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惠南镇东南社区23-01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3-03647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社〔2023〕597号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3-07-04 |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惠南镇东南社区23-01地块配套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惠府建〔2023〕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浦东新区惠南东南社区(PDS3-02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沪府规〔2014〕6号)及《浦东新区惠南东南社区单元PDS3-0219控制性详细规划23街坊图则更新》,为完善区域公共教育配套设施,原则同意惠南镇东南社区23-01地块配套九年一贯制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选址于浦东新区惠南镇东南社区23-01地块,东至规划欢海路,南至规划迎运路,西至规划健海路,北至规划迎跃路。项目用地约5150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三、本项目办学规模按64班设置。
四、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
1. 新建初中教学楼、小学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艺术综合楼、体育馆,以及地下车库、门卫、垃圾房、配电房等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约51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0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450平方米。
2. 新建室外活动场地,以及道路、围墙、绿化、给排水等室外配套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建设资金由新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2800元/平方米标准安排,不足部分由新区财力安排。建成之后,资产无条件移交给区教育部门。
六、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对项目方案和总体布局、建筑内部功能布置等作进一步深化完善,合理控制总投资,满足学校各项教学、活动功能要求。项目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以及国家《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50099-2011)。
2. 落实项目建设中新增建设用地、水系平衡、林地占补平衡等资源性指标。
3. 衔接落实规划健海路、迎薰路等市政道路实施计划。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为12个月。
接文后,请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报我委审批,并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