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XG7900000-2017-002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委(乡村振兴局、集资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5-16
  
关于报送《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报告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我委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现编制完成,请审阅。
   
   
上海市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
   2017年3月7日

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2016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浦东新区农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大力度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重点围绕“高度透明、高效服务,少审批、少收费,尊重市场规律、尊重群众创造”的要求,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健全行政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每个审批事项制定改革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目录开展审批,目前共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承接市农委下放事项5项。大力推进网上审批,制定网上审批标准。修改完善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并将全部《办事指南》在网上政务大厅予以公开。进一步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承诺办理时限进行压缩,平均法定期限20.2天,平均承诺期限9.4天,缩短53.5%。推进“窗口无否决权”改革,加强窗口人员管理,完善窗口便民设施,提高窗口服务能力。加强行政许可的硬件配置、软件建设,优化窗口办事流程,规范有序进行农业行政许可,保障许可服务窗口规范标准化。2016年度受理核发各种农业许可证件275张:其中核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3张,动物诊疗许可证18张,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4张,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3张,渔业捕捞许可证41张,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4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14张,水域滩涂养殖许可证14张,兽药经营许可证5张,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78张,农药广告审查71件。
2 、推行政府履职的清单管理制度
在市农委的指导下,编制《区县农委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农业部分)》,并经保密性审查后,在浦东农网予以专栏公开。
3 、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
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和重点行业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有效开展监管。从完善市场准入、推进监管对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鼓励行业协会自律、加强风险管控、日常监管和专项执法相结合、积极响应社会监督等方面,开展全方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农业市场的健康发展。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双告知、双反馈”、“双评估、双跟踪”制度,保障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
4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分工、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和渠道、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设立了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1处和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1处,配备了兼职工作人员1名,网络查询点2处,浦东“三农”热线咨询窗口1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有序进行。在制度落实和执行方面,认真落实新区“一体化”服务机制,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努力做好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一是落实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上报文件注明公开属性;二是加强落实月报制度;三是落实其他相关制度,如保密审核制度等。在基础性工作方面,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新区农委2016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0条,政府网站公开62条,其他方式公开29条,制发、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区法制办出具备案意见2件)。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涉及机构职能及设置、“三农”政策法规及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
为加强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保证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浦府〔2012〕393号)精神,严格按照《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试行)》(浦农委〔2014〕57号)的各项要求,各部门根据自身责任和分工,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将对普通百姓的直接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特点,我委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和廉洁性审查。由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牵头,会同办公室、各职能部门、法制审核部门,在每一项行政性规范性文件颁布之前,进行法律审核和廉洁性审核。2016年,共制定并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全部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并发布,明确文件有效期,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收到区法制办备案意见2件。
(三)行政决策方面
委党组、班子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不断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各项重大决策均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努力做到会前有调研论证,会中有充分讨论,会后有执行监督。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征询法制部门、专家、相对人的意见,并予以公开。今年以来,经委党组(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事项共41项。其中,涉及重大决策15项、重要干部任免奖惩12项,重大项目安排6项,大额度资金使用8项。与此同时,委党组加强对事业单位“三重一大”制度执行的指导和监督,把制度执行作为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有力促进各单位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四)行政执法方面
1 、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监管,保障农副产品的源头安全,制定一系列农业行政执法制度,坚持“行政处罚、处罚审批、处罚监督”相分离的原则,保证行政执法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确保不发生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现象。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编制,按农业部和市农业条线的规定,现行二套行政执法文书(农业部、农业部渔业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的自评工作,在已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中重点抽取49件案件上报。
2 、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市农业执法人员法制培训班,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推进了农业执法规范化建设。依法组织各种形式的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农民企业学法、懂法、用法,走规范化、集约化、标准化的道路。举办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辅导培训班,为全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种植业执法人员、农委系统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种子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等相关法律知识培训,有效提高了种子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
3 、严格行政处罚。严格依据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行使职权,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意见、结案的把关,对其法定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保障各中队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全年共查处案件153件,均为一般程序,罚没款22.81万元,其中:渔政案件145件、罚没款18.06万元;种植业案件5件,罚没款1.92万元;动卫案件3件,罚没款2.83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41件。2016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1 、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做好“两会”办理工作。
认真贯彻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对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要求和指示精神,不断提高两会办理工作实效,依法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监督,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反馈,有效保障了代表、委员的权益,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
一是完成当年“两会办理”工作任务。2016年共计接收承办建议、提案38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4件,其中主合办7件,会办7件。政协提案24件,主合办14件,会办10件。7件人大代表建议的主合办件中, “已经解决”4件,解决率57%;“正在解决”2件,“留作参考”1件。14件政协提案主合办件中,“已经解决”12件,解决率85.7%;“计划解决”1件,“留作参考”1件。代表、委员对办理结果和办理态度都表示满意,满意度都是100% 。
二是做好“两会办理”回头看工作。8月份开始,认真梳理了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五届一次全会以来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情况。对办理结果尚未解决的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行统计摸底,对情况发生变更的代表建议和提案进行督办。
2 、加强内部审计,强化行政监督
根据《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办法》等要求,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配备专职人员,以预算为主线,以资金使用管控为核心,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提升效率和质量,按照“事前审核、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审计和评价”的总原则,保质保量地开展和完成内审工作。对重点农业开发项目和农业专项资金,坚持提前介入,及时发现和处理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逐步达到全过程跟踪审计,真正发挥以审帮促作用。2016年,完成领导干部离任审计4项、涉农补贴资金项目审计45项、专项审计2项、配合区财政开展事业单位财政预算执行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12项。对于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落实相关整改工作,促进各单位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
一是做好信访、市民热线等“三不”工作。接听各类信访、资询电话,接待来访人员,收取各类信访件,按照业务职责及时分类处理。督促业务处室按质、按时处理答复信访件,并及时进行网上答复处理,全年处理信访件53件,全部按要求进行答复并向区信访办、市农委上报办结报告。按照信访信息“应录尽录”的要求,及时将受理、处理、答复、上报等各个环节的材料录入国信上海系统。今年区信访复查4件,都维持我委意见。开展突出矛盾排查工作确保我委社会稳定,目前我委无信访突出矛盾。
二是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贯彻落实市民服务热线承办操作规程,健全、完善农委机关及基层单位市民服务热线网络,切实加强市民服务热线的承办工作。全年承办市民服务热线单285件,根据要求及时接收、派单,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处理,按要求做到一天告知,按时办结、反馈率100%。申报市民针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疑难诉件备案11件,主要是宠物商店销售病犬问题;进行重复及不满意件专项治理16件。
本年度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到位,网上审批的使用率不高,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尚不够完善;二是行政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硬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投入,执法人员素质需不断与时俱进;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要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提高文件水平。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7年,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业科创中心建设,以“三农”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全面实现“三农”工作的法治化建设为目标,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建立高效、安全、有序的农业发展法制环境。
(一)健全制度,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重大行决策程序开展“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健全公众参与,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完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网上全程办理力度,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案卷评查、执法主体资格、行政复议、信访、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制度。
(二)加大宣传,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能力
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执法对象的法律需求和行业特点,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农业法律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内容,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的典型带动作用,深入推进我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依法治农和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实行执法管理制度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经常化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软件建设。开展执法人员法制教育工作,特别是对新法律知识要及时更新、及时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高效廉洁”的综合执法队伍。通过严明工作纪律、严密执法程序、严格考核办法,全面提升服务和监管的效能。
2 .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简政放权,加大网上全程办理力度,最大限度方便办事相对人。遵循农业行政许可勤政、务实、高效的原则,方便申请人办理许可,切实把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创先争优的重中之重,努力实现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能力明显提升,让群众切身感受创先争优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加强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确保农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推进农业行政许可公示,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
3 、规范执法监管行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禁限用农业投入品检查监督,坚决查处国家明令禁止的33种高毒禁用农药,以及瘦肉精、孔雀石绿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违法使用行为。依法检查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档案台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大打击渔业非法捕捞力度,在内陆多发水域日常检查、专项行动基础上,进一步联合水上派出所开展联合打击,根治非法捕捞多发现象,突出解决市民举报多发区域的非法捕捞行为;深入推进非法捕捞行刑衔接,加大对电、毒、炸、深水张网等非法捕捞行为的整治力度,探索出一套有效的司法衔接模式,为渔业法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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