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钢新村街道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XD6300000-2018-028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8-02-01
区政府:
  2017年,上钢新村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法制办的有力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部署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推进街道各项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现将街道2017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街道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担任双组长的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党工委和行政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组织召开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会1次,党工委、行政党组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工作4次,讨论研究、协调推进“五违四必”、城运中心建设、小型餐饮备案等重点工作26项。结合市区两级相关要求,编制《上钢新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明确班子成员及各部门相关责任分工。加强文件解读宣传,街道主要领导带头解读“三会一课”、“食品安全法”等重要政策法规,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社区报进行发布,引导居委、物业、业委会和居民群众等深入了解法律和政策。
  (二)强化机制建设和制度执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完善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和重大项目安排等由党工委班子集体决策,全年召开党工委会议50次,决、议事项177项。建立和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党委文件、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17年,街道法制部门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出具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2条,处理街道各类重大涉法事务8起。
   抓好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的落实,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保密性审查制度,年内完成2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公众意见收集和回应,在2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由街道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街道法律顾问、居民区、物业的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了吸收。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按照区法制办统一部署,对近两年街道制定的文件进行梳理、核对,确保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
   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许可审批权力。依法行政是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规范行政操作程序。2017年,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社会救助事务所)共实施行政许可731件。其中,审批同意108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同意享受医疗救助623人次。
   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充分利用街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实现政务公开,年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17条,政务微博公开150条,政务微信公开220条。着力打造便民服务新方式,配合区法制办编制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目录清单。抓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每月定期更新和上报共享数据,年内累计上传事项数17个,数据项129个,数据量11029个,促进政务共享、资源互通。
   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二是接受司法监督,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2017年,街道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是加强执纪审查力度,强化内审和项目审计,年内对20家单位审计结果进行通报、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全年共送审实事项目53个,合同价1857.17万元,送审价1990.27万元,审定价1752.59万元。 四是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居民区相关经费使用及实物发放,加强预算执行节点目标和绩效管理,明确各项支出范围和渠道,科学安排机关各项资金用途。 五是加强实事项目规范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加大公开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实事项目管理和公开工作水平。
  (三)稳步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有序开展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本市居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街道及居委法律顾问工作。街道层面,建立了以专职干部为主体,吸收地方资质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辅助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研究制定了《上钢新村街道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落实好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好街道法律顾问作用。今年,街道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龙耀路隧道建设、济阳路快速道建设等多起重大矛盾的处置化解,为街道多个部门决策、方案制订提供法律意见,对2份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合法性审查,协助参与信访接待533人次。组建由4家律所共26名专职律师为主、25名“夜门诊”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的居委法律顾问队伍,研究制定《上钢新村街道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实现居委法律顾问全覆盖的目标。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增强行政执法效能。
   加大重点领域城管执法力度。依法依程序推进“五违四必”、“无证照经营”等重点整治工作,全年上报拆除违法建筑共12处,共计7555.08平方米;开展综合整治32次(其中夜排档整治6次),出动车辆128余次,人员640余人次,检查道路11条次,教育劝阻 1552人次,查处乱设摊129起,跨门经营210起,门责违章125起,“五乱”违章96起;查获四轮非法客运6辆;查处擅自处置等渣土违法行为12起,暂扣渣土车5辆;整治户外广告1处、拆除迎风旗200多处,违规户外广告年度拆除任务完成率100%;完成住宅小区违法整治案件13件,新增群租整治32起,及时率为100%。推进小餐饮企业整治,通过督促办证、引导临时备案、整治取缔等措施,共完成整治180余家。
   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会同安监、公安、消防、工商、城管等单位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处罚。根据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年内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354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748人次。发现安全隐患57条,整改57条,整改率100%。开具现场检查记录489份,责令整改通知书38份,复查通知书38份。行政处罚16起,处罚金额4.1万,收缴率100%。积极组织交通志愿者、街道和居委干部参与交通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加强源头管控。
  (五)加强法制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了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业主大会事务社区化督导及小区安全运行》等为主题的党工委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集中学习最新法治知识。街道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工,加强自学法律知识,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制培训。
   抓好公务员法律素质提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务员学法活动。充分利用烟花禁燃、交通大整治等时机,开展针对性的法制学习教育活动;经常性邀请专家、学者来街道举办法制培训和法制讲座;在学、讲、论、训的基础上,通过组织开展机关干部法律知识答卷竞赛等形式,促进学习效果。
   抓好居民区和社工队伍的普法工作。以“全岗通”培训为契机,年内组织社区管理团队80余名社工,有针对性的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多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后进行现场考试,让培训有压力起实效,不断强化一线社工服务居民、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努力营造社区法治文化氛围。
   加强法宣阵地建设。继续利用现有社区报刊、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等载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发挥好“德州路法治文化一条街”宣传作用,通过40余个橱窗每季度轮动,宣传贴近百姓的法律条文、典故、图文、标语,营造了较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文化活动。注重发挥各法治宣传成员单位作用,加强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17年,街道司法所牵头,联合平安办、自治办等部门相继开展了综治安全月宣传、“睦邻议事厅”法治讲座、“6.26”禁毒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以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等活动。今年以来,街道多部门联合组织集中宣传活动8次,微信发布法治信息5篇,报刊解读“以案释法”案例12篇,组织各类法宣讲座、培训10次,展出黑板报306块,制作宣传横幅219条。
  二、主要工作特点
      1.依托“睦邻议事厅”自治平台,注重公众参与。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民生实事项目立项中的公众意见收集,通过“睦邻议事厅”自治平台,召集居民区、物业、业委会及部分居民进行设计方案的意见征询,譬如在二次供水、旧住房综合整治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工程项目实施前,提前公示方案,畅通意见反馈通道,并得到物业公司、业委会认可;在2份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由街道相关部门组织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了居民区、物业意见,对合理意见进行了吸收,分歧意见进行了协调说明,最后达成一致意见。
      2. 进一步下沉资源,夯实基层法治力量。
  下半年,街道进一步拓展服务范围,实现资源下沉,大力开展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组建由4家律所共26名专职律师为主、25名“夜门诊”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的居委法律顾问队伍,研究制定《上钢新村街道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家门口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手册》,实现居委法律顾问全覆盖,着力构建纵向法律咨询网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街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务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机构改革后,法制机构的专职队伍培养与法治建设的工作力度相比较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三是法治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还不够,全社区崇尚法治、依法办事的氛围尚未完全形成,依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下一步,街道将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法治建设责任制目标,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
  继续落实党委、行政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完成。强化法治责任分工,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履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治培训。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加快建立政务公开目录清单,确保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达到60%,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规范固定资产、资金使用、实物发放流程,使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向理论研讨、工作实务、业务流程、工作特点和实践经验、工作技巧等相结合的方向发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的违法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许可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健全政府目标管理、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检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信息统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依法行政情况日常监督和评议考核机制。
  (四)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提高法治意识。
  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切实增强行政相对人的知法、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进一步抓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居委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为公民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服务,让公民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促进街道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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