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2-01-14

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市政府《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和区政府《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由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全文包括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以及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以赴落实浦东新区建设社会主义引领区各项目标任务在区委、区坚强领导下,围绕《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落实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局上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系统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健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

我局坚持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为根本保障,共同推进依法治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一是完善法治建设领导机制,强化党政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责任人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报告。

二是完善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机制,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局系统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商反馈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工作交流,对法律关系复杂或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专家和律师参与审核工作,增强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继承性及可操作性。

(三)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考核指标

一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对法治建设重点任务组织开展督察督办情况。明确全年法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每年都将法治建设纳入到全年工作计划和总结。深入贯彻落实各项法治建设制度,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依法行政报告制度、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结合新区四个责任制工作要求,积极贯彻落实《浦东新区2021年落实“四个责任制”工作总体方案制定《区规划资源局2021年度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并制定《浦东新区规土局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公共指标(2021年)》相关要求落实在具体的考核指标中。

二是加强法治建设领导,落实工作力量。将法治建设明确作为局党组织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设立法制机构,归属于监督管理处,配备3法治干部,其中1名公务员编制,2名事业编制为确保法治队伍的稳定,在《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事业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公共指标(2021年)》中明确,“未安排法治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法治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联系方式的或人员发生变动一周内未知会区局的,扣0.5分”。

三是积极开展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及法治培训情况。今年8月12日,我局开展民法典及业务培训活动。邀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授课。区司法局法律事务协调处作政务公开形式任务分析专题讲座。我局还针对新修订的局行政复议和诉讼规程进行了专题培训。局班子成员、各业务处室、各事业单位参加培训。

四是尊重判决、积极改进、认真对待司法建议。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局共被诉41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已开庭39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均胜诉,尚有两件未开庭。全年我局收到3份司法建议书对于司法建议书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我局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

一是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在疫情特殊时期,坚守法治底线,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疫情防控和推动工作。全局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复工复产复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依法防控和依法保障复工复产复市,认真落实市、区相关支持政策,指导企业开展相关项目报批工作,改善营商环境。

二是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做好组织领导、制度制订、业务培训、保密审查、信息移交、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更新维护、年度报告等发布工作。推进政务信息“五公开”,包括年度重大决策公开、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公开、行政权力信息动态调整、公文主动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双公示”、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工作。

三是深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规定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及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程序要求,清理结果主动公开。

四是做好普法宣传及培训工作。建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主体责任的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6.25全国土地日”“测绘日”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法宣工作的实效性

、主要负责人2021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局主要领导带头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局系统学习内容。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和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要求局广大干部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定扛起引领区建设重任,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奋斗、积极作为,在激烈竞争中始终保持领先、走在前列

二是强化党政领导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意识,将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的情况纳入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将法治建设纳入局系统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是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科学、民主决策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局系统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不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积极开展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及法治培训开展民法典及局行政复议、诉讼规程培训活动

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配合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及时办理司法建议函复反馈。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一年以来的工作,我局在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面对引领区建设的新任务和新要求,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仍需要进一步加强。今年以来,我局各部门的信息公开办理工作较以往有了较大提升,但个别涉案答复仍存在一些瑕疵。对答复主体的认定还存在口径不一致的情况,证据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此外,个别信息查找还存在不准确的问题。下一步,局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查找、判别、答复等各个环节的把关,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办理严谨性、规范性、合法性。

(二)法治培训形式单一,法治思维的创新力还不够,交流学习机会不多。目前,我局的法治培训多以培训会以及文件学习为主,下一步将积极丰富法治培训模式,增加交流学习机会,进一步加强新进人员的上岗培训。

(三)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部分事业单位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评估、清理等认识不足,基层单位的法制部门与业务部门之间衔接不够顺畅。基层合法性审核机制已基本建立,但因人员变化频繁等原因,个别基层单位仍存在规范性文件未及时报备情况。

四、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2022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纲要》以及市政府《规划》,深入推进肩负的引领区建设各项任务,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

(一)强化法治保障,落实引领区建设任务

围绕我局贯彻落实引领区建设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浦东新区建立建设用地垂直空间分层设立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浦东新区浦东新区促进城市开发和生态建设的若干规定等浦东新区法规及管理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不断完善新区规划资源领域的法规体系,全面推进落实我局承担的各项引领区建设任务,保障和促进新区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深化行政与司法互动,助力争议实质化解

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共同任务和责任。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做好信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始阶段继续保持法院沟通衔接,共同探讨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处置

)持续推进出庭应诉,努力提升政府形象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继续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实质参与,实现从“形式出庭” 到“实质解决”的转变,做到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出声并出彩”,切实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对促进依法行政、推进争议实质解决的积极作用;二是努力做到庭前就矛盾化解可能性做好充分了解准备,庭审中注重释法析理,庭后向原告建议合理有效的解决问题途径。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局外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路径,展示行政机关积极应诉、平等应诉的法治形象,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理解度和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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