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桥街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SY-310115-2022-00073 发布机构 塘桥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1-01-20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塘桥街道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力培养群众的法治信仰,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就2020年度塘桥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着力提升法治责任制建设水平

(一)学法释法,加强法治业务培训。为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先后组织了街道领导班子、全体公务员、居民区负责人及执法单位进行民法典培训。对街道“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参加的2次《民法典》专题辅导讲座。

(二)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着手怡东居委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司法所对怡东居委干部进行了精心的培训、指导与工作协调以保证本项工作的顺利推进。怡东居委整合了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法律援助联络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老何法律咨询工作室的力量,通过居民自治化解社区内矛盾,有效利用“家门口服务”平台,基本达到了创建的要求。

(三)配合公益诉讼工作,完成基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通过行政复议案子的自我纠错,减少了行政成本,达到了群众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二、做好法治保障工作

(一)及时掌控,“三不”机制调处及时有力。积极推进三不工作目标,实现矛盾第一时间就地化解。截至11月24日,街道各级调委会共调解民间纠纷77起,调解成功100%。第三方工作室共接待咨询群众416人次,参与调解案件30余起,签署调解协议20份,调解意见书2份,共计达成并履行协议金额34.77万元。司法110处置警务警情共计388起,处置成功率达100%。年内,街道荣获新区“三不工作标兵集体”称号。

(二)主动担当,为地区稳定尽力尽责。司法所根据街道领导要求,承担了海富花园“居改非”事件民主协商组牵头部门工作;承担了蓝高居委小区意外伤亡赔偿协商工作;承担了宁阳居委火灾事故善后事宜牵头工作。通过民主协商、人民调解等多种手段提供法律援助、化解矛盾。

(三)跨前一步,全力维护疫情下的社区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为做好疫情当前的街道稳定工作,司法所主动介入,邀约街道法律顾问团共同起草了《疫情防控工作法律建议书》,《疫情防控告居民书》《法律知识问答》下发至辖区各居委和各小区业主委员会,给辖区各物业公司和各小区业主委员会提供了一个合符国家政策、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在法治框架下解决了疫情期间的防控管理,做到科学防控、依法防控。也实现了法治宣传与疫情防控的无缝衔接,有力地确保了塘桥社区的一方稳定。

三、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工作

(一)及早规划,法治宣传丰富多彩。年初,街道司法所制定了本街道年度普法计划,规划重点普法项目,制定2020街道普法清单,使普法工作职责化、项目化、更精准化。年内,司法所陆续开展了《人民调解法》现场会、《兵役法》《矫正法》《国家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了《交通法》公益跑大型宣传活动。完成了《安全生产法》《宪法》进企业宣传活动,推动了法治宣传“九进”工作。共举办法治讲坛10次,专题讲座6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册,受益人达8000人次以上。

(二)客观全面,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收官工作。根据司法部的部署,街道司法所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对照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经验情况、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等普法重点内容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普法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总结,完成了《塘桥街道“七五”普法工作开展自查报告》。

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强化

(一)创新机制,落实“诉调对接”工作。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一站式多元调解机制,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调解方式,完成诉调对接的衔接配合。自今年8月司法局基层信息化平台诉调对接板块上线以来,司法所已接收法院委派案件9起,所有案件均调处成功。

(二)积极培育志愿者队伍。为凝聚更多的年轻人认可并参与社区法治建设,司法所在各居民区中、在公、检、法、司及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人群中寻觅热心社区、服务居民的志愿者,经过培训和考核,组建了塘桥街道有112人参加的“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志愿者队伍,让更多年轻人走入社区法治宣传工作,充实和壮大了法治宣传工作队伍。

(三)加强业务培训。为了进一步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养,加强基层人民调解队伍的建设,塘桥司法所先后组织了调解干部初任培训,和形式多样的季度调解专题培训,有效地提升了基层调解干部的信心和工作能力。同时, 23个居委(社区)现已全部建立“沪小法”服务群,使法律服务更便捷,实现了智慧化法律服务全覆盖。

五、依法依规落实矫正安帮工作

开展了就业培训讲座、状况调查,协助“三无”人员申报公共户、推荐就业等工作,帮助对象尽快融入社会、安定生活。在规范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心灵化矫正。目前有在册社区矫正人员35人,累计接受对象26人,累计解除18人。社区矫正重犯率为0.00%。安置帮教人数141人,当年训诫2人、警告1人。同时,街道司法所矫正社工在“国庆71周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及进博会前后,按照上级要求,对辖区对象实施了严格的跟踪管理手段,有力地确保了所有对象在“进博会”期间行为情绪和行为稳定,未发生一起脱漏管和扰乱治安案件。

六、进一步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规范审核,形成事前审查工作机制。对塘桥街道民事经济领域法律合同297份合同进行风险排查,提出了整体风险防范建议。并建立合同审查机制,制定了《塘桥街道合同管理办法》。截至10月30日,共审查合同400件。完成行政复议案件1起,制作法律建议书4件。

(二)完成居委法律顾问培训、考核工作。加强对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和调查研究,完成课题报告2篇。

(三)认真执行贯彻《上海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审判制度实施方案》。完成“三制度”自查报告,查漏补缺。

(四)全方位做好法治政府体制机制建设谋划。成立街道党委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各项任务的具体推动。

(五)完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今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条,多部门联合开展“政府开放日”,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按时办结。

(六)保密工作机构健全,责任制得到落实。党工委坚持保密教育,坚持保密工作议事制度,班子领导签订《塘桥街道保密工作承诺书》,涉密人员持证上岗,建立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和定期保密检查制度。积极组织保密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主要问题:2020年,塘桥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区委、区府的要求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务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以及法制工作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原因:

1、教育培训没有经常化。特别是拉条的执法单位重工作实际而忽视业务学习。

2、历史遗留原因及职数限制。人员机构还未形成梯队建设,工作人员的年龄比较集中。

 

三、主要领导履职情况

 

一、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调研和评估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大民生工程积极组织听证会、广泛征询意见。年内共召开主任办公会议19次。

二、建立法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行政党组工作例会和政法工作例会,对执法领域的工作提前谋划和研判。

三、注重防范法律风险。高度重视年度民事经济领域合同排查工作,做到双领导签字。对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做好整改;制定合同和用印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内部报批流程,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加强内部审计。

四、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制定分管领导、部门、基层三个层面的责任制签约,落实职责和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稳步推进各阶段的法治建设工作。

五、工作学习两手抓。一方面对街道中心工作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一方面带头坚持组织中心组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的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

 

四、2021年工作计划

 

一、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体系。明确基层法治建设机构职责定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建立司法所所长列席街道办事处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二、切实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完成法治建设责任制考核相关内容;完成“三不”工作考核及优秀案例的撰写、宣传工作;完成依法治理优秀课题调查研究,开展民主法制示范居委创建,完成社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

三、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继续做好法律风险排查防范;深入推进“五公开”;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并出具法制审核建议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基层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责任制;坚持对违法行政执法行为依法纠错,自觉执行复议决定。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力争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深入推进普法工作,进一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创建塘桥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广泛推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推进落实“三会一代理”机制;充分发挥家门口法律顾问作用,为基层群众提供一对一、面对面法律服务。优化诉调对接用作机制,加强和派出庭的互动,试点打通塘桥街道居民民事诉讼便捷快速的一站式服务。

五、大力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推行法律顾问列席居委“两委”班子会议机制,引导居委法律顾问更深层次参与基层依法治理;制定落实“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使“法律明白人”与专业的居委法律顾问形成有效互补;继续做好人民调解干部的教育工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塘桥街道办事处

二○二一月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