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线配套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河道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索引号 | SY-310115-2024-04274 |
文件编号 | 浦水务〔2024〕89号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8-05 |
关于崇明线配套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河道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曹路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崇明线配套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河道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浦曹府〔2024〕90号)及由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次拟实施的曹路杨家沟、中群河位于曹路镇,曹路杨家沟为规划一级支河,规划河口宽为30米,河底宽10米,底高程0.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宽度6米;中群河为规划一级支河,规划河口宽为20米,河底宽8米,底高程0.5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宽度6米。本次河道整治工程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西起中群河,东至浦东运河,工程建设长度1437米,河口段都按规划蓝线30米实施,河底宽10米,底高程0.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宽度10米实施;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北起唐家圈路,南至曹路杨家沟,工程建设长度740米河口段都按规划蓝线20米实施,河底宽8米,底高程0.5米。
主要建设内容: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防汛通道工程、桥梁工程及相关附属工程等。
主要工程量:新建护岸4209米;新建防汛通道6542平方米;新建桥梁2座。
二、工程设计
(一)设计标准
工程等别为Ⅲ等,主要建筑物为3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
除涝标准釆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4.6mm,1963年9月设计暴雨雨型及相应同步潮型,24小时排除,不受涝。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河道常水位为2.50~2.80米,设计低水位为2.00米,除涝高水位为3.75米,堤顶高程不低于4.2米。
(二)总体设计
原则同意本工程总体布置,工程范围内河道岸线按照规划河道蓝线走向进行布置,本次河道整治工程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西起中群河,东至浦东运河,工程建设长度1437米,河口段都按规划蓝线30米实施,河底宽10米,底高程0.0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宽度10米实施;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北起唐家圈路,南至曹路杨家沟,工程建设长度740米河口段都按规划蓝线20米实施,河底宽8米,底高程0.5米。
(三)主要建筑物结构断面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护岸结构设计方案。本工程新建4种护岸结构,其中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南岸采用悬臂式挡土墙结构护岸A型(A型护岸长度约1408米);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北岸和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两岸一般采用生态砌块结构护岸B1型(B1型护岸长度约1666米);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北岸和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两岸明、暗浜段采用生态砌块结构护岸B2型(B2型护岸长度约1116米);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与支河口衔接段采用采用桩基+塑钢板桩结构临时护岸(临时护岸长度约19米)。
考虑到河道后期日常养护疏浚对轨道交通的影响,在曹路杨家沟(中群河~浦东运河)和中群河(唐家圈路~曹路杨家沟)与轨道交通的盾构影响范围内增加全断面钢筋混凝土护底。
下阶段请对护岸结构的布置进一步优化。
(四)桥梁工程设计
1、经书面征询后期河道养护管理部门意见,原则同意新建跨河市政桥梁(民风路桥)采用预制预应力混凝土刚接板梁,桥长32米(跨径组合:8米+16米+8米),桥宽20米,梁底标高≥4.2米。
2、原则同意新建跨河防汛通道桥梁(中群河-杨家沟路桥)采用预制预应力混凝土刚接板梁,桥长54米(跨径组合:18米+18米+18米),桥宽6.6米,梁底标高≥4.8米。
(五)绿化工程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绿化设计方案。绿化设计应按照《上海市河道绿化建设导则》及项目现状实际情况进行布置。
(六)施工组织设计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施工组织方案。河道疏浚时,应满足结构物边坡稳定及周边建筑物保护规定;施工期间,土方尽可能就地处置,综合利用;禁止土方临时堆放在河道两侧保护带范围内,以确保工程安全。
三、其他
(一)请根据技术规范及进一步工作要求,对工程相关内容做优化调整和补充。
(二)如因周边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发生重大调整对本工程设计方案造成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另行报批。本项目设计内容请设计单位函告相关周边建设主体。
(三)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审核等手续,请到河道管理部门办理行政许可。
(四)涉及工程范围内的相关管线,应根据管理单位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
(五)落实好河道的后续养护管理工作,尽早发挥效益。
(六)工程概算另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
特此批复。
浦东新区水务局
2024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务局办公室 2024年8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