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国资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 SY0024562980202100006 | 发布机构 | 国资委(集资委)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1-02-01 |
2020 年,我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 十 三五 ” 规划》以及《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积极履行出资人职责,以守牢风险底线、促进国资保值增值为工作目标,形成科学的行政决策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现将国资委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措施成效
一是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法治建设保障机制。 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由委领导牵头、各处室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的法治建设工作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二是构筑监管体系,通过机制体制提升法治能级。 首先,强化四责协同,制定《浦东新区国资委2020年落实“四个责任制”工作方案》,将“四个责任制”中的法治建设责任制纳入区属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范围,对落实区委决策不力、落实“四个责任制”不力等情形,视情况扣分不设上限。其次,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编纂印发了浦东国资政策法规汇编,并对《浦东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进行修订。再次,落实专项推进,积极完成国资国企民事经济领域法律风险排查相关事项。同时,持续做好资金监管平台、投资关联信息平台、国资存量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企业人力资管信息平台四大数字国资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区属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监管全覆盖,切实防范合法合规领域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三是提升法律培训力度,强化国资干部法治思维。 国资委近年以来建立了国资委干部集体学法机制,通过机关党委“书香国资”政策法规知识竞赛、课题研究、讲座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对法律法规开展了专题学习,开展了“关于形成合法合规监管闭环机制的课题研究”等活动,并依托微信公众号平台解读法律法规,积极提升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全面完成年度普法计划,通过法治学习营造法治舆论环境。
四是依法行政,全方位贯彻法治政府的建设要求。 国资委充分依法行政,积极接受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监督监督,回应社会关切。与各区属企业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落实区属企业信访第一主体责任。有效利用国家信访系统、12345市民热线等国资国企收集民意的主渠道、主平台,为群众投诉举报、反映国资问题提供方便。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信息公开对法治建设的推进作用。 按照2020年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区国资委制定了相关制度和信息公开目录,积极推动新区国有企业抓好落实国资国企信息公开,按期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妥善处理市民信息公开申请。
六是加强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提升国资依法决策水平。 国资委一方面将法律审核嵌入到文件、合同的审核中去,另一方面有效探索专职律师参与国资国企重大改革事项,在复杂问题处置和重大事项决策上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征询法意见,并依据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进行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工作不足及整改
一是法务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结合国企章程指引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和浦东实际,国资委将推进建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强化对国资监管重大矛盾纠纷的预警能力,为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权责法定规范需进一步明确 。在原有权力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理顺国资委、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之间的产权主体和管理主体关系,做到既符合公司治理要求,又实现国资监管目标。
三是法治宣传能级需进一步提升。 组织保障是充分发挥企业法务、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作用的基础,国资委将持续深化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提高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以及对法治工作的指导能力,织密织牢法律风险防控网络,切实提升工作实效。
三、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力推进了国资国企的法治建设:
一是启动开展了浦东国资政策法规汇编。 为适应新时期对国资国企改革的新要求,亲自指导布置了《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制度汇编》的编印工作,并在2020年正式付印分发。《汇编》分为产权管理、财务评价、投资规划、法人治理、考核分配、资产评估、党建工作和其他共8章,以规范性、实用性为原则,供本系统国资监管工作者和国企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和执行,指导区属企业依法决策、依法发展。
二是部署推动了“关于形成合法合规监管闭环机制的课题研究”。 紧扣国资国企在落实区委“五大倍增”行动计划、“加快浦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2万亿”的目标中的重点任务,带头深入调研国资国企改革热点与难点问题,以合法合规监管为切入点,充分整合利用国资委和区属企业现有资源开展课题研究活动,统筹资源、发挥合力。
三是组织修订了《浦东新区区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 根据新区“内控年”、“改革年”的建设要求,参照《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查处工作指引》、《上海市市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浦东新区区属国有企业实际,以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为目标,组织修订完善了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1+4”所涉的《区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配套文件《区属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助于提高浦东国资国企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全面推进依法治企。
四是带头推进了国资国企民事经济领域法律风险排查。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国资国企全力配合做好区专项工作组的各项工作。
五是高度重视国企诉讼仲裁案件处置工作。 围绕国资国企“五个年”工作部署,在考核引导上,明确提出要将区属企业涉法涉诉工作纳入2020年区属企业业绩考核方案,对于败诉或产生经济损失的予以扣分,对胜诉的予以加分,强化企业法治责任意识,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四、下一年工作安排
一是持续夯实国资委监管企业合法合规管理工作基础。 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合规管理组织框架、运行机制,持续提升企业合规管理经营水平,并在有条件的企业,试点设立法律总顾问。
二是全面提升国资委监管企业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参照市属国企信息公开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推进建立区属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现阳光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