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洋泾路(滨江大道-浦东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SY-310115-2023-03785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3〕606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3-07-06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你委《关于报送北洋泾路(浦东大道-滨江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建委综规〔2023〕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中心城区路网和市政配套设施,服务地区交通联系,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世博单元规划(含重点公共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黄浦江沿岸E8E10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原则同意北洋泾路(滨江大道-浦东大道)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为:北起滨江大道,南至浦东大道,道路全长约0.33公里,道路规划红线宽度20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支路。下阶段应进一步对项目功能定位、建设标准和总体布置方案进行研究论证,做好与北洋泾路南北路段的衔接。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道路附属工程,以及前期征收和管线、绿化搬迁工作等。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地区规划和路网系统规划,综合考虑环境、交通、工期、河道等影响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多方案比选,做好与已建、拟建工程的衔接;结合交通流量分析和沿线地块情况,优化道路断面和纵向设计,处理好与陆家嘴水环、昌邑路桥等相关项目的关系;并在排水系统规划的基础上,妥善安排雨污水出路。桥梁梁底标高、公交站点设置、闸外航道和防汛墙、轨道交通等应向有关部门征询确认。

五、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批复中明确,建设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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