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索引号 | XJ7900000-2018-014 | 发布机构 | 南汇新城镇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发布时间 | 2018-01-05 |
本年度报告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10年)》的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工作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设想”。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017年,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在区委、区政府、临港管委会和南汇新城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南汇新城镇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特点
(一)健全决策机制,完善制度管理
1、完善政府行政决策机制。2017年,南汇新城镇按照《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不断优化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一是坚持“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定期召开镇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本辖区的重要项目、重要活动、重要人事安排和重大资金使用情况,形成专题会议纪要、办公会议纪要等共18期。二是努力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的决策事项,通过周四信访“领导接待日”、“主任信箱”、“12345市民热线”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前,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法律审核意见,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分析研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有效。10月,聘请上海叶诚律师事务所沈剑波等律师为镇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制定《管委会、新城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强化合法性审核,明确制定程序。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年全镇制定了1份《关于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修订意见》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按照规定向新区法制办备案。三是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工作。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步提供解读材料,便于行政相对人理解和适用。四是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根据市、区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废止2件,修改4件,有效2件,以此确保行政管理依据合法有效。
3、加强应急管理。一是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值守应急工作机制、信息汇总报送工作制度等,逐步实现应急管理“六有”体系。二是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全年开展2次公共安全大排查,累计排查安全隐患15处,危险源、危险区域21处,积极落实相应防控、整改、治理措施。三是抓好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全年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8次,参演人数2000余人次,开展各类应急培训5场,参训人数600余人次。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1、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通过开展法律热点难点问题研讨和典型案例研究,推动执法制度创新,加强执法监督指导,严格依据法定程序执法,依法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全镇整治无证建筑71.48万余平方米,整治违法用地653.19亩。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年申领并发放行政执法证11张。同时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指导、培训和考核,提高一线执法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全年组织各类培训10余次。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9月至11月期间,全镇开展本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4家涉及环保、安监、城管等部门和单位的50份案卷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力促进全镇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三)落实法治责任,加强权力监督
1、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按照《关于浦东新区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与部署,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架构与职责。一是高度重视,制定方案。“一把手”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责任制工作,与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集中开展,形成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定期梳理,查找不足。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查找问题与不足并部署下阶段工作。三是安排部署,推进落实。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考核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分工负责、定期监督,并通过了区考核组年终专项考核。
2、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夯实机构建设。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实现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明确工作机构与人员。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围绕重大改革、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等领域,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三是规范申请办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换机制。全年全镇共主动公开信息72条,梳理政务公开事项7类73条。
3、接受人大、民主、司法监督。按照法定程序,就政府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年共承办镇人大代表建议9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考核制度,推进行政应诉工作,重视法院行政案件情况通报,落实法院司法建议。全年全镇无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
(四)发挥调解作用,强化宣传教育
1、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一是建立多元矛盾化解机制。成立镇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预防与化解物业管理纠纷。在上海中国航博馆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实现调解工作向旅游业的延伸。二是提升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能级。推行移动互联网“东方调解”APP,提供调解机构查询、案件办理、法律咨询等服务。全年全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法律咨询478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93起。三是参与调处区内重大群体性矛盾及疑难个案。包括上海警备区南汇农副业基地全面停止有偿服务项目纠纷、山兰路步行街昊坤大厦商铺租赁纠纷,“10.17”小客车坠河事件等。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一是通过法制讲座、集体学法、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公务人员法制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开展行政诉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民法总则等培训5次。三是各单位积极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政务公开和行政执法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3、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食品安全、妇女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宪法宣传等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共12次。同时拓展“互联网+”新媒体法宣手段,开通“新城法治”微信公众号,全年共推送法治新闻、典型案例、法律法规等法律资讯22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南汇新城镇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公务人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履行职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中法律审核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有待提高,在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有待提高,以政务公开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2018年度工作设想
2018年是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的关键之年。南汇新城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 “十三五”规划》和《浦东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17-2010年)》,坚持用法治思维凝聚共识、用法治手段推动发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为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南汇新城镇将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努力:
一是强化各级干部法治思维。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为抓手,通过专题讲座与辅导等形式,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行新进公务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二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制定《临港管委会、南汇新城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作用,非经法律审核,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得提交讨论决定。
三是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临港管委会、南汇新城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执法单位在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核。
四是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科学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全面落实“三统一”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印发,并且在政府网站公布。落实备案制度。凡是规范性文件都应当按照《管委会、新城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制度》的要求及时备案。完善数据动态管理,实时提醒起草部门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评估,及时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改、废、延工作。
五是建立政务公开清单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清单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文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完成清单调整工作。
六是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法律顾问进居村,保证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5日