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XD6300000-2020-016 | ||
信息名称 | 上钢新村街道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 ||
文件编号 | 浦上处〔2020〕4号 | 发布机构 | 上钢新村街道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20-01-17 |
上钢新村街道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浦上处〔2020〕4号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及区依法治区办的有力指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区人大《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部署要求,上钢新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加强法治社会建设,为推进街道各项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19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责任制落实。
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权责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结合市区两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上钢新村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20)》、《上钢新村街道法治社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落实党工委和行政党组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相关事项制度。2019年,党工委、行政党组听取法治建设汇报3次,听取扫黑除恶等和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汇报11次。坚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主题的党工委中心组专题法治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学习十九大四中全会重要精神。街道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工,加强法律知识自学,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治培训,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二)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完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行政党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注重在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公众参与等方面下功夫。建立和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党工委文件、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同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备案等相关制度。今年,街道制定了《上钢新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保安服务考核奖励办法》和《上钢新村街道住宅小区物业保洁服务考核奖励办法》2份规范性文件,完成网上公示意见征集及备案审查工作。街道法律顾问围绕街道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等起草、修订各类协议及法律意见书等文本40余份。
2.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街道坚持法治思维,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开展。把专项斗争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一体落实。根据中央督导组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严密组织自查自纠,立行立改问题5条;加强问题线索办结,深入动员宣传,严密组织排摸,广泛收集线索,自行发现治乱问题201条,治乱点位5个,收到新区扫黑办转办群众举报线索6条,办结6条。
3.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三治”融合,创新思维突破瓶颈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聚焦社区楼道堆物、停车管理、支小道路管理等难点痛点堵点,确立8个专项调研课题,直面基层党员群众和工作服务对象,切实掌握第一手资料,研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办法举措,拿出破解难题的实招、硬招,切实为群众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深化“睦邻家园”建设,按照“党建引领、‘三治’融合、睦邻共赢”的理念,集聚各类社会资源,实现互联互通。举办社会组织参与“家门口”服务鹊桥会,为供需双方搭建对接平台,推动20家社会组织融入社区。
4.夯实制度基础,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9年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组织人大代表联系居民区听取群众意见。就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执法情况、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情况、政务公开、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听取报告。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机制,2019年上钢新村街道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执纪审查力度,强化内审和项目审计。2019年共对11家单位8家居民区进行内审,并对审计结果予以通报。其中一干部涉嫌违纪一案,目前正在立案申请中。严格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健全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强部门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规范居民区相关经费使用及实物发放,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表和物品收发存台账。压缩行政开支,加强预算执行节点目标和绩效管理,明确各项支出范围和渠道,科学安排机关各项资金用途。进一步加强实事项目规范管理制度,通过加强领导、规范流程、加大公开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实事项目管理和公开工作水平。
5.加强政务公开,持续打造透明阳光政府。
充分利用街道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实现政务公开,着力打造便民服务新方式。截止至2019年10月底内累计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
政府信息90条,公开率100%,收到并处理依申请公开件1件,所申请内容为咨询函复。抓好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每月定期更新和上报共享数据,实现政务共享、资源互通。
6.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加强管理、认真落实。一是严格依照《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之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上钢城管中队严格依照《上海市城管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试行)》的要求,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建立完整规范的行政执法案卷,客观、全面、详细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做到立卷归档。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证上岗制度。
加大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有序推进无五违、无证照经营、违规户外广告、群租等重点整治工作。积极组织交通志愿者、街道和居委干部参与交通大整治活动,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有序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2019年,安监队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96家次,出动检查人员2592人次。发现安全隐患23条,整改23条,整改率100%。开具现场检查记录432份,责令整改通知书23份,复查通知书23份。行政处罚3起,处罚金额1.9万,收缴率100%。
7.建立落实“四访”工作制度,努力打造睦邻友好家园。
制定“四访”工作制度(开门接访、主动约访、无案下访、适时回访),不仅畅通了诉求反映渠道,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更提高了社区信访矛盾在一线发现、一线处置、一线化解的处置效率。超额完成年内市、区交办的矛盾化解任务,基本实现信访矛盾的“止新化旧”。
(三)凝聚各方力量,营造法治社会建设氛围。
1.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丰富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认真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上海市司法局关于推进本市居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组建了由6家律所共23名专职律师为主、25名“夜门诊”法律服务志愿者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实现了街道及居委法律顾问全覆盖。继续按照《上钢新村街道法律顾问制度》、《上钢新村街道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完善保障措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为街道多部门决策、方案制订提供有效的法律意见,协助参与信访接待434人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22人次,举办法治讲座38次,参与业委会、业主大会等重大事项及多起居委疑难矛盾纠纷化解。
2.构建立体多元的法宣传播体系。
联合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全体居委,依托雷锋驿站、长青公园、济阳公园等法宣阵地,面向社区居民,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好社会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受众人群6000余人。按照宪法入户要求,组织逐户发放宪法38000余册,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公益广告大赛,上报新区视频动漫作品1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共制作发放宣传海报550份,横幅50条,入户发放宣传公开信43000余份。
发挥“德州路法治文化一条街”宣传作用,40余个橱窗每季度轮动,宣传贴近百姓的法律条文、典故、图文、标语。通过“上钢城韵754”微博发布法治信息81篇、《幸福上钢》报发布“以案释法”案例10篇。另外,通过司法行政网站以及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各类法治信息并在各居委宣传橱窗、微信公众号、小区电子屏同步发布。
3.加大全面普法力度,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
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制定《上钢新村街道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上钢新村街道2019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把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普法责任清单明确19个单位(部门)的47项普法内容、普法时间、普法措施以及普法对象。同时,各单位、各部门均确定1名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及时掌握情况,研究、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4.深入开展法律学习宣传工作,提高站位精准发力。
建立健全街道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推进系统内学法经常化。定期组织本系统全体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司法人员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专题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运用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法理。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完善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活动,营造良好的机关学法氛围。
各部门广泛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法律法规规章讲解和政策宣讲活动,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二、主要工作特色
全力保障龙耀路隧道工程顺利推进。
自今年2月12日正式启动龙耀路隧道工程居民搬离过渡签约工作以来,在区建交委系统谋划、统筹指导下,街道协同征收所耐心细致做好每户居民搬离过渡思想工作。在前期睦邻老娘舅工作室对198户居民走访排摸基础上,街道班子成员全员上岗,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七个工作小组,分组包户、分户到人。针对启动初期,入户宣传难、“抱团现象”严重、各种谣言满天的现状,街道工作组以心换心,全方位地为居民释疑解惑、疏解矛盾,解决后顾之忧,信访窗口累计接待居民91批271人次。
搬离过渡签约工作期间,街道采取疏堵结合、刚柔并济的措施,对部分挑头人员反复做思想工作,努力带动了部分挑头人员意识的逐步转变,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对部分造谣生事和干扰公示的当事人,街道及时协调派出所进行了教育训诫。协助区公安分局对隧道正上方47处室内点位、123处室外点位监测布点保护性施工中挑头闹事的7名人员带离并进行训诫和教育。截止2019年7月31日,居民累计搬离过渡签约率91.5%,累计搬离率91.5%。
三、整改情况、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措施
(一)整改情况。
1.针对法治机构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足问题。法治机构形成每月例会制度,人民调解员、律师共同探讨疑难复杂案例。与六里法庭就司法确认事项形成对接机制,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指导。
2.针对少数基层工作人员自觉学法意识还不到位,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问题。制定法治建设工作方案,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提高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定期组织案例教学提升依法治理水平。建立“沪小法”群,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解答法律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另外,居委人民调解员全程陪同法律顾问接待居民咨询也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普法工作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有的部门对“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认识不足,各部门共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也存在形式主义。普法宣传教育的形式、措施、方法变化不大、缺乏典型案例,难以深入人心。
二是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社区的水平有待提高。法治建设既是全局性又是常态性工作,全体人员要树立尊法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将法治观念贯彻落实在日常工作生活之中,从而推动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治理水平。
三是在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工作机制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规范性文件执行力度、执行成效的评估主体、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
(三)下一步措施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认真对照法治建设责任制各项要求,坚持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向前迈进。
一是进一步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系,完善各项制度管理。继续落实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完成。强化法治责任分工,督促班子成员依法履职。健全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积极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法治培训。研究完善街道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配套程序制度。
二是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升行政管理法治化水平。继续强化各级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提高法律素养,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越职权,滥用职权、随意处罚的违法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履行告知义务。
三是进一步建立法治普法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根据“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分派任务,每年开展普法工作督促检查。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计入各个部门单位的考核分值,并纳入党工委、办事处定期听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内容。
四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后的评估工作机制。形成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机制,规范评估标准、评估程序。由法治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部门的执行情况作评估,既规范制定,又规范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上钢新村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14日
(共印
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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