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教育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 XG4301001-2017-557 发布机构 教育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1-13

浦东新区 教育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浦东新区教育局认真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法治教育为重点,探索创新,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努力为新区从教育大区向教育强区的跨越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 基本情况

1、 组织架构 我们建立由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明确专人负责相应条线的法治工作。局下属各教育单位根据要求,建立对应的法治工作小组,负责落实依法治校等各项具体法制工作。

在依法行政方面,我局遵循依法行政的程序;对涉及法律法规应用、执法程序等相关内容的事项,都要征求法律部门、法律顾问的意见,在得到确认后再行决定、执行。

2、工作机制。 我局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法治、法宣工作,局办公室、德育处、基教处和职成教处根据职责分工,具体承担教育系统的法治、法宣工作和民办学校、民非学校的法治工作。其中办公室负责依申请公开、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对 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工作 ;德育处承担新区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青少年保护等工作。基教处和职成教处分别负责民办学校和民非学校的法治管理工作。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法治教育工作,我局还在浦东教育发展研究院设立中小学法治教育德研岗位,指定专人专职负责新区中小学法治教育的研究与实践指导。同时,依托学校德育条线,落实学校法治教育活动,新区各中小学均聘请了法治辅导员。

二、主要工作

(一) 制度建设

1、完善工作制度。 我局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继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制度,详细列明了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起草、各类具体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诉讼等各项常规法制工作的要求。

2、 强化 规范建设。 严格执行《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及《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加强对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

3、加强制度创新。一是 在全区公办学校内推行“一校一章程 ” 和 “ 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 ,依托这两个有效的载体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校理念在各个学校的落实和开展。 二是 在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过程中,除部分事项采用正式的发文形式外,均采用我局专门制作的行政许可文书,按照局规范文本要求制作,并统一编号、存档以便查询。

(二)行政执法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今年在“证照分离”改革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新区 4 4 1 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创新事中事后监管。

(1) 441 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

我局共涉及10项审批事项,均制定了改革方案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根据10月26日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领导的工作要求,我局加快推进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落地,进一步加大事项改革力度。目前我局取消和备案类事项全部实行告知承诺,编制了告知承诺办法、告知承诺书和事中事后监管方案。

根据市审改办《关于印发 < 上海市相关行业、领域、市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清单 > 的通知》(沪审改办发 2016 1 ),新区要求相关单位制定重点行业、领域、市场的监管方案和具体措施。我局涉及教育培训1项。针对此事项,我局制定了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其中明确具体的监管内容,研究制定诚信管理办法、分类监管办法和风险监管管理办法,梳理和明确联合惩戒事项,明确可以行业自律的具体内容,以及可由专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技术性、专业性、服务性等内容。

(2)“双告知、双反馈、双随机、双评估”制度的落实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区领导的工作要求,我们局对已经形成的10个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进行优化完善,目前已全部落实“双告知、双反馈、双随机、双评估”制度。

(3)行业信用等级标准的制定

为加强信用体系支撑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市场主体信用分级结果在日常监管、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扶持资金等领域的应用。根据区领导的要求,我局结合《浦东新区企业信用标准建设工作方案(初稿)》已编制高危体育行业企业信用分级标准( 包括信用分级的事项名称、分级依据、分类等级、应用范围等)

(4)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目录的确认

经梳理对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设计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我局明确列入目录的为三项审批事项,分别是“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 “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经营许可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

2 、梳理执法事项。 根据新区关于做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服务试点工作的要求,我们对教育(体育)局行政执法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我们对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主要行政执法事项和法律法规依据,同时对每一事项的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等各项要素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对许可、审批、备案事项一一制作了办事指南,并在浦东政府网、浦东教育网和浦东成教网上进行公开。

(三) 依法治校

1、实现规范管理。一是 继续推进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加强依法办学,在公办学校建立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发挥法规、规划、标准及拨款机制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推动学校自主办学、依法治校、科学管理,更好地提供教育服务。 二是 以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学校评审为抓手,推动学校完善校务公开制度、教育行政听证制度、咨询制度和监督制度, 促进 教师、家长、学生、社区人员参与教育公共治理。 三是 指导民办学校率先建立自主办学、职责分明、权力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2、 严格办学制度 。一是 将教育规范收费工作列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绩效考核依法治教的重要指标,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是 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六公开、三监督 ” 和直系亲属参加中考、高考回避制度,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三是 建立健全内审工作管理网络体系,加强社会中介委托管理,完善细化内审工作制度,拓展审计范围和延伸审计过程,把事后审计监督转变成经常性的事中监督,做到审计“关口 ” 前移。 四是 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经常性明察暗访,有效规范窗口单位的工作。

3、加强执法协调。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的,我局积极协调,取得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助和配合。如在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 的过程中,我局与新区司法局密切联系,共享资源,在律师事务所的筛选过程中保证公开和公平,在律所为学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确保实效。在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与市教委、新区政府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就案件的疑难点进行研究讨论,不断完善工作。

(四) 宣传教育

1、领导干部。 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教育局中心组每年安排法治讲座,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备内容,保证记录完整、保证出席率,积极参加新区组织的每年6次处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利用 “ 上海干部在线学习城 ”    “浦东新区学法网校 ” 等平台,开展法律知识学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 “ 依法治国 ” 的精神。

2 、机关 公务员。一是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 、五中、六中 全会精神指导下,组织全体公务员学习会议精神。 二是 组织机关公务员进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培训,每人每年不少于40学时,使公务员切实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 将法治教育培训情况列入公务员学习档案,开展对学法用法情况的考核考量,并把掌握法律知识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级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3、基层党政领导干部。 “十 五”期间,明确提出要提升校(园)长 “ 依法治校 ” 的水平,将法治讲座纳入到校(园)长的培训课程中,邀请国内专家有针对性的为校(园)长指出在平时管理学校事务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拓宽校(园)长的法律视野,提高校(园)长的法律素养,推动基层学校的民主法治建设。

4、 全体教职员工 将教师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浦东新区“十 五”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在教师培训课程中开设了《教师的法律视野》《学生伤害事故典型案例与法律适用》《学生伤害事故的法律适用》等多门法律类课程,设计《宪法》《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以及与教育工作最为贴近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国防教育法》等相关内容。同时,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专家辅导、以会代训等方式,特别加强对法治课教师及班主任的法律知识培训。

5、 中小学生

(1)加强课堂法治教育。 将法治 课作为重要课程纳入新区各中小学教学计划, 确保青少年法治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 。充分发挥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及相关学科在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使课堂法治教育更具针对性。

(2)丰富 “ 第二课堂 ” 法治教育。 通过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团课等途径,采用播放录像、电影、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设法治宣传园地等形式,开展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治教育。 如华师大二附中结合学校案例开展“法在我身边 ” 电视辩论会;进才中学 “ 走进人大 ” 实践活动; 杨园中心小学、群星职校 模拟法庭 ,凌兆小学 法律课本剧” ,金茂小学 法制童谣”,上南中学、长岛中学 班级 法制博客”等普法教育活动。

(3)完善青少年法制教育评估机制。 将创建“浦东新区法制教育示范学校 ” 工作列入创建新区 “ 文明单位 ” 、新区 “ 行为规范示范学校 ” 评估指标,示范学校的推荐和评选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层次和水平。目前,浦东新区已有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兵示范校 1 所(杨园中心小学),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 14 所。同时,做好浦东法制教育星级示范学校评估,评估活动开展至今已有 10 年,目前有星级学校 171 所。

(4)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的作用。 充分利用选修课、活动课、班会课等时间,采取课堂教学、心理讲座、团体辅导、个别咨询等多种形式,促进学生心理素质的发展。浦东成立“学生心理健康发展中心 ” , 开设“成长热线 ” 有针对性地为 学生 解疑惑 指方向 及时疏导心理障碍

(5)组织学生法律知识年度测试。 每年10、 11 月对全区小学四年级、初中二年级、高中二年级、职校一年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年度测试,并根据测试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学生 法律知识宣导工作,增强 实效性。从2009年开始,新区已连续 年举办“浦东新区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 ” 活动,并在市级比赛中取得骄人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区法制办的指导下,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缺乏法制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措施落实有待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抓好教育培训,在提高素质上下功夫。 为防止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程序错误、引用条款不当以及不文明执法等问题的发生,我局将紧紧抓住法制建设这一主线,深入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年度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2、严格执法程序,在规范行为上做文章。 在规范执法行为的工作中,坚持执法依据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程序统一,严格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规范使用和填写行政执法文书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发生,不断完善创新监管模式,提高整体执法水平。

3、严格监督审查,在落实责任上动真格。 对违法、违规案件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健全错案登记和责任追究制度;对需要公示的执法信息,加强监督审查,确保合法、合规。建立完善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