菜废弃物、藤蔓等就地就近处理设施。 |
经发中心、农投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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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降低农田化肥、农药总施用量,推进水产养殖场尾水治理设施建设和改造工作,畜禽养殖废弃物和粮油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 |
经发中心、农投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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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 自然 景观 |
(十二)水环境 提升行动 |
22.持续推进河湖水系综合治理,巩固中小河道整治成果,强化中小河道管理养护、按需实施镇村级河道疏浚。规范河道疏浚底泥消纳处置,无河道底泥乱堆乱放。 |
河长办 |
各村 |
12月底 |
23.持续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选树2个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示范点,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集中连片推进中小河道生态修复,恢复乡村河湖生态系统。 |
河长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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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基本完成镇管以上河道的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 |
农投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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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乡村绿化行动 |
25.提升乡村绿化美化水平,按计划实施公益林抚育,优化乔灌草结构,增加乡土树种、色叶树种造林比重。加强乡村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小微湿地及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 |
林长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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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 健全 长效 管理 机制 |
(十四)常态化 开展村庄清洁 |
26.以“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为重点,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开展塑料垃圾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
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十五)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
27.推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责任区制度,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引导农民参与村内道路、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管护,增强爱护公共基础设施意识。 |
经发办、城运办、 环园公司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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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建立奖励补助机制,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 |
妇联、社发办、 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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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
29.编制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主体和标准,建立公示制度,统筹落实管护资金。 |
经发办 |
各村 |
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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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梳理农村人居环境管理事项,逐步纳入涉农区“一网统管”公共平台,建立问题发现、快速处置和分析考核机制。 |
经发办、城运中心 |
各村 |
12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