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XB1301914-2019-023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海洋局、绿化市容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9-01-14 |
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
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编制。全文包括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8 年,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 成立领导小组。 2018 年,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继续发挥去年业已成立的法治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的工作机制,突出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 制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浦东的实施意见》和区人大《关于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8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要点》、《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确定2018年本局的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并明确主要任务的职责分工。
3. 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2018 年,我局的法治责任制在2017年取得高分的基础上,深刻领会新区将法治建设责任制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精神,持续发力,力争法治责任制考核成绩位于新区前列。通过推进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提升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二)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1.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 2018 年,继去年绿化市容工作下沉的基础上,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决策,按照“条的管理体现专业和行业管理,块的管理体现综合和日常管理”的思路,以精简高效为目标,进一步理顺优化行政管理体制,推动局属城管署系统机构改革。对局属部分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撤销6个城管署,设立城市道路中心、局财务管理中心,局基建中心。
2. 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 配合新区推行“四个集中、一次办成”,实现局行政审批处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局74个行政审批事项向市民中心集中。加快推进 “单窗通办”,完成18个企业市场准入审批事项向“单窗通办”集中,实现了局74个审批事项“单窗通办”全覆盖运行。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成了16项实施事项的深化改革工作,其中改备案1项、告知承诺2项、优化准入13项。配合开展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完成了建设项目联审平台建设,实现建设项目集中审批和企业投资项目的网上办理。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审批服务,推进“受理、核准、审批、验收”四位一体的审批闭环,全年共办结行政许可事项3241项,办理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意见征询304件、土地招拍挂意见征询52项。对优化营商环境涉及的审批事项,严格按照市区要求简化流程、提高实效。进一步优化审批事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对张江科学城和临港管委会进一步委托下放事权。三是深化实施“六个双”监管,在全行业、全事项覆盖基础上,开拓创新监管模式,在水务设施安全监管、辐射安全监管、公路掘占路监管方面率先出经验、出示范。
3.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 夯实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建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局法治工作网络和法治工作群。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在环境保护、市容环卫、河长制等重大经济民生领域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三是根据新区要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组,探索建立局政务公开清单。四是规范申请办理。根据新区法治工作要求,完善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范申请办理制度。五是优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协调发布、信息送交等工作制度。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281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89件,申请量较去年回落44.9%.
(三)推进落实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我局根据浦东新区《关于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增强公众参与实效,积极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2018年1月,我局根据《行政许可法》和环保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在环评受理阶段,依申请召开道路环评审批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人员与会。通过听证,行政机关与当事人之间进行了比较充分的沟通和了解,保证行政决策更客观、公正;更增进了当事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为行政决策打下基础。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 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 我局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印发<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郊区地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文件成文后又及时主动公开。此外,根据新区要求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以方便行政相对人理解和适用。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配合区政府清理市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二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制度,及时推动后续废、改、延工作。由我局起草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失效2件。目前新的《浦东新区环保基金管理办法》正在重新起草中。
(五)加强规范行政执法
1.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是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二是推进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完成基础法机考工作,组织31人参加培训和机考。三是落实专人及时清理和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审核发放、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49张。
2. 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推进落实市环保局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推进“一点三分”自由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行政处罚行为公平公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六)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1. 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一是 信访工作采取了“一重点三及时”的工作方法。“一重点”,即:以全面了解信访所反映的情况为重点;“三及时”,即: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也必须及时解释;及时回复,每个信访件都必须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间内回复信访人;及时反馈,对于上级领导签署的函告等信访件都按要求及时反馈上级信访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二是加大信访接待力度。为确保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认真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化解社会矛盾,确保群众的信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2. 加强应急管理。 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应急管理与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业务融合,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局共处置各类突发应急事件44起。
(七)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1.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一是 自觉接受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就我局的重大工作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报告,及时向区政协通报我局重点工作的推进情况,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二是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加强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跟踪督办,完善办理制度,强化评估考核机制。2018年,我局共承办市、区两级“两会”办件共78件。其中承办市级办件4件、新区办件74件。
2. 接受司法监督。 推进行政应诉工作, 全年我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共有4件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在目前已审结案件中败诉率为零。同时,通过组织前往上铁法院、市三中院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对全局各单位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指导。
3.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全年收到以区政府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以市环保局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申请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
4. 加强审计和财政监督。 2018 年完成专项工程审计项目246个,(送审金额115306.32万元,审定113811.66万元),节约投资1494.66万元。加强精准审计和审计整改力度,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对11家基层单位主要领导开展了干部离任审计。按照新区财政的要求,2018年负责组织实施的绩效跟踪项目5个、绩效评价项目4个,初步实现从预算绩效目标、项目评估、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到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绩效管理体系。并以绩效评价、跟踪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5. 有效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针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环境质量提升、生活质量提高的实际需求和公众关心、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增多的情况,我局通过现场调研、迅速处置、强化督办、细化机制等一系列措施,使得相关问题办理日益规范化、有效化。局领导参加区政府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广播直播访谈活动共计4次,接受市民提问,与市民互动交流。参加市环保局“局长接热线”现场接听1次,与市民零距离在线沟通。
(八)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是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局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等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的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100%。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三是加强公务人员法制培训力度。 开展全局系统法制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旁听典型案件庭审等培训,2018年共组织了5次不同形式的培训, 进一步提高了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自2015年起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将行政复议、诉讼以及日常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宣工作等全部纳入服务范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九)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 开展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在世纪公园、高东公园、古钟园等5个公园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二是开展以法律顾问为主体的以案释法制度,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参与度、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推进法治文化公共阵地建设。以宪法日宣传为契机,着力打造五个公共法治宣传阵地,为法制宣传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二、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 年,浦东新区环保市容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务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法制机构建设和法制干部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文主动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以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2019 年是浦东新区 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关键之年。新区环保市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浦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新区环保市容局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和推进:
一是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新区审改统一要求,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二是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三是 探索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试行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定期检查,健全评估机制,完善动态管理机制。
四是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新的行政处罚系统上线为契机,探索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五是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双公示等工作要求探索建立政务公开清单,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方式,形成规范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
2019 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办公室 2019 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