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6年度
索引号 | SY0024568020201700001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7-03-13 |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浦环保市容办〔2017〕11号
关于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6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
新区法制办:
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精神,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在区法制办的正确领导下,在创新提升政府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全面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深入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积极部署、改革创新、主动而为,现就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全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挂浦东新区水务局牌子,主要负责环境保护、水务防汛、市容环卫、绿化林业、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工作,全面对应市环保局、水务局、绿化市容局、路政局,部分对应市住建委、交通委、农委等,现有机关处室12个,基层事业单位23个,全局系统共1488人。我局行政管理涵盖6大行业共计29事项。
(一) 法制队伍情况
局机关和局系统23家事业单位均明确了法制工作分管领导、法制干部,其中局机关和局属9家事业单位已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局拟成立法律服务团,对局属各单位法制工作进行指导援助。
目前,局系统持有效本市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数163人,今年申请注销的本市行政执法证人数8人。
(二) 法制工作情况
2016年复议和诉讼情况:处理上级行政复议案件9起,纠错率为零;处理行政诉讼案件18起,胜诉率16起,2起未判,其中7起开庭的诉讼案件,我局行政领导出席开庭2次。局属事业单位处理行政诉讼案件3起,2起胜诉,1起未判。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 在一盘棋的布局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局已基本建立重点行业领域、改革事项与监管方案对应的制度框架体系。共形成32份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其中环保行业10份、水务行业7份、绿林行业7份、公用行业5份、环卫行业2份、市政行业1份。
参用或制定六个行业相应的信用等标准,包括:水务、环卫、企业年度环境信用、路政行业、林业、供水行业。
(二) 在一把尺的衡量下,汇编规范性文件
2016年我局按照环境保护、水务、绿化、林业、市容环境、市政公用、城市网格化和信息管理等8个条线,梳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将编印成《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法律法规汇编》,供日常工作学习查阅。
(三) 在一个原则的要求下,加大信息公开
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着重加强内控,在受理、审核、办理、答复等环节设置工作准则和复核机制,提高窗口受理规范化水平;梳理历年局信息公开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修订《局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制定《局信息公开操作指南》,组织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和案例解析,对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做到常提醒、常督促,提高按期办结率;每季度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报,汇总各职能处室的信息公开情况。截至2016年底,我局在政务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约8.48%)。此外,2016年还在环境网最新公告栏目主动公开80条,污染源环境监管公开数54条,环评信息公示数1536条。2016年1月至12月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96件,截止12月31日,已经答复的为477件,其余19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四) 在一个标准下,自查行政权力
2016年9月,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浦东新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浦府法发〔2016〕17号)要求,局对18家基层单位,按照评查标准开展了包括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方面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同时,还对局行政许可网上审批系统和行政处罚系统网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核查随机抽取的相关事项。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局各单位(部门)都能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能严格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制作、流转、保存等工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根据自贸区背景下的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建议方案》对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在原来工作基础上,增加了“服务中心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政务诚信建设”,尤其是增加了“法治政府建设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在建设任务职责分工表22项事目标任务事项中,除共性目标外,我局单例的事项有“推行环境保护协议制度”、“建立环境资源的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可见,区委区府对环保法治建设重视与关切。
2017年,我局环境整治和重大工作任务极为繁重,在具体工作的实施过程中,我局在法治领域的短板更为明显,问题和建议具体如下:
(一) 法治干部严重缺乏。目前,局系统和机关有法律专业并在法制岗位的干部极少,包括我局办公室的法制工作情况也如此,办公室每位工作人员身兼数岗。建议在顶层设计上,加强法制内设机构和专职干部的设置和配置。
(二) 法制培训急待强化。现有的培训工作相对零星、短促,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有完成培训任务的主观倾向,而没有贴近法制干部工作内在需求,建议在培训工作开展前期,进行需求排摸,提高培训内容指导实践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 法制研究能力匮乏。2016年在事中事后监管、信用等级标准建设等审改工作领域,业务部门的法制研究能力与政府职能转变的改革要求,在意识上、能力上、时间上都反映出较大差距,建议在鼓励机制上、专业人员培养上予以推进法制研究的积极性。
(四)法制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在自查工作中,发现我局的案卷文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案卷档案装订有待进一步规范、案卷归档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下阶段,我局计划在局层面一是注重法规知识学习,强化宣传力度。二是注重执法程序规范化,强化队伍建设。三是注重人才培养常态化,提升业务技能。四是注重业务流程程序化,提升服务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答复应诉工作规程》,明确部门责任,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提升局依法行政水平。
(三)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在原聘任法律顾问的基础上,成立法律顾问团,积极参与局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四)加强法制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法制工作水平,高度重视法制干部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特此报告。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7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