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SY-310115-2025-00448
文件编号 浦财办〔2025〕1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5-01-25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要求,我局全面总结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认真梳理分析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拟写了《浦东新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请审阅。

特此报告。

 

附件:浦东新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

                     2025125

 

附件

 

浦东新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引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上海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浦东规划》)的要求,由浦东新区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1231日止。


2024年,浦东新区财政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做到立法、学法、普法、执法、守法协调推进,为推动财政事业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落实法治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浦东新区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方案》,研究制定我局《2024年度法治责任制落实方案》和《2024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落实各项责任要点。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制度多次牵头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并在年终四个责任制民主测评会上进行现场口头述法。

(二)推进财政立法,规范制度建设

为推进依法理财,加强财政制度建设,开展了以下方面工作:一是根据制度型开放国家《总体方案》和上海《实施方案》,率先制订印发《上海自贸区推进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对标改革操作细则》;二是聚焦政策导向,调整优化体系,修订印发《浦东新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新设、延续、优化、合并、分立、退出并举的方式规范专项资金全生命周期管理;三是制定并印发规范性文件1件,即《浦东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浦财规20241)。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浦东新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浦规〔20192号)进行到期评估,及时废止。

(三)全面深化普法,突出行业法治

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抓好宪法学习教育,围绕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开展财政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推进行业普法,重点围绕浦东创新贷开展年度融资担保政策普法,以此为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深耕宣传,贴心辅导,创新机制,整合力量,不断做大做强浦东创新贷,已成为全市的亮点工作;以会计准则制度汇编、财政政策进园区等丰富创新的宣传形式,依托小微基地,对新区广大财会人员开展普法培训,全面深化行业普法。

(四)坚持深入学法,丰富法治培训

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针对领导干部、财政财会干部等重点对象分别组织开展集体学法、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普法活动,推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处长林圻同志,为浦东新区财政财务干部授课。以引领区法治保障的探索与实践为课题,以学促干,以干践行,以行增效;组织法制干部积极参加市、区两级的公平竞争审查、浦东立法培训、法治建设责任制解读、执法监督专题会议、信访、12345热线等条线培训,开展形式丰富的法治文化活动

(五)公正严明执法,落实执法监督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全市统一综合执法系统规范使用,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局69号令)和《上海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沪财督〔201234号),落实《上海市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规范》(沪财发〔20232号)和轻微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制度。以执法案卷评查和执法案例分析评选为抓手,全面梳理执法流程,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对近2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并接受了区司法局的抽查,未发现执法程序和流程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其中大数据中心运维保障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一案上报参加浦东新区行政执法优秀案例评选并获得入围奖。本年度未发生因行政执法行为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对标国际标准,严格依法决策

一是依法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编制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开,本年度目录内含1项决策事项即《上海自贸区政府采购领域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工作方案》。按照目录的决策时间及时推进决策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法定程序,决策事项完成后向社会公开决策全流程;二是积极报送依法治区课题、案例、经验性简报等,本年度报送的《加大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区课题入选市级立项调研课题。

(七)夯实法治基础,强化法治审核

加强合同法制审核和合同管理,对我局所有合同进行了法律审核,会同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反馈承办处室修改规范合同用印流程和合同备案管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针对12345市民热线和信访诉求大幅增加的现实情况,本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细化梳理诉求类型,重点研究共性问题,理顺工作机制和解决路径,不断提升人民满意度,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

(八)打造特色亮点,推广法治文化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基础工作的同时,着力塑造法治工作特色亮点。为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度、支持度和对政策的知晓度、理解度,深化行业普法,积极参与上海市第届法治文化月活动。在上海国际会计中心开展以浦东财政优化融资政策环境,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为主题的浦东财政法治文化主题开放活动,通过线下主题演讲,线上直播,公众参与等方式推广法治文化,并在浦东发布法治浦东浦东财政等媒体广泛宣传财政法治。

(九)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财政

本年度浦东新区财政局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透明政府、阳光财政。一是夯实公开基础,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了新区2024年政府预算及预算调整、2023年政府决算,牵头部署了区级61个部门、843个单位,24个镇和211镇级单位的预决算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公开,推进重点支出项目和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牵头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人社局等19级部门24个镇完成28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8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27项中央直达资金、20项区级专项资金的联动公开。全面公开各专项资金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和资金分配结果,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二是开展系统评查,强化绩效考核。修订完善新区财政透明度的考核细则和考核指标设置,拓宽考核结果运用,在纳入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的同时,一并纳入新区政务公开考核。分别对区级部门及单位、各镇及镇级单位的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评查,就重点难点问题专项培训,确保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认真配合开展财政部地方预决算专项检查、市局财政透明度绩效管理考核、审计同级审等相关检查,做好整改反馈,有效提升财政信息公开的质量。

深化标准化建设,加强长效管理

一是对标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和《2024年度浦东新区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实施办法》8大项、40小项测评指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逐一落实到位。二是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阅办联动、决策参与、政府开放等重点信息。三是积极配合市政府开展政府公报试点工作,积极回应,认真贯彻,确保政府公报试点改革在浦东落地生根,及时把规范性文件推送至公报。四是及时发布法治政府建设年报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年度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71条,涵盖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对标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管理、区级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五是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环保管家居民加装电梯补贴政府采购投诉等市民关切的社会热点问题,本着依法、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强与区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从解决一件事到办好一类事,形成总体解决方案,使得社会矛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目前均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2024年,浦东新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一)深化法治建设,落实责任担当

浦东新区财政局对标对表制定《2024年度法治责任制落实方案》和《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将法治责任制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切实落实各项责任要点,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分层融合普法,真抓实干学法

科学谋划并实施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首要任务,推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实现普法工作一把手亲自统领、全体人员亲身投入、各项制度保障有力、工作责任明确到位的总体管理格局。

(三)参与新区立法,优化营商环境

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的理念,统筹协调公平竞争审查与发挥财政政策作用之间的关系,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参与了《浦东新区深化公平竞争审查若干规定》起草,在前期调研中积极建言献策,在立法过程中多次反馈修改意见,该管理措施出台后,全面系统梳理各项政策,确保合法合规。本年度报送的《加大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依法治区课题入选市级立项调研课题。持续加强制度建设。

(四)依法处理案件,努力化解风险

2024年,我局收到1235办理工单、来信来访、政府采购投诉等较去年明显上升。诉求集中在财政户管、扶持、代理记账、会计信息采集、继续教育、专业资格证书等方面。面对案件数量增加,我局秉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理念,坚持依法处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多次召开专题研究沟通,确保案件合法合规,维护群众权益,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务公开的服务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目前,政务公开工作还主要聚焦在预决算公开等财政信息,有一定的专业性,受众面也多为财经专业人士,有一定的局限性。

四、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设想

2025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推动浦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使命落实法治责任制建设各项工作要求,统筹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以法治推动财政事业更好发展。

(一)坚持法治引领,推进依法决策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出台《浦东新区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细化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公众代表、专家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政府开放日等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评估和监督的渠道。强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外聘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

(二)着力财政普法,弘扬法治文化

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规划收官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打造嵌入式、融合式、浸润式普法工作格局,为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营造更加优质的法治环境。继续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职水平。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中心工作,做实做强财政法治文化品牌,宣传有关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提升社会对财政法治精神的认同度、财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财政法治实践的参与度。

(三)突出财政特色,促进提质增效

一是进一步提升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对近两年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市财政局财政透明度绩效考核、审计同级审等发现的全区各部门预决算公开过程中有待进一步规范的问题,落实整改细节,对标对表,完善财政信息公开标准。二是健全财政信息公开评查和绩效考核机制,将问题整改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公开情况、财政信息公开管理情况等纳入财政管理绩效考核标准,持续落实重点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公开全覆盖,稳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专项转移支付政策绩效目标公开,确保财政信息公开的全面准确、及时规范。

(四)完善公开标准,打造透明政府

夯实政务公开基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要求,做好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文件发布解读等工作,全面深化政务公开。二是持续提高公开质量,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做好我局政策文件集成发布的准确推送,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探索文字解读、图像解读、视频解读等创新解读方式,积极参加上海市政务公开优秀案例评选;创新政府开放月活动的形式,丰富内容,提升公众对财政法治文化的参与度与粘合度。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力量参与,探索政社合作的创新服务机制;积极配合开展政策公开平台建设,参与政府公报改革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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