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川沙新镇妙港居民委员会和黄楼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新设妙新居民委员会和楼厦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2-71764 |
文件编号 | 浦府〔2022〕168号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10-27 |
浦府〔2022〕168号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川沙新镇
妙港居民委员会和黄楼居民委员会管辖
范围并新设妙新居民委员会和
楼厦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川沙新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调整妙港、黄楼居民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并新设妙新、楼厦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浦川新府〔2022〕1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川沙新镇妙港居民委员会和黄楼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并同意设立妙新居民委员会和楼厦居民委员会。
1.调整后的妙港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川沙路,南至永达城市公寓南围墙、川环南路,西至妙镜路,北至南桥路。管辖金厦苑、永达城市公寓、南桥路621-677号三个小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川环南路1004号二楼。
2.调整后的黄楼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栏学路,南至磁浮线,西至楼横港河,北至吉字盘港河。管辖欧泊圣堡、黄楼新屯、红梅一村、红梅二村、芙蓉路9弄五个小区及零星散居。居委会办公地址:栏学路398弄。
3.妙新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川沙路,南至翔川路,西至妙镜路,北至川环南路、永达城市公寓南围墙。管辖界龙花苑、妙境一村、妙境二村、妙境家园四个小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川环南路1049弄(临时)。
4.楼厦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黄楼村一队,南至黄楼花苑南围墙、迎春街、川周公路,西至栏学路,北至吉字盘港河、黄楼花苑北围墙。管辖黄楼花苑、黄楼新世纪两个小区。居委会办公地址:川周公路6561弄53号。
特此批复。
2022年10月25日
抄送:区民政局、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区市场监管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0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