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指南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7-0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举报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