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212390201700001
信息名称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件编号 沪公浦〔2017〕86号 发布机构 公安分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7-03-04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沪公浦〔2017〕86号

    2016年,公安分局在新区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和公安部、市局关于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精神要求,以进一步深化“阳光警务”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公安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圆满完成迪士尼乐园开园、G20峰会重大警卫安保等公安中心任务,守住城市公共安全底线,不断强化公安打防管控建各项措施,确保全区社会政治、经济和治安形势持续稳定。
    一、主要工作特点
    (一)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情况。一是推进落实国务院“证照分离”试点改革。深入推进国务院116项试点事项中涉及公安分局的公章刻制业、典当业、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以及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等4项区级事项。2016年,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以及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事项暂无人咨询或申报;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有2家单位申报并提供相应材料,公安分局采取告知承诺制当场作出审批决定;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共有123家单位申报,公安分局对其中65家提供相应材料的单位,采取告知承诺制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另有58家单位因不愿作出告知承诺而按照一般审批流程予以审批发证。二是推进落实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根据区审改办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工作要求,公安分局对28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模式、流程、时限进行全面梳理,逐一制定改革方案,切实提高审批效率。2016年,公安分局已完成各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工作。三是探索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公安分局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实施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为基础的监管要求,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和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初步构建各试点改革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方案,建立“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双随机、双评估”的工作机制。年内,公安分局28项审批事项监管方案均已建立“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的监管要求;13项行政检查事项中,除了5项检查事项不适用随机抽查机制外,剩余8项检查事项归类为3个随机抽查事项,并落实抽查要求;公安分局各单位对单位或个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行政审批信息,已按照要求上网公示。四是创新民宿管理新机制。针对迪士尼乐园开园临近,度假区周边各类民宿越来越多,但现有法律法规对此存在盲区,对民宿的配套管理手段对应缺失,尤其对民宿的消防安全要求不明确,如何确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标准的难题,公安分局从管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角度出发,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结合浦东民宿建筑特点和客观现状,制订出台符合治安、消防安全要求的特色民宿《上海市特种行业许可证》申报审批流程。该审批流程自2016年7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尚未有申请人向公安分局申办。五是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共享。按照市局建设“上海公安阳光警务大厅群”工作的部署,及时更新栏目内容、数据,并积极录入相关内容。年内,实现在分局层面及时公开行政复议、刑事复核进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派出所层面及时公布、更新派出所主要职责、业务窗口地址时间、办理刑事、行政案件流程、行政检查(消防、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检查)、办事结果公开、迷途失踪人员查找信息等。六是保障城市公共安全运行和提供公共服务职能。公安分局坚持以“最高标准、最强措施、最严要求”落实G20峰会各项安保工作,圆满完成相关警卫任务。全力做好迪士尼开园安保及运营保障工作,建成启用公安分局国际旅游度假区公安处,围绕试运营、开园盛典、国庆等重要节点,积极构建以乐园运营方为主的应急管理责任机制,优化内外支持联动机制,完善警企协作机制;通过“大客流”监测、设立缓冲地块等方式,全力做好大客流管控。开园至今,度假区及周边区域治安和交通状况平稳。七是创新社会治理。结合新区“4 11 X”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公安分局会同区综治办在去年四大中心集镇整治的基础上,新增三林、曹路、祝桥3镇和国际旅游度假区及其周边区域,以及派出所自主确定的短板攻坚项目,在全区范围组织开展“4 3 1 X”区域治安专项治理,通过相互策应、形成联动,先后攻克了一批突出治安顽症、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形成了若干机制战法,治理成效提档升级。结合目前基层工作中的乱点、难点,梳理10个年度分区“短板攻坚”项目予以重点治理,并通过纳入年度考评、条块责任捆绑等方式予以推进。
    (二)政府立法情况。公安分局全面梳理重大安保活动和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执法难点、热点,紧贴基层执法需求,积极破解执法难题。年内,先后制定各类执法意见、提示10余件。
    (三)行政决策情况。公安分局党委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要求,在严格执行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基础上,严格依法决策,全面提升公安决策法制化水平。一是落实分局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对分局领导职责分工、决策程序、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党委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公文审批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作了全面规范,强化党委决定事项督察责任。二是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党委集体领导制度,明确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建立健全党委和局长办公会议工作协调机制,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包括重要工作部署、重大警务活动、大项经费开支、干部人事任免等重大问题,均由分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后决定。三是建立公安法制部门列席会议制度。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研究执法制度、部署执法工作,均安排法制部门列席会议,尤其在制定出台重大执法制度、部署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中,把听取法制部门对相关决策的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四是认真落实每周四分局领导公开信访接待日制度。以分局领导接访为龙头,各部门、警种接访为支撑,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对重大信访事项实行分局领导包案制,及时采取对策化解矛盾和问题。
    (四)行政执法情况。公安分局坚持争先创优及依法打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打击查处行动。年内共发现受理行政(治安)案件2021821起,查处1973847起,查处人员1676744人;发现受理治安管理案件211658起,查处174289起,查处人员20191人。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加大案件督导检查力度,每周期采用案件倒查、网上巡检、网上监督等方式对分局基层执法单位和业务单位“阳光警务”建设情况、整体办案质量情况、“网上办案”系统运用情况、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管理等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估;加大办案场所督促力度,利用实时联网监督平台,强化日常“四个一律”网上、网下督导检查,对较为突出的执法问题制发《执法问题提示单》加大整改力度,提升民警在“镜头监控”下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意识。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认真及时地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做好调查答复和落实工作并接受代表、委员的现场咨询;聘请警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社会评估制度,主动、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建立了执法行为申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对执法单位及其民警的举报、申诉和控告,有效保障了各外部监督渠道的畅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机关监督。通过推行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法情况,主动征求检、法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检察院、法院提出的执法方面的建议,公安分局予以认真研究,积极整改,从而促进一批执法问题有效解决。
    (六)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情况。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安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应诉公信力。其间,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和解制度,主动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和协调,通过行政复议在公安机关内部自我纠错,让矛盾纠纷在公安机关内部得到解决。二是推进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按照市局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工作部署,针对“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机制”改革项目所明确的“在未设置人民调解室的浦东交警支队完成人民调解室的建立”的要求,公安分局结合实际、主动跨前,以“便民、快捷、高效”为目标,联合新区司法局、市保监局成立“浦东新区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东明、张江、惠南3个交通事故点设立调解工作室,有效实现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无缝衔接。运行以来,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率、调解率以及当事人满意率明显提升。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完善领导干部参与共同诉讼、主办案件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对法律法规、执法通报、法制培训、执法指导等“网上学法”栏目实时更新、滚动发布,实现民警随时可以网上学法;组织、鼓励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的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不定期选择疑难典型案件进行评析,供基层民警学习借鉴;深入基层业务单位和派出所开展“定单式”按需培训;利用分局“警衔晋升”工作平台,紧贴岗位需求强化警种专业培训。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尽管取得一定成绩,但对照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对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对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安分局在建设“法治公安”进程中还存在的诸多不适应,还有一定差距,表现在部分民警对法治精神理解尚有欠缺,“三重三轻”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单位执法监督机制不健全,对执法问题过程管理不重视,导致一些执法不规范问题整改不了。
    三、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7年,公安分局将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对照“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建设法治公安”总要求,大力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使执法素质不断提升、执法制度不断健全、执法监督更加有力、执法成效更加凸显,努力推动分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发展。
    (一)以健全执法制度为切入点,着力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审核审批制度,在梳理分局现有审核审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浦东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优化分局行政、刑事案件审核、审批制度,理顺审核审批体制机制,兼顾办案效率与执法公正。深化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存在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适时制定相关案件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探索建立案审会制度,创新制度,确保执法公信力有效提升。强化执法示范单位评选工作,要根据公安部《关于创建执法示范单位的指导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培养制度,改进培育和评选措施,加强对执法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确保执法示范单位的典型性和示范作用。注重对分局优秀执法制度的搜集和汇总,适时组织工作成果汇编,使这项工作具有可持续性。坚持典型带动,积极树立分局执法制度建设先进典型,通过抓典型、树标兵、立样板,打牢执法制度建设的基础,推进分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入发展。
    (二)以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为载体,着力加强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继续大力推进“阳光警务”建设,深化“六个思维”(即底线思维、大局思维、创新思维、大数据思维、法治思维和改革思维)理念,进一步运用“互联网 ”模式实现创新发展、坚持“全警参与”实现协调发展、倡导“警民互动”实现共享发展。全面应用执法质量全程考评系统,进一步贯彻落实执法办案的网上流程管理、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及网上考核,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制网页相关栏目,完善法规查询、执法问答、案例点评、执法指南和法制在线等功能,搭建网上执法工作平台,进一步发挥“法制员工作微信群”作用,加强网上执法指导和服务,提高执法效率,节约执法成本。
    (三)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为重点,大力推进执法培训工作。发挥各执法单位自主培训的功能,增强专兼职法制员为所在单位领导提供法制参谋、案件把关、疑难问题收集上报、担当业务培训小教员等作用的发挥。加强法制日常指导工作,对复议应诉案件、涉法信访案件进行评析,编写典型案例、常见执法问题解答等供一线执法学习参考。要针对分局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运用微课程等形式,分析问题存在原因,提供解决意见和建议,供分局民警学习参考。加强对治安、刑侦民警的法制培训,针对实践中的执法问题,增强互动性、实战性,使培训既能满足实战需求,又能达到规范要求。
    (四)以推进执法考评工作为抓手,探索创新监督服务新机制。继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标准和范围,改进考评方式,加强考评过程中与被考评单位的沟通,督促办案单位及时纠正执法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日常考评力度,实行平时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实现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的动态化、经常化、全程化,努力推动将考评结果与民警的政治荣誉、经济利益、职务升降相挂钩。加大个案监督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要充分发挥法制办的内部执法监督作用,确保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完善个案监督机制,从行政复议、诉讼和群众来信来访中及时发现执法问题,通过执法建议和案件督办等形式实行个案监督。进一步加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及时分析总结复议诉讼、来信来访、执法质量考评、检察监督文书等渠道梳理发现出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预警通报到各执法单位,使相关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要对当前执法热点、难点等前沿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适时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分局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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