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4-04-05 |
2023年,在区委、区府的正确领导下,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深入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对照《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落实《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的实施办法》,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落实浦东“三农”新发展,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提高法制素养,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委党政领导班子切实发挥作用,主要领导牵头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各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作为本单位、本部门法治责任第一人切实担当责任。委系统内部全面加强重点督察,压实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全面依法治区责任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同时,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2、配齐配强法治队伍。切实落实工作力量,我委综合发展处为法制机构,配备专职法制干部,委属事业单位均有固定人员负责法治工作,通过建立专门的队伍,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法治化水平,同时,不断提升专家顾问在法治浦东建设中的能动性和助推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及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委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学习重要内容,利用中心组学习等形式组织集体学习。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强化学习培训,以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为重点,分管领导及法制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法治专题培训班2次,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共35次,累计436人次,参加区司法局组织的基础法律知识抽考共计15人,合格率为100%,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做到了推动学习培训效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积极构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促进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全面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梳理区级行政备案事项,更新许可证及其续期、补(换)发情况,动态管理“一业一证”行业综合许可要素流程梳理手册及行业清单。二是精简审批事项,提高办事效率,继续推行“告知承诺制”,落实“免申即享”,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精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模块切换工作。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增强群众获得感,通过每月至少一次的“一网通办”宣传工作,展示重点改革任务成效,提升企业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审批领导帮办工作,通过开展线下领导帮办,为企业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敏捷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根据“一网通办”工作要点的要求,建立线上线下“办不成事”联动机制。四是突破创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在农药经营行业推动审批改革,解决商务楼作为营业场所的难点问题。
2、严格依法决策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我委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的要求,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原则,充分调研,征询专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确保决策质量。对照《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提交拟纳入区政府重大决策目录的议题2项,均纳入《浦东新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3)》,同时编制区农业农村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全面推进“五公开”,我委在全年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执行、管理和结果全过程公开,主动公开事项全面、及时、准确公开,同时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工作。2023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181件,其中公文105件,非公文76件,规范性文件共发布12件(2件22年,10件23年),接收依申请公开15件,均按时办结。
(三)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委党组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5个法定程序进行具体规范,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完善重大决策绩效评估机制,及时调整和纠正不当行政决策事项,未发生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
(四)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出台规范性文件,把好规范性文件立项、起草、审核、发布、备案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涉及的10个规范性文件,在颁布后,都已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规定在15天内向区司法局完成备案工作。强化动态管理,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2次,做到“应清尽清”,定期清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依据《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2021〕130号),要求各处室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对本部门起草的政策措施承担初审职责,综合发展处承担复审职责,全面加强和规范我委内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效实施。
(五)加强规范行政执法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我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2023年,我委共查处行政处罚案件202件,发放各类证照885张,受理回复“12345”市民热线工单566件,人民来信10件。积极联合区公安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案件评查工作,本年度参加市级评查2次,报送市农业农村委执法总队案件3件,区级评查1次,报送区司法局案件3个。在首届浦东新区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中,我委选送的《上海依林宠物美容有限公司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案》、《上海友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入围了优秀行政执法案例。
(六)接受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做好“两会”意见、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共承办两会代表建议和提案34件,其中人大提案12件,主办5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22件,主办13件,会办9件。目前,我委共完成32件提案办理工作(2件人大主办闭会件仍在办理阶段),并按要求上传人大、政协办理系统。我委在工作中坚持以解决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提案为契机,结合本单位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积极破解有关难题,依法主动接受监督,确保代表、委员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促进“三农”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2、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2023年,涉及我委的行政诉讼案件及行政复议案件均为零。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者纠正违法行为,同时认真落实和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
(七)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以“八五”普法规划高质量实施推动普法工作走向深入,进一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今年是“八五”普法第三年,我委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工作。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普法由广普及向重用法转变,聚焦解决法治建设在农村“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年累计开展了6期“三农”法治故事荟活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阶段,我委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按照全面打造引领区的要求,在农业农村发展领域持续打造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结合我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在持续推进常规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升法治工作力量
不断充实完善法制队伍,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充分发挥法律专业同志和青年同志所长,扩展普法新思路,适应普法宣传新形势,开拓普法宣传新局面。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探索更多地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三)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力度
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做好权力事项公开。积极推进“五公开”,进一步做好年度重大决策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动态调整、办事事项公开、“双公示”等工作。积极向兄弟单位学习政务公开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本系统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经验,形成典型案例,将成熟的政务公开经验在委系统内积极推广应用。
(四)打造“三农”法治工作品牌
把创新实施“法治建设项目”作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科学谋划、统筹实施,着力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结合“三农”工作特点,打造“三农”法治工作品牌,围绕品牌积极探索法治项目化运行机制,重点推进法治建设项目,抓落实、抓亮点、抓特色,精准推进项目实施。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