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310115-2022-71760
信息名称 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浦审党〔2022〕6号
发布机构 审计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10-28

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

浦审党〔2022〕6号

 

 


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审计工作的作用,促进审计智库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提升特约审计员工作,现结合浦东新区审计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特约审计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  特约审计员在聘任期间,通过参与有关审计活动发挥监督、咨询、联络作用。

第二条  特约审计员通过实践、研讨、培训等多种形式了解和参与浦东新区审计局的有关工作。

第三条  特约审计员对加强和改进审计工作、促进审计机关廉政建设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  特约审计员得到反映审计等方面的材料、情况可直接转送()浦东新区审计局。

第五条  特约审计员参与有关审计实践时,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徇私情,遵守审计工作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和审计工作秘密。

第六条  以特约审计员身份应邀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时,应当事先征得浦东新区审计局同意,并将有关情况反馈浦东新区审计局。

 

第二章 特约审计员的条件

第七条 特约审计员聘任条件: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工作纪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审计、财经、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在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社会影响,热心特约审计员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坚持特约审计员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第三章 特约审计员的聘任和聘期

第八条 特约审计员的聘任:

(一)浦东新区审计局根据工作需要,向区委统战部提出聘任申请意见,明确受聘对象的具体条件和人数。

(二) 浦东新审计局根据区委统战部推荐名单讨论确定人选,并将意见反馈区委统战部。

(三) 浦东新区审计局召开聘任会议,颁发聘书,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特约审计员名单。

第九条 特约审计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任期届满,应及时做好新一届特约审计员聘任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上一届特约审计员予以续聘,续聘一般不超过一届。

第十条 特约审计员因工作调动或本人原因在任期内辞聘的,应先向区委统战部或有关主管机关提出,经聘受双方同意后,予以解聘。

 

第四章 特约审计员的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 浦东新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特约审计员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与区委统战部、特约审计员进行工作联系;听取和及时反映特约审计员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编制年度特约审计员工作计划;组织和协调特约审计员参加审计活动;总结和汇报特约审计员工作情况;及时为特约审计员订阅审计工作相关的报刊,寄送审计工作相关资料;受理特约审计员转递(告)的信访材料、情况,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十二条 浦东新区审计局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特约审计员座谈会,通报审计工作情况和重大审计事项,开展工作研讨,听取意见和建议,商议或部署有关事宜。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特约审计员会议。浦东新区审计局组织全区审计工作会议及有关重要活动等,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浦东新区审计局特约审计员工作管理办法》(浦审[2009]2号)同时废止。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局党组

20221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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