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G6900000-2019-015 发布机构 人社局(医保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29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本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以及《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的要求,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018年,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规划》,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确定的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18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引领,提升治理能力。
   1 .提高效率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政府管理创新。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工作效率。承诺办结时限再压缩,9项业务办结时限进行大幅压缩,其中4项实现告知承诺即时办结、4项承诺时限从“工作日”改为“自然日”;审批材料再精简,通过试行“取消两证”、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等方式27项业务共精简93份材料;推进“互联网+人社”的应用,其中用工合规证明等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该事项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的,并且企业可申请快递到付形式领取合规证明,实现“不见面服务”。 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向市人社局争取到核发外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审批权,实现了市级企业市场准入审批事权100%下放浦东。进一步加强对中外合作职业培训机构设立“照后证前”的指导服务,目前新区已有4家外资职业培训机构经许可正式开业。 三是推进“六个双”监管全覆盖,开展联合奖惩。在劳务派遣行业、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职业技能培训行业、工时审批领域全面落实“六个双”监管闭环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内部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强化外部跨部门业务协同。开展6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共涉及135户企业,实现审批行业全覆盖。对企业欠薪欠保信息建立预警名录,已将122户企业纳入监管预警,通过“六个双”平台“监管预警”功能实施联合惩戒,助力欠薪保障金垫付后的追偿,并会同市场监管局完成首次追偿。
   2 .完善国际化人才服务体系,提升法治服务能力。一是做好人才新政率先落地的配套。贯彻落实市人才新政30条和浦东人才发展35条,研究制定自贸区顶尖科研团队外籍核心成员申请在华永居的认定细则,为1名专家成功办理永居身份证,提高人才跨境流通的便利性。落实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可在“双自”地区兼职创新创业的政策,并实施首例认定。制定新区人才分类标准,明确四类人才政策适用的标准,作为实施各类人才政策的基础。 二是聚焦浦东国际人才港建设。构筑人才集成服务综合体,搭建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瞄准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机构开展招商引资,完成上海外服、恒道信利等企业的入驻意向谈判;会同出入境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人才港单一窗口建设。 三是营造良好创新的人才生态系统。试点“e通卡”服务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建设“互联网+人才”服务平台,满足各类专家的个性化需求。做实张江留创园,建立创业导师智库,为留学生创业企业提供贯穿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深度服务。服务63名自贸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取得永居推荐函;服务100多名外国应届留学生在自贸区直接就业。提高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全流程工作效率,全面实行“123”服务承诺,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办结,三次上门”。2018年,共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1211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8868份。
  (二)贯彻落实浦东新区重大决策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
   3 .根据新区重大行政决策要求积极申报议题。2018年,我局申报了公益性组织转制和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两个议题,其中新一轮促进就业政策列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18)”。我局根据《浦东新区关于贯彻〈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施行)》的要求,前期通过走访、问卷、座谈等形式,面向园区、企业、个人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听取各街镇、相关委办局意见建议,专题向市人社局业务部门和领导征求意见,形成“1+4+1”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框架,包括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就业援助、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大龄征地人员就业援助的等。该系列政策已进入区府常务会议审议阶段,将于2019年初出台施行。
   4 .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提升制度供给能力。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要求,我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做到规定动作到位。草拟阶段做好前期调研,注重可行性、必要性的分析;广泛征求意见,根据文件内容,征集街镇、其他委办局的意见,并通过局网站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局内部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及时提交局务会集体讨论;在发布文件同时,同步进行解读。年内,出台《浦东新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浦东新区设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实施告知承诺的办法》等2个规范性文件,并完成就业创业4个实施办法的合法性审查。
   5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一是根据区法制办统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如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证明事项、民营经济发展的专项清理,还对由我局牵头制定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是对临近期满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年内对1件到期的规范性文件做了延期。 三是及时向法制办进行报备。规范性文件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区法制办备案,按时提交备案材料。年内出台的2个规范性文件,均被核准备案。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6 .推进严格规范执法。根据《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实践,对拟处罚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经法制审核。年内,对一起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方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要求,予以贯彻落实。
   7 .落实 六个双 四个监管 工作要求,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梳理“六个双”行业、领域五张清单,包括行业主管部门清单、行业监管制度清单、行业协同联动需求清单、部门监管数据需求清单、行业智能化提升需求清单。总结近年来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针对劳务派遣行业、工时审批企业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操作办法,针对信用监管、风险监管推进情况形成典型案例、工作制度。
  (四)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8 .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一是编制就业创业、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事项目录,梳理并确定了103个事项运行过程各环节产生的信息的公开标准。 二是制定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三是充分发挥“浦东人社”、“浦东就业”、“浦东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浦东医保”等微信公众号方便快捷的优势,面向社会解读政策、发布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9 .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重点做好就业创业方面的信息公开,局政务网及时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公示就业创业方面的补贴公示信息。同时通过局微博、微信和就促中心的网站、微信号等多种途径发布就业专项活动信息、招聘信息、职业培训信息等。 二是通过“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定期上报政府信息,及时做好信息更新和维护。同时,将主动公开的公文类文本提交至档案馆、图书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经统计,通过信息公开系统年内主动公开信息162条,公开率超过72 %。 三是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年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均按期按流程办结,其中主动公开11件,不予公开1件,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6件,信息不存在2件,函告相关信息31件。年内,未发生1起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
   10 .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一是做好行政复议答复,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年内,作为被申请人涉及行政复议案件28件,办结24件,均未被纠错。 二是强化审计监督功能。健全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全年完成工资福利中心、监察大队、农保中心3家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局属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和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制,对2018年各类审计、专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目前68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11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审议意见,及时研究处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年度内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7件(其中主、合办5件,会办32件),均按要求办结。代表和委员对我局的办理结果和态度表示认可。
   12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保证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年内我局行政诉讼一审案件共40件,已审结36件,其中行政负责人出庭2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到65%。全年无败诉案件。
   13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浦东E家园等途径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年内涉及我局的工单有2427件,受理1865件,均按时办理,无超期件,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行为及时介入调查处理。年内我局的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处置绩效位列全区第一序列。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经统计,接待来访、来邮、来信3821批次,网上受理来信、来访、来邮410件,其中受理求决类信访372件,咨询政策、办事流程类信访38件。处理上级交办、领导阅批件34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信访复查6件,案清事明4件,按时按要求办结。办理上级机关、领导和局领导交办件37件(劳资纠纷25件,就业保障9件,人事人才3件),均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结。
  (五)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强化干部法治思维。
   14 .积极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一是早谋划早布局,把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纳入工作要点。把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提出目标,明确要求。制定出台我局《关于落实〈浦东新区关于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政务诚信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三大工作任务。 二是局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集体讨论研究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局班子专题研究讨论,制定“区人社局2018年度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项目表”,把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任务,细化成工作项目,落实到具体部门。
   15 .吸纳职业律师,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在办公室设法制干部岗位,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担任,并保证岗位人员稳定。法制干部持有公职律师资格,另聘请执业律师,共同组成我局的法律顾问团队。法律顾问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负责合同审核;参与诉讼、复议案件的讨论,提供建议和对策;对涉及我局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等。
  (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学法用法守法良好氛围。
   16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学法培训。一是局班子领导以中心组学习和“学业务、业务精、业务通”作为平台,通过集体学法、自学法、参加测试等方式,先后就“新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与干部思维养成”、《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宪法》及其修正案进行了学习。分管领导积极参加区法制办、司法局组织的专题法治培训。 二是法制干部积极参加区法制办、区司法局组织的各类专题培训。 三是执法人员参加学法培训。13名新上岗执法人员根据要求参加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基层法律知识培训,并顺利通过考试。监察大队、工伤认定中心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一方面参加业务条线的培训,另一方面自行组织开展内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办案水平。
   17 .注重实效,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普法宣传。一是制定出台全局系统的《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明确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注重实效的三大普法原则。结合业务特征,分类施策,编制全局普法责任清单,将宣传任务分解至职能部门。 二是注重以案释法,丰富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成效。如劳动保障监督大队、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合制作10期劳动法案例微视频,通过演绎真实案例,现身说法,形式生动活泼,在“浦东人社”公众号发布后,获得高点赞数;工伤认定中心将工作案例编制成案例集,同时通过“人社大讲堂”对外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把“HR之家”平台宣传模式复制推广,通过线上线下齐联动,形成信息资源聚合、宣传服务聚合、预防监管聚合的新型宣传服务模式。 三是坚持“谁服务谁普法”,做好主责主业。如农保中心分组开展“送政策、送材料、送培训”活动,下沉到36个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全区1240多名城乡居保协办员进行城乡居保政策讲解并发放实务手册和操作手册等宣传材料。医保中心编制《职业医师医保政策宣传手册》,针对医保基金的“第一守门人”职业医师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打击医保欺诈行为宣传。人才交流中心积极打造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在浦东人才服务网增设海外人才服务板块,在微信平台专题解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海外留学生落户等业务,开展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政策大讲堂,通过走访企业送服务上门,用线下手册、宣传,线上网站、微信相结合的方式,宣传浦东的人才政策,介绍人才服务。
  (七)探索联调机制,依法有效化解劳动人事矛盾纠纷。
   18 .深入探索专业化、多元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制。以推进张江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为契机,引导成立社会力量参与的调解工作、企业内部调解组织和“家门口”调解组织,探索形成镇、村(居)、企业三级调解联络机制。与新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以及工商联开展三方协作,成立联调中心工商联分中心,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多元处理机制。 一是成立“江心听语”调解工作室。工作室引进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经验丰富的“老法师”参与辖区内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二是建立企业内部调解组织。目前已指导区域内10余家企业拟建立内部劳动争议调整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调解员联络机制。 三是建立村居调解组织。制定了村居劳动争议调解室工作推进计划,在部分有条件的村居,依托人民调解、标准化警务室、城运分中心等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室。 四是管镇联动,资源共享。指导张江镇依托园区职工服务站和园区工会联动设立劳动人事调解工作点,为周边企业和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等服务。截至12月,基层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0400件,调解成功9244件,调解成功率88.9%。联调中心、闵建芳工作室案件调解案件6168件,调解成功3178件,调解成功率51.5%。裁前调解数占全区案件的比例为61%。综合调解率69.1%。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劳动纠纷,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围绕法治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立工作方案(2017-2020年)》要求,以及市民、市场对人社工作的期待,还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和不符合期待的问题。比如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还需要更加科学合理;公文的公开力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义务,提高出庭率等。
  三、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设想
  以提高全局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抓手,通过加强学习和培训,提升应对和处理实际难题的水平,继续推进法治建设工作。2019年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对照法治建设责任制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区府和人大决议明确的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按计划有步骤的实施,细化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确保按期高质完成。
   二是对照更高要求,进一步加大公文类主动公开率,做实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继续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局工作职能,提高面向社会的法治宣传力度和效果。
   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负责人行政诉讼案件出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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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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