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科经委“八五”普法规划
索引号 | SY0024573890202100088 | 发布机构 | 科经委(信息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10-27 |
浦东新区科经委“八五”普法规划
(2021—2025 年)
全民普法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长期性和基础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在全委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科经委顺利实施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全民普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得到深入宣传,群众法治观念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全委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2021-2025 年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第一个五年,为更好全面推进法治浦东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在浦东改革发展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本市开展法治宣传 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中共浦新区委员会、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转发<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 关于在本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委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浦东“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持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全面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大力彰显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作用,为加快建设开放、创新、高品质的卓越浦东,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 工作目标
到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蔚然成风,基层干部群众对依法治理的认同感显著增强。普法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法治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民普法形式进一步多元,法治文化内容进一步丰富,公民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法治社会氛围进一步形成,科经委的机关事务工作实现法治化管理,为浦东的引领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法治工作队伍培训的必学必训内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全覆盖的系统学习培训。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持续推动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建设法治浦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结合,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
(二)突出宣传宪法。
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相结合,办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行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持续开展“宪法进校园”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浦东新区宪法主题广场等宪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进一步挖掘浦东普法宣传阵地资源。
(三)广泛宣传民法典。
深入贯彻《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民法典普法宣传长效机制,深入社区、学校、家庭、机关、企业、乡村、军营、网络、社会组织、公共空间等,宣传制定和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将民法典作为立法工作者、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加强民法典典型案例宣传,通过以案释法,增强社会大众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分层分类开展民法典精准普法。
(四)重点宣传与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聚焦贯彻落实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决策部署和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宣传关于全域打造特殊经济功能区、加快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集聚高地、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试验田”作用、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开展综合性改革试点、开展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探索实施促进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等方面出台的浦东新区法规和相关管理措施等。重点围绕全力推进自主创新、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高水平开放、构建新发展格局、人民城市建设、品质消费、安全发展等强化引领力的八个方面,广泛宣传与增强创新策源能力、构建世界级产业集群、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制度型开放、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守住风险防范底线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
(五)积极宣传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间谍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平安浦东建设需要,深入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宣传教育。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扫黑除恶、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毒品预防、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社区管理服务、城市有序运行、道路交通安全、矛盾纠纷化解、社会组织规范运作、城市犬类管理、个人信息保护、家庭暴力防治、住房安全管理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六)大力宣传各项党内法规。
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引导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成为自觉遵循的行为规范。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区关于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规定要求,广泛宣传廉洁从政、预防腐败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社会监督意识,确保公权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切实把社会主义的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内化于心,不断增强遵守党内规章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的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力度
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法律志愿者等以案释法宣传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积极组织典型案例讲评宣讲活动,利用群众生活中的热点案例开展法律问题解读,致力于打造有显示度的普法品牌项目。不断创新普法内容和普法渠道,提高普法活动的效能和针对性。
(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普法格局
畅通和优化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法学院校学生等参与普法的渠道,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规范引导和政策支持,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不断增进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了解、认识和信任,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从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普法格局。
(三) 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提高普法软实力
将法治宣传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努力将法治精神、法治元素融入到机关文化、社区文化和企业文化中。借助多媒体及讲座、文艺汇演的形式开展多样性的法治文化活动,形成法律文化品牌,满足人民法律文化需求,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广大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法治熏陶强化法治意识。
(四) 明确普法主体责任
明确落实“谁主管谁普法”和“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工作原则。保证责任主体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及时制定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将普法工作融入到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在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期间经常性的向管理对象、 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普法工作延伸至社会各个层面。
四、 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一) 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健全由党政领导牵头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科经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领导机构和各相关部门、委属单位的职责,制定完善的工作规程。建立法治宣传考核制度,健全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及时传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信息。
(二) 完善考核评估制度
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委法治建设总体工作部署,纳入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完善考核指标,定期检查各部门、委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汇报。落实法治责任制工作自查自评任务清单,对普法责任制履职情况、工作效果等开展综合评估。强化日常指导监督,督促各项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与科经委自身职能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范围,负责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 抓好普法工作队伍建设
积极组织普法培训,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职权的意识与能力。培养优秀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组织能力。重视发挥我委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业务能力上的专业性优势。加强队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定期联络制度、工作会议制度、和考核激励制度。
(四)落实普法工作保障措施
根据我委“八五”普法工作的需求,充分保证普法工作的资源配备,在人员、待遇、装备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和相应的法宣活动经费计划,保证“八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