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街道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XD8200000-2018-001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1-05

一、基本情况


      塘桥街道按照建设“法治上海”和“法治浦东”的整体部署,围绕区委区府“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结合塘桥实际,编制了《塘桥街道法治社区2016-2020年行动计划》和《塘桥街道2017年法治建设计划》、(2017-2018年)普法工作规划。以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为法治政府建设标准,以 “法治、民生、共享”为工作主线,不断提升各级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决策能力, 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不断提升社区人民群众法律素养, 不断提升社区居民自治能力。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落实了法治建设责任。
      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以街道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治理领导机构,明确了党政办和司法所为法治建设的统筹推进部门。落实了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完善了各项配套制度。
      (二)执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落实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规范了街道决策程序、范围、标准,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第三方评估、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论证制度,提高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用好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团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三)完善了购买服务供需对接。
      今年着重对街道购买的59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统一发布信息和项目招标,改变以往指定购买或定向购买模式。通过公开竞争,倒逼和带动了社会组织自身能力的提升,推动了购买服务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先后制定了《塘桥街道关于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局面。
      (四)完善了清单管理制度。
      通过“听证会、协商会、评议会”等三会制度开展意见征询,梳理完成“三张清单”即居民区需求清单61项,职能部门下沉服务资源清单51项,家门口服务项目清单125项。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执法工作有序推进。
      塘桥街道城管中队年内一般案件立案查处369起,罚款金额153520元;简易案件处罚144起,罚款金额7200元,累计罚款金额160720元。完成19处累计34块户外广告牌的拆除工作。共牵头组织开展三次“非法客运”整治行动,出动队员共计50人次,车辆9辆次,查获 “非法客运”车辆6辆,立案6辆,按时完成全年“非法客运”查处指标。强制拆除违法建筑1处,其中新增违法建筑2处;存量违法建筑15处,面积,8910.72平方米;合计拆除新旧违法建筑总面积8922.42平方米。塘桥安监中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930家次,出动检查人员3960人次,一般程序处罚了8家单位,罚款金额人民币叁万元。
      2、开展了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落实了“五违四必”攻坚战各项任务,制定了“僵尸车”管理方案。对峨山路、塘桥路、徐家弄路、沃尔玛周边、南泉休闲广场、早餐车、书报亭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整治非机动车2千余辆,僵尸车205辆,楼道堆物400处,无证照65家,共清理早餐车10部,东方书报亭14个,得到了居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开展了无证照集中整治12次,拆除店牌72家,取缔98家。实施群租联合整治13次,整治群租房屋138家,授予7个小区“无群租小区”称号。
      、完成了行政给付等社会保障工作。
      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购买及赠送银发无忧保险3034人、60680元,为77名当年因事因病致生活困难的老人送去慰问金4.56万元。享受廉租房政策197人,55户家庭享受实物配租。第六批经适房220户家庭通过住房保障中心复审,工作进度居全区首位。发放各类救助总额67.99万元。圆满完成社区内符合政策的1093名残疾人的交通补贴申请、汇总,并按市统一要求于6月15日首次全部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共办理再生育审批7份,完成生育保险审核609人,组织100名外来流动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做好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全年发放特别扶助金217.46万元。

      (六)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
      1、在已启用的“法治塘桥”微信公众号基础上,对法治新闻和经典案例版面进行了更新和维护,同时结对六里法庭,从法庭定期输送的真实案例中进行甄选,为辖区居民编排内容丰富、法理清晰的案例分析,以案释法。
       2、加强了对机关公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注重案例教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做好了重点人群法治教育,重点推进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和农民工的宣传培训, “月月法治讲坛” 每月有主题,提高居民法治主体意识。今年街道深入学校、工地和其它单位,组织了18场有关“宪法”、“家庭与房产”、“婚姻与继承”、“工伤事故与维权”等主体法律讲座,受益人群达5000人以上,做到了宣传内容、形式和实效的落地。做好了大法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宪法宣传日组织了2个大型宣传活动,制作“七五普法宣传手册”在32个居民区发放,受益人群在20000人次以上。
      (七)依法开展内审,强化审计监督。
严格开展工程审价。严格按照《塘桥街道实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2016年塘桥街道实事工程审价执行施工供应商退出机制,强化对基本建设工程的监督职能。截止11月底,2017年共对105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决算审计,项目送审造价共3106万余元,平均核减率7.54%。有序开展内审工作,委托第三方审计公司对街道下属1家专户,1家民非组织,4家万人组织,1家事业单位,4家社团组织,共11家单位进行了财务收支审计。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督促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并对规范管理提出要求,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成效。
      (八)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
      社区人大代表紧密围绕社区建设,提出了关于老小区综合整新、社会组织发展等意见建议2项,被新区相关部门采纳。年初社代会共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8件,现已落实解决的35件,正在或列入计划解决的12件,正在协调解决的2件,大部分社区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九)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街道2017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16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05条,政务微博公开319条,政务微信公开392条。
      1、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一是落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党政混合信息制作和公开情况,在党政混合信息发文前明确公开属性和公开部门,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公开职责。二是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完成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2017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进一步加快财政信息公开步伐,加大财政资金公开力度。通过社代会将民生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公开,主动接收群众监督,畅通意见表达渠道。
      2、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街道公共场所显示屏、领导信箱和塘桥热线“一网、一线、以微博、一平台”、各居民区公告栏等多渠道、多方位、多形式的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发布及时、内容全面、通俗易懂。通过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的关注度和参与度。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行政执法借势借力。
      今年街道组织了几个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对行政处罚、行政备案、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类别的50份卷宗进行了认真评查,现场答疑,发现问题及时查纠。即充分发挥了各部门的业务专长,又体现了执法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特点。

      (二)完成法律服务零距离。
      结合街道“家门口服务站”建设要求,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居委”的工作。司法所聘请了4个律所的11位律师结对23个居民小区,每2个居委落实1名法律顾问,建立了一居一顾问制度。作为各居委的法律顾问,突出律师在参与社区重大矛盾调解中的法律智囊作用设法治社区中的优势,要求他们每月至少下居民区一次,为居民和居委提供法律咨询和法治讲座并参与居委会重大问题的研究,把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工作推入到小区,推入到居民家中。把最难做到的“最后一公里”变成贴身贴心的“零公里”。

      (三)拓展了社区法律服务的外延。
      街道购买的名非组织“老崔工作室”和“两个委托”调解工作室有效运转,较好的发挥了人民调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今年街道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82件,制作调解协议书82份;“ 110”接处警60起;接待法律咨询350件543人次,代书遗嘱3件,制作调解协议书4件。街道坚持每周二次的律师接待,为辖区包括外区居民提供了方便、迅捷的法律服务,成为近悦远来的优质服务窗口。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2017年塘桥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高要求还存在以下这些不足:
      一、在日常管理与宣传教育中,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的意识不够强。
      二、居委的法律顾问制度在参与居委重大事项决策尤其是参与业委会换届等矛盾的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

            四、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塘桥街道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构建“温馨塘桥,宜居家园”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塘桥街道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是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清单制度以及重大行政决策适用的事项目录和标准。
      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清单制度。在清单编制和发布过程中落实“五公开”要求。
      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制。提升居委法律顾问服务能级和建立社会效果评估机制。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法律服务接待机制。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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