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码头路街道新桥居民委员会和港机新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766 |
文件编号 | 浦府〔2022〕132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9-21 |
浦府〔2022〕132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南码头路
街道新桥居民委员会和港机新村
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批复
南码头路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调整新桥居民委员会、港机新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的请示》(浦南办〔2022〕1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南码头路街道新桥居民委员会和港机新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
1.调整后的新桥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浦三路,南至白莲泾河,西至雪野路,北至东方路、华丰路世博大厦。管辖金缘坊、华南名苑、天意洲、浦东南路3643弄、浦东南路3649弄、东方路3721弄、东方路3373弄、东方路3391弄、东方路3401弄、天健滨江天地、南码头路617号和浦东南路3521号十一个小区。居委会办公地址:港机新村45号。
2.调整后的港机新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临沂路,南至东方路,西至浦东南路,北至华丰路。管辖港机新村和华丰路12号两个小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华丰路50弄29号。
特此批复。
2022年9月21日
抄送: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