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海洋局关于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的用海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1-3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同时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长江河口海域重叠区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3〕4号),我局正在开展历史遗留项目用海分类处置工作。现收到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海域使用申请,对该项目用海情况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

申请海域使用权人:上海浦发热电能源有限公司

申请范围及面积:本项目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老港镇沿海东滩、长江口南槽航道南侧。用海内容包括管、排。本项目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中的“电力工业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6.9603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和“取、排水口用海”。其中,道的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3.4075公顷;水口的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用海”,申请用海面积为3.5528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38

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用海界址点

(坐标系:CGCS2000,投影:高斯-克吕格,中央经线:122°00′00″E)

序号

北纬

东经

序号

北纬

东经

1

31°0548.998

121°5501.692

7

31°0627.621

121°5549.359

2

31°0548.476

121°5502.296

8

31°0630.414

121°5546.118

3

31°0621.646

121°5541.051

9

31°0623.877

121°5538.489

4

31°0620.463

121°5542.418

10

31°0622.168

121°5540.447

5

31°0622.188

121°5544.431

11

31°0623.365

121°5541.846

6

31°0622.798

121°5543.726

12

31°0622.844

121°5542.451

排水管(1-2-3-12-11-10-1)用海面积3.4075公顷,用海方式为“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排水口(3-4--12-3)用海面积3.5528公顷,用海方式为“取、排水口用海”

 

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该海域使用有疑义,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邮寄或传真至浦东新区海洋局,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成山路990号12楼 邮编:200125 

上海市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314室  邮编:200135 

电话:021-38583490

传真:021-50186105

 

20241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