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镇2023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书院镇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3-27

 

书院镇2023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

2023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书院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浦东新区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总体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推动全镇依法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书院镇2023年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统筹规划,提升依法行政执政水平

书院镇党委、政府清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与法治建设之间步调一致、齐头并进的密切联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一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镇发展规划。2023年年初召开“四个责任制”工作部署会、中共书院镇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理委员会会议,印发书院镇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制定年终工作考核目标,细化分工。与机关科室、企事业单位、居村负责人签订书院镇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责任书。将法治工作列入书院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干部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二是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安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系统学、深入学,将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年内共组织16次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作为教育教学重要方面,全面学习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法律顾问作用。与上海汉科律师事务所、上海永乐律师事务所、上海闵卫平律师事务所、上海乔文律师事务所、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根据各律师事务所擅长领域差别,对法律顾问团队成员职责做进一步的分工和优化,将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复议、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由不同的律师事务所承担,充分发挥好每位法律顾问的优势,助力依法高效履职。四是严抓保密机要工作。坚持“党管保密”原则,严格落实保密、机要工作领导责任制,调整完善镇级保密领导小组管理体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政法书记任常务副组长、武装、纪检、组织条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书院镇实际,建立健全一系列镇级保密、机要管理制度:《书院镇关于加强内部工作保密管理的制度》《书院镇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制度》《书院镇工作秘密管理制度》《书院镇派生国家秘密定密管理制度》《书院镇政府信息公开及审查工作制度》等,确保保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完善细化镇工作秘密事项清单,范围涵盖全,认定准确,事项清楚。严格执行工作秘密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秘密管理。自建信息系统未经等保测评不得传递工作秘密。建立管理制度规定,严格手机等移动端设备及社交软件管理,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渠道、任何理由采取无线方式传递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五是严格落实合同审查。落实《书院镇合同管理办法》,开展合同审核工作,加强与律所沟通,杜绝审核形式化,有效防范合同法律风险,使合同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2023年共计出具法律审核意见1684份。

(二)有力监管,确保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顺畅运行。严格落实《书院镇党委“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遵守决策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书院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以及集体讨论决策程序汇总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推进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司法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对各项目、各文件提出法律意见。共计召开书记专题会34次,专题研究议题315个,形成会议记录34件;镇长办公会16次,专题研究议题241个,形成会议记录共16件;召开党委会38次, 经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策共294项。司法所所长列席镇长办公会议16次。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决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严格执行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等,并依法及时向人大报告执行情况。积极主动配合人大开展视察、检查工作,并对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研究整改、落实举措。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2022年至2023年8月共计办理26件,满意度为100%。三是政务公开有序进行。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培训,8月31日,开展“城市运行、与你同行”政府开放日活动。统筹运用书院镇文化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书院镇官方网站、“书院之窗”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政务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不断提高公开效率。书院镇规范性文件报备2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镇政府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74件,主动公开67件,公开率91%;收到依申请公开16件,均已依法依规答复。

(三)严加监管,保障执法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三项制度”。根据《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坚持依法规范、准确及时、高效便民的原则,做好综合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公示内容,严格按规定进行公示;执法活动依法实施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及时将执法记录仪中的音视频导入执法记录仪终端进行备份;落实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制定《书院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对照事项清单对案件进行法制审核,确保重大案件执法合法合规,2023年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案件数38件,执行率100%;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和数字归档制度,在案件结案前,将执法全过程的音视频材料备份上交,完成数字化归档最后一步。二是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对辖区内建设工地、餐厨垃圾、餐厨废弃油脂、生活垃圾收运、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检查,由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前往抽取地点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上报的同时与当事人沟通做好整改,并做好后续跟踪复查;立案查处的,当场开具文书,进行行政处罚。按照双随机的要求,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三是大力推进“应立尽立”工作开展。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初期多次总结,摸索出“应立尽立”工作的“四否”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以群众诉求为切入点,制定三级研判,与区局“双十禁令”、三级督察等制度形成问题解决闭环,加强与居委、条线部门联动,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同时明确追求方向,回归为民初心,办案从追求数量到追求质量,从追求质量到追求解决群众诉求。2023年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230件,结案200件,立案源自热线工单的比例为46%,与21年23%相比正好翻一倍,较好得完成了书院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应立尽立”的工作目标。

二、述法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镇党委书记姚建安,党委副书记、镇长朱晨始终带头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制定《2023年书院镇党委中心组集体专题学习安排》,2023年共组织集体专题学习13次,提升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提高能力水平。强化责任担当,书院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情况汇报6次,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测评会就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向书院镇中层以上干部作专题述法并作履职报告。

    三、特色亮点工作

(一)健全多元社会纠纷解决方案,依靠法治定分止争

今年是书院镇大开发、大跨步发展的一年,在此背景下,政府、企业行为与村居民就财产、人身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加之疫情冲击下劳动关系、合同履行等遗留问题不时露头,书院镇矛盾处置任务艰巨。书院镇立足本镇纠纷化解现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推进“三不”工作机制,强化健全矛盾纠纷事先预防机制、矛盾调处提前介入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官服务站和社区法官工作室优势,继续发挥律师、法官在溯源治理中的作用。积极响应“三所联动”火热实践,用好书谐调解事务所拓展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方案,依托上海智慧调解、公安司法“110”联动等平台,创新方式、提高效率,依靠法治定分止争、化解矛盾。2023年,书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参与并成功化解村居民健康权、生命权、工伤认定、征地补偿等纠纷11件,共调解纠纷406件,调解成功398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3%,共计制作调解协议书95份。落实每村村居法律顾问签约,律师进村居工作常态化运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法律服务需求,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年居村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831人次,进行文书审核335份,法律建议164份,协助村居开展疑难矛盾纠纷调解486件,建立居村法律法律顾问监管与评估,做好“法到家”及“智慧调解”系统维护。

(二)聚焦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努力构建模范法治社会

聚焦全民守法普法宣传教育,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构建模范法治社会。推进“八五”普法工作不断走向深入,传播法治理念,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更好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和教育作用,推动全镇法治文化品牌创建,不断增强村居民法治素养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结合书院镇实际,按照时间节点,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自2月起每月推出”典亮我芯,法润书院”系列普法视频,在书院之窗公众号和视频号同步推送,视频点击量1000余次;5月26日,开展“法通古今·典亮书院”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通过观看趣味普法情景剧、游园会等形式调动群众学法热情,增强普法实效;6月下旬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下基层活动,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区、镇“八五”普法规划决策部署,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前往书院小学、新港中学、今日学校开展模拟法庭等法制教育活动,抓牢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拓展宣传方式,收集群众需求,根据宣传节点下发控烟条例宣传折页、制作无证行医展板,对书院镇企业开展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培训、未成年保护的科普游园会,10月开展线上民法典知识竞赛,运用移动宣传车进行关于长江禁渔、禁非法捕捞法规案例宣传;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讲座26场次,组织各村居召开“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民法典培训会8次,开展社区矫正人员集中学习22次;开展普法设摊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47场次。

四、主要问题短板

一是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度不够高。推进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需要更加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阵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村居的法治阵地较多为法律图书角,形式还不是很丰富,较为单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文艺节目组织不够,也有待于进一步挖掘。

    五、下阶段工作安排

(一)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注重面向领导干部、青少年、来沪务工人员、村居百姓等开展精准分类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治讲座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将学法用法考核成绩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学习培训,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用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全面推广“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拓宽农村妇女儿童、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权益保障渠道,让弱势群体安全感更有保障,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大乡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切实增强村民法治观念,让村民自觉树立法律信仰,尊法守法、懂法用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将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纳入重要日程,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做好备案工作,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四)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提升主动公开意识,加强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务公开有关工作文件,把政务公开要求全面贯穿于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工作中。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五公开”,力争做到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100%。

 

 

 

 

书院镇人民政府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