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SY0024212390202000004 | ||
信息名称 | 关于公安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
文件编号 | 沪公浦〔2020〕12号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1-14 |
关于公安分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沪公浦〔2020〕12号
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相关要求,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大局。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安分局2019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为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长华同志任组长,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凯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分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机关处室、各业务支队、分区指挥部、公安处和派出所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设专项办公室于法制支队,为工作落实提供组织保障。
(二)完善基层执法机制。公安分局不断完善基层机制,将警力充实到一线派出所和经侦、治安、刑侦、交警支队等一线队伍。
(三)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公安分局以强化事前公示、规范事中公示和加强事后公示为目标,切实统一公示和信息共享制度。其中,公安分局将本单位行政执法主体、权限、执法流程、裁量基准、救济渠道等通过分局和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民警在开展执法活动过程中规范着装、主动表明执法身份、出具执法文书前,主动告知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陈述、申辩、听证、回避、配合执法等依法应告知的事项;窗口公开也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对作出的执法检查情况、执法决定等,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分局及派出所“阳光警务”大厅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四)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公安分局为一线执法部门配备执法记录仪,并推进行政执法全程视音频记录,执法视音频记录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完善。公安分局切实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对接处警、调取、扣押涉案财物、嫌疑人对有关场所、地点的辨认、嫌疑人送检、鉴定、送拘留所、看守所执行拘留的押解视频、消防检查、日常治安检查、妨害公务类案件的现场执法、现场组织抓捕等所有涉及行政执法环节进行执法记录,并完善执法记录保存制度。
(五)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公安分局涉及对违法嫌疑人作出500元以上罚款或行政拘留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时,由各派出所报分局法制支队审核;对涉及对企业或个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时,由分局法制支队举行听证并作出审核。今年以来,暂无听证申请。
(六)推进执法档案规范化。公安分局按照《上海市浦东新区<归档文件整理规划>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分局及派出所为主体的行政处罚案卷,严格遵循材料整理,排序标号,填写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份表、装订入册的操作流程,统一归档保存。对于难以入卷保存的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按照规定进行拍摄、冲洗或者打印后入卷,相关证据材料入证据袋另行保存,并在卷内注明。
(七)加强行政执法单位政务数据互联互通。公安分局紧紧围绕全市“进博会”安保、警务流程再造带动社会治理流程再造、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三不”等要求,主动与新区城运中心、新区司法局等单位进行对接、协作,先后将挪车、纠纷等牵制警力较多,年接报量约占全区总警情4成的非警务类警情进行分流处置,取得良好效果。公安分局与新区检法机关及区城管执法局、区环境保护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以及环境污染、“非法营运”黑车、快递行业源头管理、交通违法行为联合整治,完善联勤联动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新区综合整治合力。今年以来,通过新区信息共享平台,向公安分局移送行刑衔接案件16起。
(八)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围绕新区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目标,新区公安分局围绕实际情况,就进一步提升分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加强整改,一是对交警、派出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行政案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对有缺席或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领导纳入年度单位考核,二是按照局领导对口联系分工安排,由对口联系的副局长承担部分本分区内行政案件应诉任务。
(九)加强权利监督规范运行。分局以执法质量绩效考核为契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加大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运用及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完善整个公安执法监督机制建设,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在内部监督方面:一是加大案件督导检查力度,每周期采用案件倒查、网上巡检、网上监督等方式对分局基层执法单位和业务单位“阳光警务”建设情况、整体办案质量情况、“网上办案”系统运用情况、执法办案场所规范使用管理、现场执法情况等项目开展专项督查和绩效评估。在外部监督方面:一是认真及时地调查答复和落实人大代表提案和政协委员的建议,并接受代表、委员的现场咨询;二是聘请警风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其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行政执法行为社会评估制度,主动、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三是建立执法行为申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及时接受和处理群众对执法单位及其民警的举报、申诉和控告,有效保障各外部监督渠道畅通;四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机关监督。通过推行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执法情况,主动征求检、法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积极整改检察院、法院提出的执法方面的建议,促进有效解决一批执法问题。
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2019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19年,新区副区长,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长华同志作为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扎实部署公安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推动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一是圆满完成第二届“进博会”安保任务,成功实现从“小事不多”到“小事不出”的新跨越。二是坚决维护地区政治安全、社会稳定,全力确保各敏感节点平稳有序,果断处置精神障碍患者持刀滋事等突发案事件。三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下沉浦东督导期间,对分局“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不停地打”相关做法予以充分肯定,并高度评价“浦东公安是一支忠诚的队伍”。四是深化“以打开路”工作理念、强力打防“两入”盗窃案件,继续保持“警情走低、打击上扬”良好态势。五是聚力攻坚交通违法、电信网络诈骗两大难点。在全区形成了交通违法严管严整常态,全面推行外卖、快递企业“骑手”穿着智能识别马甲模式并覆盖到中环所有区域,运用街面监控抓拍、查处,创新非现场执法模式,骑手违法行为近5千余起,初步实现“警不在法也在”的效果。针对电信网络诈骗这一犯罪形态变化,扛起属地责任,坚持民警入户“面对面、心贴心”,回归“马天民式”的传统。
三、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增强法治理念。通过强化教育,引导民警不断强化法治观念、证据观念、程序观念、监督观念,使法治思想渗透到执法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执法活动之中;通过严肃警纪约束民警,严格执法管理,严肃执法纪律,约束民警严守执法规范,严防发生执法问题,使全体民警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捍卫法律。
(二)提高执法质量。以务实作风、创新思维促进法治建设工作开展,紧紧将法治建设与执法规范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流程控制严密、执法细节准确”。进一步整合内部监督力量,改进执法监督方式,实行监督关口前移,由事后监督向事前预防和同步监督转变,增强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完善案件法律审核制度,健全个案监督程序,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大力推行智能化办案,把信息化手段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以信息化规范执法程序、落实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
(三)完善执法制度。针对执法活动中最容易发生问题的环节,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和执法标准,完善防止随意执法的各种管理制度,为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上、规范上的保障和支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职权与责任相统一”的原则,对有重大执法过错,需要追究责任的有关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予以追究。
(四)创优执法环境。一方面要联合全社会力量,通过网络或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各种适当机会,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对群众的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义务观念、责任感和遵纪守法自觉性;另一方面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联系,大力宣传公安民警的先进事迹,深化警务公开工作,树立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引导公众尊重警察执法权威,使群众自觉支持、配合执法,为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提高政府治理水平。积极参与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模式改革,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政法系统各单位、群团组织的沟通协商,实现资源互通共享,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制度创新和各类投资政策的宣介,加大对在浦东投资、工作、学习、生活的境外人士宣传中国法律政策的力度;加强对来沪人员的法治服务和教育,把维护合法权益和有序管理结合起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和社会化。确保城市公共安全,依法强化网络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问题的治理。
(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参与共同诉讼、主办案件等制度,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对法律法规、执法通报、法制培训、执法指导等“网上学法”栏目实时更新、滚动发布,实现民警随时可以网上学法;组织、鼓励民警参加全国公安机关的中高级执法资格考试;不定期选择疑难典型案件进行评析,供基层民警学习借鉴;深入基层业务单位和派出所开展“定单式”按需培训;利用分局“警衔晋升”工作平台,紧贴岗位需求强化警种专业培训。
特此报告。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