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3

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

(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1月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以及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4年,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区委、区政府全年重点工作,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之基,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健全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持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局法治工作的全过程。突出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局党组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常态化学习,压实依法行政责任,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

强化落实述法制度。根据区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局党政主要领导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局党组会上就我局法治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法治工作下一步计划作专题述法。同时我局将年度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述职报告并接受民主评议,通过述法加强局党组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及时牵头协调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全面推进浦东生态环境领域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

构建生态环境法治体系。用足用好浦东新区立法优势,我局牵头起草浦东新区管理措施《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强化统筹协调、尊重区域特点、体现共享共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宜养、宜学的现代化城区示范水岸;强化落实浦东新区法规《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起草出台《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积极参与立法成效评估,对2022年出台的《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浦东新区户外招牌管理若干规定》两部浦东新区管理措施开展立法成效后评估提交评估报告。目前我局已初步形成“3+4”(3部浦东新区法规+4部浦东新区管理措施)的生态环境工作法治体系。

(二)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自觉服务大局,全力保障重大工程。全年办理行政许可事项5721项。完成沪通铁路上海北至四团段(不含上海东站核心区)及陆家浜联络线工程等60个项目占绿、占林审批。完成上海轨道交通市域线崇明线工程浦东新区段、G1503公路和周邓快速路浦东枢纽段工程等84个项目填河审批。不遗余力,保障重大项目速开工、快投产、见实效。

深化“放管服”改革,夯实营商环境保障。优化拓展“双百”服务,以营商环境为主线,深度推进行业“一网通办”。围绕“双百”(行业行政许可超百件事项实现100%“智慧好办”和100%“在线帮办”)目标,积极引导协助企业群众在线办理许可,深入挖掘智能预审、人工帮办等特色服务,打造浦东“智慧好办”金牌服务。实现行业行政许可“全程网办”100%全覆盖,开通7项许可(备案)高频事项线上人工帮办服务。对渣土处置证的延期和车辆变更等事项实施“智能办理+快办”,系统自动核验、自动出证、自动办结。深化推进“一业一证”改革,专人对接,及时跟踪“一业一证”线上、线下受理情况,进一步推进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改革。

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推行排污许可浦东名录。探索防洪除涝工程、河湖整治、公园、人工湖、人工湿地等项目环评报告表“打捆”审批。落实“工业上楼”环保支持政策,推进“智造空间”优质项目落地实施。实施生物医药和集成电路产业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对未列入重点行业名录的生物医药和集成电路建设项目,环评实行降级审批。落实新材料生态环境保护指引。根据《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对部分环境影响较小、环境风险可控的行业或产污工艺做适当放宽调整,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对部分污染物排放量大、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或产污工艺,提高管理类别,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效能。我局对新增行业和收严管理的127家企业已全部核发排污许可证、对降级管理的53家企业全部完成变更手续。

(三)强化政务公开全流程服务

我局强化政务公开全流程服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领域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主动公开方面,本年度发布主动公开公文533件,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空气质量状况、供水水质等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年内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553件,办结541件,数量位列全区第三。平台建设方面,规范使用政府门户网站,上线环保督察专栏,公开33批信访举报转办和办理情况,继续扩大“生态浦东”政务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年内生态浦东公众号发布稿件1241篇,视频号发布视频133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和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未审先发”的现象。政策解读方面,我局围绕核心概念、影响范围等政策实质性内容,年内共解读7项政策文件,并探索构建政策解读的“政社合作”服务机制,在政策解读、推送、辅导方面积极引入“环保管家”社会力量参与。政民互动方面,我局进一步扩大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府常务会议审议《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公众代表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邀请3位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审议《浦东新区外环外排水系统选址专项规划》;举办“探秘野生动物保护 守护浦东生态之美”主题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朋友走进华夏公园獐园及野生动物救助站,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建言献策。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2024年我局承办重大行政决策4项,均按期完成。其中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3项(陆家嘴水环管理办法、美丽浦东建设行动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1项(制定外环外排水系统专项规划),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严格履行五项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我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程序要求,年内制定出台《浦东新区关于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浦东新区气候投融资项目入库评价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浦东新区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上海市浦东新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浦东新区氮氧化物超量减排配套补贴实施办法》《浦东新区关于推进环保管家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7项规范性文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要求及时规范报备;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评估工作,年内1项规范性文件到期自然失效(浦东新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实施细则)。

(五)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4年我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4起,其中水务工程安全质量监督行政处罚2起,野生动物保护行政处罚2起,我局申报的“某公司非法购买、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获评浦东新区行政执法优秀入围案例。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文书,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等,并及时将处罚决定推送至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局内共配备执法记录仪9台,执法过程中均采用视频录像方式进行执法记录,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我局强化执法资格管理,年内共组织29人次参加新上岗执法人员法律基础考试和执法证抽查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到100%。我局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等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法律文书,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并迎接区检查组的抽查,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受理程序、文书制作等问题即知即改,进一步规范案卷制作水平。扎实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完成,配合区司法局制作浦东新区进出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指引。

(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2024年浦东新区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同时,以线索筛查与案例实践为抓手, 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案例实践,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024年,办理10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在制度改革方面,我局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线索筛查及移送、鉴定评估、磋商、修复监督以及后评估等核心问题制定出台实施细则,提供工作遵循,深入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在案例实践方面,我局完善案件线索筛查机制,做好案件线索的闭环。全年加大筛查频次,扩大案件筛查范围,共筛查线索1546件。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第三方专业环保管家,建立案件线索的研判和移送机制,定期召开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推进会,对启动开展生态赔偿的案件建立跟踪、指导和督办机制,形成工作闭环。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强化沟通、深入调研、积极吸纳,充分发挥建议、提案在政府决策过程中的重要参考作用。全年共承办市、区“两会”办件共65件(人大建议37件、政协提案28件),代表和委员均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接受司法和行政复议监督。我局全年答复行政复议案件6起,均按期规范完成复议答复,复议纠错率为零。我局全年答辩行政诉讼案件(2024年一审)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为100%,案件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强化审计与财政监督。一是强化内审工作,完善内审制度体系。对5家局属事业单位开展经济责任编组审计。二是完成工程项目审计105个,开展工程专项竣工决算审计抽查8个。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牵头相关处室,根据局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逐项分解整改任务,落实审计建议。牵头组织推进浦东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等专项审计调查整改。四是深入推进全成本绩效管理。配合完成环境补偿费政策的财政重点评价,公园养护、区管河道养护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强化全成本预算绩效提质增效。五是有序推进预算评审,通过“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的模式,实现“1+1>2”的资金管控效果,确保财政资金高效使用。此外,安排业务类、其他类专项审核项目43个。加强部门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管。

(八)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我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安排,开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两次,2024年6月,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专家学者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的核心法学命题”专题讲座,2024年9月,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了浦东新区区委党校老师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专题宣讲。

开展工作人员法治业务培训。我局组织局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法治业务培训1次,九段沙自然保护区、水务安质监执法业务培训2次。局分管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治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均按要求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以及区司法局组织的相关法治培训。

(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我局坚持把法治理念和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美丽浦东建设工作全过程,一是参与区法宣办“与法有约”慕课直播节目,为公众解读《上海市健全浦东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若干规定》;二是围绕《浦东新区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策划开展普法责任制重点项目,在浦东新区8·15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中对该管理措施进行宣介和解读,推出陆家嘴水环宣传片,与属地街道就陆家嘴水环一体化管理模式进行了签约;三是积极组织参与第二届上海法治文化节,营造生态环境特色的法治文化,九段沙中心开展7场“行走的九段沙法治科普进校园”活动,超过3800人次参与活动;四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根据“某公司非法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案件制作以案释法动漫微视频,在生态浦东微信视频号发布。九段沙中心制作了沉浸式剧本杀《沉默的野鸭》,以创新形式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五是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局机关20余名工作人员走进上海市第三中级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起到“沉浸式”警示教育的效果。六是组织开展2024年宪法宣传周活动,在金茂大厦、丁香国际、联洋广场等地标建筑以及浦东各大公园绿地纷纷亮起“宪法红”,增强公民宪法意识,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由于法治岗位工作力量不足且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有些工作人员对法治工作的要求领会不足,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根据优化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要求,2025年将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强制登记制度,全面推广应用检查码,要求每次检查均需在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进行申请检查码,目前我局仅有两家单位开通了上海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账号。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2024年,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开展两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专题学法;压实依法行政责任,及时研究陆家嘴水环管理若干规定起草、法规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细则、气投项目库规范性文件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并将法治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单独成段纳入年度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强化落实区委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会议、局党组会上就我局法治工作总体情况、存在问题以及法治工作下一步计划作专题述法。全面推进浦东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区委工作部署,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浦东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我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

一是继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是持续做好浦东新区法规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工作,持续推动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适配,推进市政府规章《上海市九段沙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修订工作;配合做好已出台法规、管理措施立法成效评估。

三是积极主动提炼总结改革创新过程中的有效经验和做法参与国家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同时要对标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内容,及早谋划,做好现有法规政策的衔接与过渡,确保浦东环境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四是强化审批服务理念,赋能经济发展。围绕浦东新区打造营商环境综合示范引领区的工作要求,持续探索浦东新区特色工作创新创造。以企业感受度为标尺优化服务,持续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级,推动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围绕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进城市服务精细化、精准化。

五是加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政策解读、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等指导和监督力度,强化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议题申报与目录编制工作,及时总结上报优秀法治经验,定期检查通报问题短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政务公开、公平竞争审查、复议诉讼相关培训,不断提升全局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提高执法部门执法业务水平。

六是继续深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加大案例实践力度,加强典型案例宣传与示范引导。继续加强对各执法部门、行业部门及街镇的调度,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筛查机制,按照每月一次的频次开展案件线索筛查。同时加强对案件办理的跟踪、指导和督办,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同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业务培训,计划对各执法部门、行业部门及街镇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事务工作培训。 

七是持续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加大“两会”办件办理力度,创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高复议应诉质量,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应诉率。持续健全完善巡审联动工作模式,通过审前、审中、审后统一组织协调、系统推进,建立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贯通的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

八是利用新载体、新形式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继续组织策划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文化节”活动,营造生态环境行业特色法治文化,利用视频号、微动漫等新技术强化开展“以案释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