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钢新村街道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XD6300000-2019-005 发布机构 上钢新村街道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9-01-11
   2018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部署要求,上钢新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街道各项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
  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自觉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街道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结合市区两级相关要求,组织召开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部署会议和法治社会专题研究会,制定落实《上钢新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上钢新村街道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党工委和行政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法制建设相关事项制度,党工委、行政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汇报4次。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以《宪法》、《民法总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为主题的党工委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街道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工,加强法律知识自学,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制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在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党工委文件、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2018年,对相关合同、信息公开事项出具各类合法性审查意见5份,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合法性审查及报备工作。依法依规行使行政许可审批权力。
  2.夯实制度基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2018年街道行政诉讼案件1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加强执纪审查力度,强化内审和项目审计。2018年共对5家单位 13家居民区进行内审,并对审计结果进行通报、跟踪检查和督促整改。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居民区相关经费使用及实物发放,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表和物品收发存台账。压缩行政开支,加强预算执行节点目标和绩效管理,明确各项支出范围和渠道,科学安排机关各项资金用途。进一步加强实事项目规范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加大公开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实事项目管理和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政务公开,持续打造透明阳光政府。
  充分利用街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实现政务公开,着力打造便民服务新方式。截止2018年10月,累计公文备案87条,主动公开87条,公开率100%,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抓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每月定期更新和上报共享数据,实现政务共享、资源互通。
  4.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要求,加强管理、认真落实,努力做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进一步科学设定执法岗位,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落实执法责任。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客观、全面、详细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做到立卷归档。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加大重点领域城管执法力度。依法有序推进无五违、无证照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群租等重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累计行政处罚23起,处罚金额6.1万,收缴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积极组织交通志愿者、街道和居委干部参与交通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
  (三) 凝聚各方力量,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氛围。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本市居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组建了由4家律所共18名专职律师为主、25名“夜门诊”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了街道及居委法律顾问全覆盖。研究制定了《上钢新村街道法律顾问制度》、《上钢新村街道居委法律顾问制度》。通过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作用。今年法律顾问积极参与了 “无五违”创建、昌里路管控点整治等多起重大矛盾的处置化解,为街道多部门决策、方案制订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协助参与信访接待1533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78人次,举办法治讲座22次,参与业委会、业主大会等重大事项及多起居委疑难矛盾纠纷化解。
  2.加强两级阵地建设,构建立体多元的法宣传播体系。
  发挥“德州路法治文化一条街”宣传作用,40余个橱窗每季度轮动,宣传贴近百姓的法律条文、典故、图文、标语。通过“上钢城韵754”微博、《幸福上钢》报、司法行政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各类法治信息90余篇,并在各居委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同步发布,构建起街道、居委两级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以“综治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月”、“依法治市宣传月”为契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参与群众达2000多人次。组织人员前往六里法庭旁听庭审,积极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宪法主题讲座等活动,发放新《宪法》、《民法总则大众读本》等普法教材,引导广大居民群众以及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学法用法,自觉尊法,培育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
  3.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精心组织以来沪务工人员家属为主的“婚姻家庭法律关系”讲座,以老年人为主的开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普法讲座、以青少年为主的 “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同时积极组织青少年聆听各类法治讲座、观看法治小电影、参与法治书画展比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广度与深度。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及中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七五”普法规划的内容及要求,一方面根据要求完成起草《上钢新村街道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指导督促,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开展调研,对街道基层执法及普法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出《普法任务清单》,并出台街道层面普法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和工作机制,推动各执法部门切实履行普法责任,全面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4.提高站位精准发力,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工作。
  街道高度重视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实施工作,自觉把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纳入街道法治责任制建设重要内容。制定了《上钢新村街道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宪法学习宣传工作“一把手”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行宪法学习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抓好责任制落实。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把宪法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依宪治国——现代社会的治理之道》主题讲座,自觉树立和增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观念。通过张贴新《宪法》宣传海报、横幅、宪法主题板报等形式、营造出学习宪法的浓厚法治氛围。积极参加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开展的《“我与宪法”法治公益广告作品及创意大赛》。主动适应宪法学习宣传的迫切需求,成立了三支普法队伍,针对不同需求,开展精准化宪法学习宣传。如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依法治国》宪法学习主题班会,在特殊人员中进行宪法知识考试,在各居委播放《三分钟带你了解宪法》微视频。将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推送进社区各个角落。在今年确保宪法宣传经费重点倾斜的基础上,已将宪法专项宣传费用纳入2019年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二、主要工作特色
  (一)大力推进四治融合,探索基层治理经验。
  街道针对老百姓意见集中的难点、痛点问题,通过法治先行引领,自治、共治、法治、德治“四治”有机融合的模式,不断探索与熟人社区、老旧小区的实际情况相契合的基层治理之道。以“睦邻议事厅”为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搭建有效的沟通、议事平台。积极通过律师参与指导,修改《业主公约》,完善社区治理规则。街道开展专题会议研究统筹部署,整合相关部门、单位的执法资源,形成法治合力,各执法部门明确各自责任,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严格落实分工,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职权,实施过程中定期汇报、分级负责,确保行政程序合法性,解决了多项困扰居民的疑难问题。在开展的耀三居民区民主法治示范居委创建、地锁、僵尸车、“群租”等一系列小区综合治理顽疾整治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通过各类宣传平台巩固整治成果,形成了一套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加强执法联勤联动,着力提升执法效能。
  为实现城市运行综合管理联勤联动工作的规范化,街道推进城运分中心建设,探索常驻指挥长制,打造集调度指挥、工单派遣、应急值守多功能为一体的自动化综合指挥平台。构建“分中心—联勤联动站—线路巡逻小组”三级分级指挥体系。建立日常“一口式”队伍管理工作机制、“全天候、全覆盖、差别化”的勤务模式和联勤联动正面清单。进一步探索信息化基础上的“物联、数联、智联”的集成运用,完成德一、德五两个居民区独居老人居家安防四件套、消防地磁感应的智能化试点工作。通过配备一定的通信工具,强化联勤联动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快速联动处置效能。加强大数据的收集、集成比对和分析研判,了解居民需求,锁定重点区域,查找薄弱环节,为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城市管理的常态化联勤巡逻和模块化联动处置,形成快速发现、快速立案、快速协同、快速处置的闭环系统。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还不足。少数基层工作人员自觉学法意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还不足。    
  二是法制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还不足。法制机构的设置及力量配置与法治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认真对照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始终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不断增强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久久为功,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完善各项制度管理。
  继续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完成。强化法治责任分工,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履职,确保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纠错率低于年度全区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80%以上。健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治培训。研究制定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配套程序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非经法律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决定。
  (二)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制度为抓手,通过执法类专题培训、法律知识测试等形式,不断强化各级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向理论研讨、工作实务、业务流程、工作特点和实践经验、工作技巧等相结合的方向发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的违法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按照法定期限办结许可事项,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权力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使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健全工作机构和配套制度措施,充实法治建设力量。
  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抓好街道法律顾问和居委法律顾问工作,开展好法律咨询和服务工作。增强街道法制机构力量配置,新录用法制干部具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充实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使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力量配置与工作实际相适应。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规范性文件等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并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18年12月27日

  
    
  上钢新村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28日印发
(共印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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