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G8900000-2019-004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办、疾控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21
浦卫计〔2019〕2号         签发人:李新明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
2018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我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的有关要求,现已按时完成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特此报告。
   
  附件: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印发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9年1月3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的要求,由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与计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8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卫计委的有力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浦东新区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基本情况与主要工作特点
  (一)责任法定,依法正当履职
   1 、坚持依法决策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
  我委领导班子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研究卫生计生法治工作,先后专题研究讨论了行政审改、信访维稳、监督执法等重要工作。同时,全年围绕健康浦东2030、卫生专业规划、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社区卫生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注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能够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开展合法性审查。我委还加强对决策的事后追踪及问责制度,通过跟踪督办、监察信访、两会代表意见征询等手段对行政决策进行动态跟踪,形成决策的监管闭环。
   2 、加强宪法学习,增强依宪执政能力
  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宪法学习教育和增强自身依宪执政能力。具体表现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除本部门主要领导作为宪法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外,我委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进行推进,并明确将履行宪法学习宣传纳入今年度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成立专门领导机构。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4月23日,班子在中心组第5次学习会上围绕监察委写入宪法开展了专题学习。6月25日,班子在第14次党工委会议上集体学习宪法,陈英副书记介绍了6月8日市卫计委宪法专题讲座内容。三是加强宪法学习教育的广度与深度。结合新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浦东医疗卫生计生重点任务,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包括48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的宣传教育。除了规定动作,各处室、各单位还结合党内法规学习等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将宪法学习延伸到更细化的学法用法中。如审计办公室组织全体党团员及中层干部参与《国家监察法》微信线上知识题测试,进一步明确职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
   3 、规范管理,强化文件规范审核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法律审核、集体审议等制度,不断提升制度供给能力。对历年规范性文件,我委做到了动态评估,定期清理。今年我委虽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但积极配合区法制办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另外,今年我委作为区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审核小组成员,对全区各委办局、街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以审促学,强化管理。
  (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
   1 、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
   2018年1-12月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3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算1条),受理并答复依申请公文类政府信息92件,累计公开审批12730条,处罚914条。
  一是主动公开卫生计生行政信息。具体表现为:主动公布卫生计生方面的审批事项具体办事指南与业务流程,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结果信息,及时发布和更新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信息、游泳池量化分级监管信息,定期发布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全面公开机关及76家委属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和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信息。
  二是就强化宜居水平强化公开。配合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及时公开本区关于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及具体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继续推进本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指导各级医疗机构健全完善医疗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本区医德医风建设,逐步建立医疗机构行风案件讲评制度,强化警示教育。
  三是探索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制度,列表梳理具体权力事项、重大决策事项,确保决策的正当性。具体表现为,我委开展权力清单梳理,对202项行政权力事项列表梳理,涉及收取、调查、审核、流转、结果等信息,逐一罗列确定公开属性。其次,通过加强外部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决策前的参与力度,严格执行公众意见征询、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等措施,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最后,加强对决策的事后追踪及问责制度,我委通过监察、信访、“六个双”系统等手段对决策进行动态跟踪,形成决策的监管闭环。
   2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8年1-12月,我委受理公共卫生、医疗执业、计划生育各类行政许可审批共计12730件,发证并作出决定11097件。在开展审批的过程中,我委围绕“放管服”始终坚持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化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围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在浦东10个领域47项审批推进“照后减证”的要求,对涉及卫生的6项审批深化推进改革。二是大力推进“六个双”政府综合监管机制。我委今年根据新区要求,加大“六个双”试点工作,并且在“四个监管”中予以深化推进,作为全区“第一批”验收单位,我委关于集中式供水动态监管得到了新区充分肯定。三是探索开展全网通办。我委作为新区第一批“全网通办”和“单窗通办”试点单位,按照职责划分,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完成相关工作要求,得到企业服务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
   3 、分工协作,完善执法体系
  2018年我委共组织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192次,完成各类监督检查22288户次。本年度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742件,罚款金额290.5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2.34万元,吊销许可证1件,发出听证告知书76件,实际举行听证5件;对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7件。整个执法过程体现了全流程监管、联动执法与分工协作相统一、重点关注新兴业态与民生领域等特点,执法过程得到进一步规范,执法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坚持普法,提升法律意识
   1 、对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我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医疗、疾病防控、母婴保健、计划生育等特定领域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一是开展主题宣传。由业务处室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单位)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媒介,借助企业服务中心或相关服务窗口等阵地,进行无证行医的危害、饮用水卫生宣传、3.15消费者权益日、12月宪法宣传等主题宣传;二是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如开展以《维护宪法权威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为主题的医院管理高级研修班,组织“蓝盾行动”、拍摄了“珍爱生命 远离非法行医”主题宣传片、制作了卫生监督宣传展板展览,9月21日在高桥镇市民广场主会场和南汇新城镇芦潮港社区分会场开展“上海市卫生计生监督宣传日”现场宣传活动,各执法中队在宣传周期间联合各街镇政府同步开展宣传,做客上海新闻广播民生专栏《非常解读》节目深入解读非法医疗美容的危害等。通过现场宣传,结合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途径,微信、微博、H5等新媒体多途径进行宣传,加大了卫生监督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了我委在卫生监督方面的社会影响力和和社会认知度。
   2 、对内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
  对于全面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强化干部法治思维。建立卫生党工委领导集体学法机制,每年不少于2次,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培训,每年不少于2期。二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市、区级法制部门组织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和应诉及政务公开专题培训,组织基层法制干部到我委法制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另外,全年针对全区内的卫生监督人员组织各类培训9次,共计432人,组织新进人员参加上海市卫生监督员入职前轮转实训和集中培训,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了业务工作培训。再有,围绕2018年上海市卫生监督重点项目实施、白玉兰行动、进博会保障等工作任务,共开展各类专题培训89次,累计参加培训的人员达11000多人次,全面提供执法的合理性及规范性水平。三是注重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法律素养提升,定期开展各类行政执法和业务条线的法律培训和廉政教育,确保做到管理人员依法行政,医护人员诊疗规范。
  (四)化解纠纷,推进争议解决
  我委不断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有机衔接。2018年,浦东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受理信访595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5.5%,共接到12345市民热线工单9377件,均按期答复。同时,我委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8年我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14件,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5件,撤销6件,撤回1个,另有2件正在审理。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6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五)强化监督,推进依法行政
   1 、健全机制,加强内部监督
  我委以完善内外监督为手段,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机制。内部监督通过落实法治责任制、完善审计监督功能、健全行政问责机制来推进。外部监督依靠公众监督,信访投诉等方式来落实。
   2 、切实改进,自觉接受监督
  我委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与人大监督,切实改进不足:一方面认真办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司法建议书,予以认真研究落实并及时反馈,另一方面,严格执行向人大报告工作、接受询问、质询制度,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2018年认真办理新区人大书面意见10件,新区政协提案24件,办结率100%。
   3 、坚决整改,建立问责机制
  我委通过建立责任倒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终身问责机制、首要领导人负责制等多项制度,健全纠错问责机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原则,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追责、整改,并及时、依法公开处理结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从我委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看,虽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不足: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我委下属事业单位中的卫生监督员、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促进指导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等都是执法的主干力量。这几支力量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人员队伍配备不足,基层法制工作力量薄弱,男女执法人员比例失衡等问题。
  二是法制宣传问题。新区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法制宣传存在宣传形式单一、广度及深度有限等问题,还存在抓手不够,宣传效果评估不健全等问题,症结在于二三级医院及社区医院遍布浦东的各个角落,体量较大,如何保证这部分群体的法制宣传效果是需要进一步考虑的问题。
  三是行政应诉问题。今年9月12日我委接受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对我们的法治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现场指出我委行政领导出庭应诉上存在短板。我们随即建立了三项工作制度,来切实提高分管领导出庭应诉,分别是建立出庭应诉制度、诉前准备会制度与结案报告制度,切实提高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
  四是具体行政行为的规范化问题。因基层执法人员执法水平良莠不齐,故在自由裁量时可能存在裁量失衡等问题,另外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对于程序合法的落实也有待加强
三、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与计划
  (一)加强法治学习,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下一步将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通过专题报告、模拟法庭、典型案例辅导等形式,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机制,切实培养各级领导干部能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加强法治引领,推进政府管理创新
  全面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能的变化适时调整,实行动态管理。深化行政审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按照清单管理制度,逐项制定审批改革细则,在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告知承诺等特殊环节推进标准化管理。借助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推进“全网通办”“单窗通办”,通过统一操作平台、再造业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提升卫生医疗审批线上线下集成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立足企业主体自律、业界共治、社会监督、政府监管“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格局,通过信息共享、协同联动、联合惩戒,形成以“六个双”为核心的覆盖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政府监管闭环,强化以信用约束为核心、便捷服务为支撑的市场主体责任,探索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力量在市场领域监管中的重要作用。
  (三)加强规范执法,有效提升执法水平
  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和专业领域系统内综合执法,对医疗卫生领域新业态、新现象明确管理职责,明晰政府职责和权力边界。进一步下沉执法力量和资源,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素质,在教育培训、监督考核、奖励淘汰等方面制定规则和程序。
  (四)加强权力监督,继续增加公开透明
  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全面完成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立政务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决策清单和服务清单。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各类行政行为的主体、权限、方式、步骤和时限。自觉接受和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制发的司法建议书,予以认真研究落实。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及时发现纠纷隐患,防止矛盾纠纷的扩散和蔓延。推进分类处理信访投诉制度,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网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