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周浦镇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的报告
索引号 | SY0024695230202200013 |
文件编号 | 周府〔2022〕3号 |
发布机构 | 周浦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2-01-28 |
周府〔2022〕3号 签发人 :赵辉茂
周浦镇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的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现报送《周浦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周浦镇人民政府
2022 年1月18日
浦东新区周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8份)
周浦镇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浦东新区周浦镇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2021年,周浦镇党委、政府在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目标,结合《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周浦镇年度发展规划和年终绩效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确保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法治型政府。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格落实各项制度,保障决策合法性、民主性、科学性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通过书记专题会、镇长办公会、党委会等会议,形成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及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将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并及时进行材料归档。2021年,我镇共召开书记专题会56次,专题研究议题199个,形成会议记录56件;镇长办公会18次,专题研究议题117个,形成会议记录共18件;召开党委会63次,经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共313项。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主动征询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并借助小上海报、周浦微信公众号、镇政府官网等平台拓宽社会监督、网络监督渠道,充分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保障法制统一、政令畅通
为确保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按照《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的要求,严格遵循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做到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发前严把法律关、政策关,从源头上保障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对于全镇各职能部门起草的各类规范性文件,由镇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查,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合法。办事制度或执法程序中需要公开的内容,在政府网站公告栏及时发布。2021年我镇颁布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达100%。
(三)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深入学习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建设。明确政务公开的协调和责任部门,做好组织领导、业务培训、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法治政府建设年报、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等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应对突发事件等重点领域的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信息需求,增强基层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2021年,在信息公开服务系统备案公文97件,其中主动公开96件,依申请公开1件,主动公开率达98.97%。另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49件;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3件,均已办结,依申请公开3件,信息不存在1件,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15件,申请人放弃1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件,咨询类处理1件。
(四)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保障权力阳光高效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监督。 认真执行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制度,向镇人大报告社会经济发展、城市综合管理、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等重要工作。落实镇人大领导出席镇长办公会等制度,邀请部分镇人大代表参与专题讨论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2021年,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会办复2件,办理结果满意率达100%;镇四届人大十一、十二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25件,现已全部办复,其中已经解决13件,正在解决5件,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3件,因客观条件限制现难以解决4件,以上办复的25件代表建议答复满意率达100%。
二是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能。 进一步规范财经纪律,完善资金预决算和审计监督制度,实现对镇级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建设项目、4大镇属公司财务支出的有效监督。深化全口径预决算管理和审查监督试点工作,健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体系。2021年周浦镇积极开展政府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强化镇级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通过“一个主题、二次会议、三个支撑、四个要素、五个步骤”,严格规范监督流程,全面履行财政监督职能,加强政府公共财政使用绩效评价,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保障权力阳光规范运行。
三是依法加强执法监督。 2021 年周浦镇以国家卫生镇、文明城区创建迎检为契机,组织城管执法部门、绿化市容部门、市场监督所等,围绕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其中城管执法部门一般程序立案741件,结案718件,其中重大案件54件,处罚金额约131.11万元;简易程序结案567件,处罚金额约4.71万元。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周浦镇按照2021年新修订实施的《行政处罚法》,规范做好城管执法案件中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涉及重大案件的,由行政执法部门会同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开展集体讨论,规范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处罚的集体合议制度。2021年累计审核城管执法案件718余起,重大案件54余起。另外,实现城管中队和安全生产监察执法人员全员持证上岗。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统一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杜绝无证执法的情况,保障执法全过程的无瑕疵。
(五)逐步构建 “大普法”格局,全方位增强群众法治素养
一是开展主题式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普法教育精准性。 以制定“八五”普法规划为契机,不断拓展普法宣传工作的新渠道,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学习宣传教育,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委印发的《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意见》,推进普法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2021年周浦镇聚焦“3.5学雷锋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活动主题,成功开展周浦镇“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月、“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周浦”宪法宣传日及宪法知识竞赛等法治宣传活动,共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宣礼品2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0多人次,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讲座12场。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多层次依法治理。 由司法所牵头协调,职能部门主动跨前,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2021年,各职能部门严格依法行政,深入开展群租房整治、青少年禁毒等法治活动,并积极向“法治浦东”微信公众号报送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信息20条,其中被采纳10条,超额完成考核指标。
三是做实“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站,全面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在全镇54个居村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配备专职律师进驻“家门口”服务站,方便群众及时获得 优质法律服务,促进群众在法律服务中学法、懂法,全面提升群众法治素养。2021年我镇村居顾问律师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349件,提供法律意见36件,审查各类民事合同328份,提供律师遗嘱见证2件,协助申请法律援助1件。
四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增强社区法治管理能力。 立足浦东新区深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区的背景,积极申报2021年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计划以及1个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阵地和主题活动,并指导我镇瑞阳苑居委成功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动居民区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自治、共治、德治、法治”治理体系,推进法治政府责任进一步落细落实。
(六) 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保障群众生活安定有序
一是打造多元化纠纷调解体系。 充分运用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法律服务站、第三方调解机构等多方平台,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体系,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最大程度化解居民的矛盾纠纷,最大力度保障居民和谐稳定。2021年周浦镇5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案件总数1237件,调解成功1218件,制作各类协议书408份,协议金额610余万元;居村公共法律工作站顾问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16起。第三方调解工作室共化解疑难矛盾纠纷23起,涉及调解金额540余万元,喜获当事人十余面锦旗及感谢信。
二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 对各类信访件均100%按时转送、100%受理告知、100%按时办结。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访基础业务工作,提高信访工作公信力,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同时开展访调对接工作,引入多方资源为群众排忧解难,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营造良好的信访秩序,推进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依法信访、法治信访,做好对历史遗留矛盾进行研判分析,积极回应群众关切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疑难矛盾化解、缓解和稳控工作。
(七)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作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今年,周浦镇行政复议1起,行政诉讼4起,行政机关负责人100%出庭。不断提高对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认识,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方面是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应诉。另一方面,通过镇司法所、政府法律顾问和聘请法律专家参加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准备证据充分,提高了应诉能力。
(八)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平稳发展
一是把握发展机遇,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牢牢把握引领区建设和张江科学城扩区的重大机遇,积极筹建民营经济总部集聚区先导区,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切实防止权力滥用、限制竞争行为,努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注重合同前置审查,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 为增强防范化解重大法律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防止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周浦镇结合2020年周浦镇经济合同法律风险排查报告,设置合同审批前置流程,由专业法律顾问全程把关提供法律意见,并明确规定所有合同经司法所审批通过后,才能正式签署产生法律效力。2021年共审查合同3000余份,提出修改意见1万余条,有效杜绝了合同漏洞。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普法工作在宣传的深度和精度方面还存在不足
周浦镇在普法工作的深度和精度方面都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镇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在法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上都有较大幅度提升。但是今年受疫情影响,针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的次数和广度略显不足。
(二)法律顾问在作用的发挥方面还存在不足
周浦镇通过实施“律师进村居”项目,将优质律师资源下沉至54个居村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但是法律顾问在访调联动以及化解历史积案方面参与力度还需加大。原因在于有的律师由于工作繁忙,参与信访和调解以及历史积案方面的时间投入不够。后续要建立定期对接机制,请律师更多地参与到相关工作中来,发挥专业优势,提升基层信访案件、矛盾纠纷的参与率、化解率,实现预防、化解矛盾的终极目标。
三、2021年度镇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调整镇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完善组织保障
通过不断完善组织架构,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周浦镇及时调整中共浦东新区周浦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成员,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委员会主任,镇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党委、政府、人大班子领导及各机关科室、事业单位、社区中心、村居负责人为组员,下设法治建设工作办公室,党委副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召开周浦镇法治建设工作大会,落实法治责任
镇党政负责人带头表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战略,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年初召开全镇法治建设工作大会,下发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终工作考核目标,将法治工作列入周浦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干部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把党的领导切实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三)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镇党政负责人积极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各届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重点内容,全面落实中央、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专题听取上一年度周浦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镇党政负责人积极带头学法,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学习和讲座,自觉强化法治意识。2021年周浦镇党委中心组开展学习15次,班子集体学法2次,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参加法治建设专题培训1次,法治建设责任制联络员、法治干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区委依法治区办等单位组织的法治培训1次。
(四)把握发展机遇,学习依法治理的成功经验
以打造社会现代化建设引领区和张江科学城扩区为契机,镇党政负责人带头谋划开展“抓住新机遇 谋取新发展”思想大解放论坛,通过“集中学、分开议、走出去、出成果”推动思想破冰、激发突围活力,带领镇政法条线赴闵行区华漕镇学习平安建设、城市治理相关经验,牵头开展区域化党建联盟助力“双减”专题研讨活动。
(五)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完成基层换届选举
镇党政负责人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换届选举,把“强班子、育苗子、扎笼子”等关键要求转化为具体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居村两委换届选举,实现两个100%。严格落实代表素质、结构比例、选举程序等要求,推选产生镇党代表125名、区党代表6名。严格落实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新成效。优化组织设置,新增基层党组织5家,完成换届209家。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两新”组织“两个覆盖”,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六)坚持重视法治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
完善“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一是“精挑细选”把好关口树导向,新配科级领导9名、居村副书记10名,晋升职级12名,新招公务员、社工等各类人员21名;推评上海市优秀共产党员1名,区级优秀党员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优秀基层党组织3家。二是“精细培育”强化培训提技能。统筹抓好全员轮训和精准滴灌,选派16人次赴区委党校深造。三是“精心谋划”搭建平台促成长。选派4名同志赴上级机关挂职学习、11名同志赴基层担任兼职副书记。四是“精准识别”梯次储备蓄活水,举办青年干部座谈会3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和举措
(一)全面提高法律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注重培养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召开镇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使党员干部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重大工作推进、疑难矛盾化解等工作中要求领导干部主动贯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法,绝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落实国家、市、区重大行政决策相关法规、规章,严格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法定程序,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核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审议。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提升专家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能动性和助推力。进一步健全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等制度,拓展公众参与政策制定、评估和监督的渠道。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进行风险评估。
(三)规范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邀请政务公开领域的权威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法规,剖析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不足。学习上海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优秀做法,探索我镇政务公开的有效模式。由司法所总体协调,职能部门源头把关,将政务公开工作落细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做好年度重大决策公开、公文主动公开、办事事项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等工作。巩固好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社区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建设,及时发布各类政府工作信息。让老百姓第一时间了解政府重要活动、政策法规、重大决策等关键信息。对于一些重大民生项目,通过“周浦发布”等官方平台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更好地发挥新时代政务公开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
(四)深化推进“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全面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为法治政府创造更好的社会环境。深化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切实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推动我镇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注重拓宽法治文化公共空间,培育创建符合周浦特色的法治文化主题。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继续充分利用各类资源,拓展宣传渠道,营造良好的普法教育氛围。
(五)继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继续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维权和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探索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机制,完善纠纷前置化解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等特定行业和专业领域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动律师调解工作,有效提升律师参与专业化纠纷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做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吸引更多的优质法律资源下沉一线。
(六)着力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配合做好新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积极配合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依法做好行政诉讼案件出庭应诉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的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落实和反馈司法、检察建议,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败诉率。努力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七)继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要继续借助“律师进村居”工作平台,引导律师积极参与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通过对村(居)委涉法事项的主动提前介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居村委会提高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居村民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坚持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健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治理规范体系。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积极发挥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作用,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
(八)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要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